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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螳臂当车[2/2页]

天下无雷 白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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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讶:“你不跟来吗?”
      万开不太自然的笑了笑:“我和他不是一道的。”事实上,他和黄毛今天才第一次见面,实在犯不上为他卖命。
      程琛眼睛里露出些微嘲弄的笑意:“还是跟上来的好,否则也许你今后再也无法跟来了。”
      他在威胁他。
      万开知道程琛这句话的意思,假如他不跟上去,那么程琛就会在这里把他解决掉。
      他不得不跟黄毛暂时上了一条船。
      黄毛领着二人在前面走着,程琛打量了万开一会,问道:“开山刀?”
      万开叹了口气,有气没力的道:“对,是我,本来只想挣一点零花的,却没想到被你碰上。你也看了那个网站的悬赏对吧?”
      程琛笑笑道:“不,是我的同伴看到那个消息,通知了我。前面那位就是雇主吧,不好意思打扰了你挣钱,他恐怕没办法支付酬金了。”顿了顿他又道,“不过我想应该没关系,少挣一点钱和多挣一点钱,对一个死人来说是没有区别的。”
      万开面色一僵,知程琛已经对自己起了杀意。虽然程琛是来对付黄毛等人的,但多杀一个万开,对他来说也不过是顺便。
      黄毛打算将程琛带往附近一片拆迁区,那里人少安静,做什么事都很方便。
      从他走出饭馆开始,周围的小食铺、旅店、杂货店便不断有人走出来,远远的跟在他们身后,他们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有的在打手机。
      走出饭馆所在的小巷,伴随着黄毛前进的脚步,又有人从别处走出来,加入尾随的队伍之中,好像涓滴细流缓缓汇聚溶入主干水道,由最开始的两三人,变成十几人,几十人,最后达到上百人,周遭行人无不侧目。
      走到拆迁区中,程琛打趣的道:“很威风啊,下回有时间我也玩一玩这排场。”但是由他来玩,就不是一百人这么小家子气了,数目至少要加上十倍。
      在这一刻,他有了一瞬间的轻忽,这轻忽稍纵即逝,但万开却牢牢的把握住了。
      他的身形好像离弦的利剑,向拆迁区外跑去。
      程琛觉得有些可笑,万开是跑得很快,可是比起跑步速度,谁能快得过他的瞬步?
      百米短跑的世界记录是九点八秒,而根据科学家分析,人体极限是九点五秒,可是这个数字对于暗世界中人没有约束力,不少人都能比做得这个数字更短。
      程琛自信,没人能比他用时更短,他的百米成绩是——零秒。
      出发的瞬间,他便能到达终点。
      嗯,可能起步要花一点时间。程琛在心中这么说着,有些自得的,将数字稍微放宽一点:那就零点一秒好了。
      很随意的想着别的事,他一步朝万开追了过去。
      黄毛看见了他这辈子从没见过的景象,程琛只是迈了一步,整个人忽然消失在原地,又维持着消失时的姿态,出现在十多米外万开的身后。
      这就是……瞬步。
      程琛在一瞬间到了万开身后,藏在袖中的匕首也飞快滑出,被右手所握紧。
      程琛所用的,是第三代fs战斗匕首的仿制品,fs战斗匕首曾在二战中被多支著名部队装备过,最初这种匕首在设计时,所集中体现的思想就是突出其格斗的作用,而不附加其他功能,其中间粗两端细的刀柄正适合捅刺时刀尖向前的握持姿势,手掌与刀柄贴合,刀柄略重,细长尖锐的刀身将捅刺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程琛选择这把匕首,是因为能与他的异能所配合的战斗方式最适合使用这种武器。
      他施展瞬步到达对方的防御死角,然后出手刺入对方要害,通常只一刀便能结束战斗。
      程琛原以为这次也和之前所经历的战斗一样,但是万开头也不回的扬了扬手。
      正要运力前刺的时候,程琛忽然感觉到一股莫大的危险,他来不及细想,脚步微一横移,瞬步闪到三尺之外。
      脸上传来些微刺痛,程琛拿手一摸脸颊,发现自己的脸被划破了。他想起自己在施展瞬步的一瞬间,有什么锐利的东西掠过他的脸颊。
      程琛回头看去,见黄毛身边一个男子呆呆站着,眼睛大睁,他的额头上插着一枚细小的飞刀,整个刀身已经没入头骨,只留下纤小的刀柄在外头。
      过了两秒,他倒在地上。
      假如刚才程琛没有凭着直觉感到危险而避开,那么死的人就是他。
      万开在射出飞刀后,似乎知道这一着杀不死程琛,他头也没回的立即弹出一颗漆黑的圆球,圆球在半空中炸开,弥漫出滚滚烟雾,挡住程琛的视线。
      烟雾散开,万开已经消失在黯淡的暮色中。

第二十四章 螳臂当车[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