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二十四章 螳臂当车[1/2页]

天下无雷 白青衣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拍拍手,开始杀人了,偶今天杀气四溢。
      ======================
      嘎嚓一声。
      黄毛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情形,精神几近崩溃。
      这个一脸学生相的青年,那么轻描淡写的,捏断一个人的喉咙。
      他和张中来带来的人,都已经大半变成了尸体,脖子折断的,致命要害被刺一刀的,上百号人生气全无的躺在地上,眼球凸出来。
      死不瞑目。
      程琛没什么表情,他杀死一个人,好像碾死蚂蚁一样满不在乎,那眼神在黄毛看来竟有些熟悉……
      是了!
      黄毛猛然想起,之前万开对他们说话时,也是这样的眼神——
      “螳臂当车。”万开在听黄毛解释完他们是如何通过莫雷无意中窃听到凶手的名字,再让电脑高手侵入j大网站数据库寻找名字与这个发音重合的人,最后将目标锁定在程琛身上,并得知他们打算集合人手杀死程琛之后,他用一种站在食物链上层看着下层的目光看着他们,说了这四个字。
      张中来一听这话又冲动得想揍人,但他还算没有完全失控,被黄毛一拉就克制住了自己。
      黄毛虽说阻止了张中来的冲动,他自己却也很不服气:没错,江湖的人或许是很能打,但能架得住他们几十上百人么?
      万开看出他的心思,摇摇头道:“算是对雇主的友情赠送吧,我说,你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江湖,就冒冒失失的想要冲进来,简直就是找死。”
      对于普通人来说,江湖是一台巨大的绞肉机,沾者即死,就好象一滴水落入大海中一样,激不起半朵浪花。
      那时候,黄毛还认为万开在夸大其辞,可是后来,程琛主动找上他们的时候,他终于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恐怖。
      那种双方拿着砍刀热血沸腾大声呼喝的在街头巷尾互砍根本就不算什么,他们仅仅是业余,而程琛杀人,则到了专业的境界。
      黄毛不由的万分庆幸程琛找来时,张中来不在。在万开说他们这是螳臂当车后,张中来接到从杨扬手机打来的电话,得知他似乎得了怪病,昏迷不醒有生命危险。
      当时张中来第一反应便是瞪向万开,万开耸了耸肩,道:“这件事可不是我做的。”
      张中来没有多言,他破天荒的对黄毛鞠了一躬,道:“我必须去看我兄弟,这里暂时拜托你了。”说完他便匆匆离开。
      在三叔死去之后,张中来虽说一直在对黄毛鼎力相助,对于他提的一些要求也尽量满足,但二人心中都明白,他们不过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努力。
      黄毛虽说身为三叔的继承人,但张中来并不打算将他与三叔的地位等同。
      但是现在,他鞠了一躬,等于认同了黄毛的领袖地位。
      两人一同为三叔复仇,同时也有一点一决高下的意思,谁在此方面做得更多,那么另一人今后便屈居这人之下,但在这即将复仇紧要关头,得知杨扬病重的消息,张中来怎么也无法安心的在此坐镇,于是他选择了退让,将复仇的主权和部下的领导权交给黄毛。
      三叔已经死了,他不能再失去杨扬,为此他宁愿放弃参加复仇之战。
      他走之前,黄毛叫住他:“假如你回来时,我死了,替我收尸。”
      张中来的脚步一顿:“好。”
      张中来走后,黄毛问万开:“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要袭击学生的?”
      万开正要笑答这是“商业机密”,忽然神色微变,看着从饭馆门口进来的人。
      那是一个个子瘦高的学生,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轻轻松松的在门口背光而立,夕阳的辉光将他身体周遭镀上一层淡淡的血色。
      万开忽然绷紧身体,黄毛开始有些不解,但在看清了来人的面孔后,他也警戒起来。
      那是程琛。他看过程琛的照片,照片上的程琛,显得有些呆像,但现在他满面的狂傲和冷酷。
      程琛来了。
      黄毛做的第一个动作便是将手伸进怀里,在他衣服里,揣着一把手枪。
      程琛摊开手笑了起来:“这么紧张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人。你们不是要找我吗?现在我来了。有什么安静的地方可以好好说话吗?”
      黄毛想了想,觉得此地确实不宜开战,便点头走出去,站起来前,他将桌椅损坏的费用放在了屋内唯一还平稳摆放着的桌上:“我知道一处好地方。”
      程琛见万开坐在原位不动弹,不由有些

第二十四章 螳臂当车[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