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第五日。
法庭座位排得整齐,公众旁听席未开放,仅限家属、校方代表、媒体观察员进入。阳光从天窗洒下,在地面切出一格格白光,整齐得近乎冷漠。
顾言清被押入审判席,白衣制服外套下的她,显得消瘦而沉稳。她没有挣扎,也没有躲闪,目光始终正视审判长,仿佛她早已在内心完成一场自审。
审判长宣读判决:
“被告顾言清,因长期蓄意投放剧毒化学物质致他人重伤,属故意杀人未遂,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一出,庭内无哗然,无哭喊,只有键盘敲击与法槌落下的声音。
程望坐在旁听席第二排,视线平静地落在顾言清的侧脸。她神情没有动摇,听完判决,只是缓缓闭上眼。
仿佛这十五年,只是一个她早已写进命运的数字。
他却知道,这场判决,判的不是一个疯子,也不是一个冷血犯人。
判的是一种“想成为你却永远不能”的撕裂人生。
一周后,林知微康复室。
她仍无法开口说话,但能靠右手缓慢书写,在视觉刺激下完成简单回应。
今天的康复训练,是“回忆训练”。
护士在她面前摊开几张照片:大学社团活动、宿舍合影、生日聚餐。她一张张看,有些照片她低头沉思,有些则移开视线。
程望来探望她时,她正盯着一张四人合影出神。
那是她与顾言清、另两位室友一起在操场拍的。
照片中她笑得自然,而顾言清坐在她身边,眼神疏离,笑容像是贴上去的。
程望缓缓拉开椅子,在她病床边坐下。
“我今天来,”他说,“不是为了问你案子,而是想告诉你——你还在,你活下来了。”
林知微侧过头,眼神中透出一丝迟疑。
程望把一只小巧录音笔放在她床边,说:“这是我们庭审记录的一段拷贝。你什么时候想听,就听。不是为了回忆恐惧,是为了证明——那不是你的错。”
她轻轻颤抖了一下,右手在膝盖上写下一句歪斜的字:
“我害怕夜里睡着。”
程望停顿几秒,然后点头:“我知道。”
他没有给出什么鼓励的话,只是留下了一句话:
“我们很多时候不是在治愈伤者,而是在陪他习惯伤口。”
林知微慢慢点头,泪水滑下脸颊,无声。
那一刻,她第一次主动握住他的手。
她的手冰凉,但指尖微微收紧。
那是一种从濒死中回来的握力。
夜晚,江州公安局档案室。
程望独自坐在灯下,把《顾言清投毒案》卷宗封存归档。纸张一页页落下,每一次都带着沉重的钝响。
最后一页上写着:
【案件闭环:作案
第60章 身体的叛变(六)[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