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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张书缘欲开启下海经商时代[2/2页]

明末:我为大明延寿七百年 墨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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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自严好似是没将他越过自己发话的事儿给放在心里,反而是将他拒绝批条的事儿给放在了心上。
     “阁老,此非是长卿不识大局,而是此事实乃非比寻常之大事,这纵观前朝经纬,这那一代裁撤都未发生如此之景,所以还请阁老见谅了。”
     温体仁的意思很简单,那这件事他不想担责,同时还有愤恨李长庚二人的因素在里面。
     “好,既然长卿不赞同,那就将此奏送往司礼监吧……”
     摇了摇头,毕自严只觉的是心累,这也不知道以前的首辅是如何平衡各方的……
     没办法,既然人不赞同,就只好是选择如此陈奏了。
     ……
     开完了会,众人也就散了,而在走出文渊阁的路上,张书缘就找上了李长庚。
     “李大人且慢。”
     喊住了李长庚,张书缘是快步追上。
     “张阁是有何事?”
     不同于温体仁,在面对张书缘时李长庚就显的比较客气了。
     “李大人,你吏部的支出明细,可否交于我商司看看?”
     “怎么?张阁难道也同温阁一样?”
     一听这话,李长庚瞬间就严肃了起来。
     “并非如此,本阁是想研究一番吏部的支出,若是能找出些暂缓支出的衙门,这也算是与吏部与我朝有莫大的好处啊,您说是不是。”
     见他有些误会了,张书缘赶忙跟他说清意思。
     “恩…好吧,既然张阁是为我朝着想,又属吏部侍郎。那本官就将细则开放,贵司今天便可遣人来查。”
     李长庚说的没错,张书缘时至如今还兼着吏部左侍郎的位子,但碍于他一直忙着其他事情,所以这位子也就是挂了个名,具体事务由何如宠在办。
     “好,多谢!”
     见张书缘似乎不是针对自己来的,李长庚就松了口气,因为,这若是同时惹上两位内阁辅臣,那后果是他李长庚所扛不住的。
     “好,那本阁这就去调派人手。”
     说罢,张书缘就去喊人了。
     ……
     带着人奔向吏部后,张书缘也没来及跟昔日的同僚打招呼,直接就钻进了文书库房。
     一连在吏部连待了四天,最终他搞明白了吏部为什么会超支这么多钱了。
     这李长庚之所以会花这么多钱,主要是因为他在裁撤永平府的冗员时,发生了“举族”抗法之事,以至于昌黎县差点就被人给搞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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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这被逼无奈之下,他才选择了花钱消灾之法,去裁撤冗员了。
     搞明白了事情原由之后,张书缘就也头疼了起来。
     也是,这夺人钱财犹如杀人父母,在这裁撤之事当中,李长庚面临的问题是一点也不亚于自己。
     一是他要裁那个衙门的人?
     二是裁了之后要怎么安置?
     三是这大明的官员谁又愿意脱下官服?
     在理清了事情起因后,张书缘想了想就得出了一个解决办法,那便是准其经商,自谋生路!
     ……
     “李大人走跟我去内阁一趟。”
     在想到了解决办法之后,他二话不说拉上李长庚就要去内阁开会讨论。
     好在,由于处在除夕前,在朝的大臣基本都在京师,于是没过多久,文渊阁的二楼便就齐刷刷的坐满了人。
     “张阁,如此着急的叫我等来,是出了什么事儿?”
     来到内阁的人,是无疑不纳闷,心说这姓张的又要干嘛?
     “诸位,这非是张某叨扰,而是张某想出了一法助力吏部裁撤冗员,故此便喊诸位来商议一二。”
     “哦?有办法?”
     一听这话,在场的所有人就坐直了身子。
     “恩,这办法便就是准其经商,自谋生路!”
     说这句话时,张书缘突然就回想起了后世的下海经商的浪潮。
     “经商?”
     此言一出,这在场的人全部就眯了眼睛。
     “张阁,老夫对有疑,还请张阁解答。”
     李标是眯着眼睛,总感觉这件事里有什么阴谋,而且这么做也对民间不利!
     “李阁请讲。”
     “张阁,我众所周知,商贾乃四民之末,其品行难训,稍有不慎便荼毒一方。更有甚者会借助其财拉拢权贵,进而谋想些不该想的事。而如此之业,怎能让我官员涌入?难道张阁就不怕让那些人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李标的话没说透,但在场的人全部都能和明白,他的意思无非是想说,这么做的后果是让大明的商业陷入官商勾结的环境里,从而垄断了一切产业。
     “李阁勿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本阁之所以想出如此办法,一是我朝鉴于眼下我百姓困苦,需要有人去雇佣繁多劳力,二是也因我大明的发展需要扩大物资生产出口来赚取银钱。三是既然这群人无处安置,且因此无法被轻易裁撤,导致完成不了开源节流的国策,故此结合这三点,本阁才想出这个主意。”
     “当然,诸位或许如李阁所言,在担忧我朝会因此生出世家把控产业掣肘朝局。但对此我到有一解法,还请诸位参谋一二。”
     “一是对于那些愿意离职之人,我商司与户部可对其施行减免宽松之策,比如在税务方面可按年限减免其五分之一的额度,亦或是商司对其施行宽理之策。”
     “二是,那些离职从商者,不可于就职之地开办产业,若被发现可按欺君之罪处理。”
     “三是引导,让他们多从事棉纺、瓷器等于海外热销的产业,当然亦可开办本土民生产业。”
     “至于官商勾结一事,这自然是要我朝联合监管,如由东厂、都察院、商司、户部、吏部、刑部联合组成巡查局,每三年对其开展一次巡查活动。”
     “当然了,我们也不能只防着官商勾结一事,从而误了朝国发展。所以,我们可针对那些人的子弟,制下一些约束,如入仕后不得轻易供职于户部和商司。”
     张书缘是滔滔不绝的说了很多,但这些话可总结为一句,这群人翻不了天!
     说实在的,他们这群人之所以讨论这个,主要还是因那些冗员的身份问题,因为他们做过官,这自然就很容易垄断市场了。
     至于形成门阀世家?
     抱歉,在大明除了世袭罔替的勋贵一系和皇族之外,其余人是没可能形成门阀的,至多是能在某个乡镇发展出个商贾世家。
     因为,大明有很多这方面的制度约束,如户籍制、礼制歧视、科举的瓶颈、家业继承制等基本国策。
     而在这些政策里,最狠的当属继承方面。
     在大明律的户律四卷中就有明确记载。
     一、立嫡子继承违法:凡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其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庶长子。不立长子者,罪亦如之。
     二、别籍异财违法: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须祖父母、父母亲告乃坐。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须期亲以上尊长告乃坐。
     三、户绝财产条例: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若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
     总的来说就是,大明对于继承制度很是有讲究,特别强调诸子均分,胆敢有人只立嫡或不均分,那家中的子女和族亲皆可上告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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