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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千字短文三篇[1/2页]

追忆过往 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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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狗阿黄
      我第一次见到它时,它才几个月大,浑身毛绒绒的,黑色的小眼睛水汪汪的,肚子圆圆的,像个毛绒玩具,甚是可爱。十二岁的我瞬间被它吸引。我抱它时,它胆怯的缩头缩脑,身体轻轻颤抖,惹人怜爱。
      它是个土狗,外公从别人家里抱来养着留看家的。在北方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有些人还养了好几条狗。狗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农村地广人稀,夜里也没有什么照明的设施,养条狗可以帮人们看家护院。而且狗对人类也很忠诚,在养狗的过程中人和狗会自然的产生一种特殊感情,很多狗是被养了十多年,最后自然死亡的。此外养狗还可以驱蛇,有狗的地方蛇就很少出没。
      我喜欢逗它玩,喂它东西吃。渐渐地它长大了,原来灰色的毛发变成了浅黄色,我们就根据它的毛色给它取名阿黄。它总喜欢跟着我,陪在我身旁。它若不在我的视线里,我叫他的名字它就会从别处跑来,亲昵的用头蹭我的小腿。我上学时,它会跟着我走一段距离送我。我放学回来走到离家还有几百米的地方时,它看到我后会跑过来接我,冲我摇头摆尾,在我身边欢快的跳来跳去。有时它还用它脏兮兮的爪子扒我的小腿。它的欢乐我难以理解。
      我喂它食物时,它就迫不及待站在我跟前,抬头看着我手中的食物,两只眼睛直勾勾的,连眨都不眨的,更有趣的是它竟然流口水了。迟迟等不到食物,它就会满是乞求的看看我,然后快速的垂下头。它重复着这样的动作,那意思是让我给它食物。若是我将食物抛到半空中,它就会灵敏的跳起来去接食物。若是我将食物放在离它头顶几分米的地方,它就会跳起来,将两只前脚放在我的腿上,用两只后脚支撑着身体来够我手中的食物。
      它很乖,很听话。当有人从我们家门前经过时,它就跑过去叫,不让别人靠近我家,像一个守护神一样。而我们叫它回来,不要咬人,它就乖巧地回来,不再追赶路人。虽然它面部表情变化不大,但我看到的总是它的笑脸,也总觉得它在对我笑,不管我是无事时逗它玩,还是生气时对它吼。
      我外婆家养了几只羊。我放假时就把羊赶到村头的杨树林里去放养,阿黄跟在我身旁。那里有草还有树上掉落的枯叶,非常适合放羊。
      但是杨树林周围是大片大片的田地,小羊趁人不注意就去田里吃庄稼。我赶了一遍又一遍地赶,总也赶不完,很是烦恼。我不想跑来跑去地赶羊,就捡地上的小石头砸羊。时间长了,当我再用石子砸羊时,阿黄就跑过去驱赶羊,把它们赶出田地。就这样阿黄被我训练成了牧羊犬,省了我不少事。
      早上我会被一种毛绒绒的东西弄醒,那便是阿黄的头。它喜欢用它的头蹭我的脸,直到把我弄醒为止。它想让我陪它玩。我洗漱完后,我会带着它去到村庄周围跑步,溜达。
      一天我像平常一样去门前的池塘边洗手,看到了不平常的东西。一条蛇盘成一团卧在草丛中,我吓的惊叫出声,阿黄立刻跑到我身边冲那条蛇吼叫,如临大敌。那条蛇动了一下,打算离开,阿黄猛的向后退了一步。原来阿黄也在害怕。
      后来阿黄走了,被上帝带走了。我对它的思念一直都在,我对狗的喜爱也一如从前。愿我的守护神在上帝的怀里安眠。
      疯狂岁月
      初二的时候,我偶然看到这样一个镜头,一个男生被一群不良少年殴打,他的求饶被当成笑料,他双手抱头放弃任何抵抗,却还是不能让那群不良少年停手。
      当然这只是电视里常有的桥段,但这一幕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我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不正常的跳动。我很同情,心疼那个无辜的男孩,很痛恨那些不良少年。这个镜头对我更大的触动是:我绝不能让自己像那个男孩那样无助无力。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定要跟他们厮斗到底。
      为了不让类似的事出现在我身上,我苦练篮球,积极运动,勤于锻炼。我要保护自己,保护我身边的人。强健的身体是与恶势力斗争的资本。
      怀着这样的目的,我对运动陷入了一种狂热的状态。我去踢足球,打篮球。在足球场上我像一头发疯的野牛一样追着足球跑,没有丝毫的技巧和运动员的基本素养。空气在我的气管里急促地流动;血液在我的血管里匆匆而过;汗水从我的毛孔里涓涓流淌。我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我能清晰的感受到汗水在我的后背流淌。我觉得很热,即使温度在零度以下。我展开双手感受到的不是寒冷而是令人喜爱的凉爽。
      打篮球的时候,我更是不要命的去抢球,去防守,不厌其烦的跑很远去捡球。
      很多次,我一个人在操场上练习投篮,运球等动作,整个人被炎热的阳光“呵护”着,被咸涩的汗水洗涤着。没有人知道我如此疯狂的原因,他们都是一群不明所以的局外人,把我的行为当成怪异之举。但是我自己知道运动只是一种方法,拥有强健的体魄才是我的目的。
      在运动中也有磕磕绊绊,也有突发事件。我曾被一个快速运转的篮球碰伤小拇指,也曾被一个飞行弧线优美的足球迎面撞到,当时的疼痛是让我难以承受的,我默默忍着不去哭,至于跌倒,那就是常有的事了。即使有这些痛苦的经历,我对运动的狂热也没有丝毫减少。初三的时候,我仍和其他人一起打篮球,踢足球。为了打篮球,我还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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