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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安邦拿着收据瞅了一眼,赫然发现竟然是一张涉及金额1700多万的完税单据。
      这就是说,保罗不但把楼让给了他,还替他把房产转让的税款给交了。
      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在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把文件送到律师事务所就成了。
      暗自叹口气,余安邦将文件拿在手里,转身上楼,直接回了卧室。
      因为拉着窗帷的关系,卧室里的光线显得有些昏暗。
      余安邦将文件随手扔在床上,又从自己的衣服里取出手机,找到保罗的号码,犹豫了几秒钟才拨过去。
      电话那边并没有让余安邦等太久,忙音不过响了两下就接听了,保罗的声音从那边清晰的传过来:“嘿,余,早上好,昨晚睡得怎么样?”
      “不太好。”余安邦笑了一声,说道:“房子太华丽了,而且,律师来的有点早。”
      “呵呵,我在毕士达喷泉这边晨跑,有没有兴趣一起?”保罗在电话里说道。
      “还是算啦,昨晚过来什么都没带。”余安邦推辞道:“穿着正装晨跑显然不太合适。”
      “ok,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保罗很干脆的说道。
      “看到今早的新闻了?”余安邦转口问道。
      “嗯,看到了。”保罗说道。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公司的作风一向如此,只要下定决心去做的case,就绝不会拖沓,更何况针对的目标是野村证券。”
      “不只是野村证券,还有巴克莱银行。”余安邦沉默了片刻,说道。
      余安邦制定的整个计划,一共涉及两个目标。
      一个是野村证券,另一个就是巴克莱银行。
      只是他之前从未在保罗面前提起过巴克莱,而保罗能够参与的部分,也不涉及针对巴克莱银行的那部分计划。
      所以他并不知道这部分的存在,公司高层也绝不会告诉他这部分内容。
      高盛的构成模式很有意思,类似余安邦他们这样的高级合伙人除了为公司服务之外,各自还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一摊。
      比如说余安邦有许山金融,而保罗则有nvdb风险投资公司,高盛并不阻止旗下的高级合伙人经营“第二职业”,尽管这种模式会造成一种“食尸现象”。
      所谓“食尸现象”可以理解为跟风吃肉、吃里扒外。
      拿余安邦做例子,他在为高盛操作大项目的时候,往往也会带上许山金融。
      比如说对大米期货的操作,他就从许山金融抽调了3亿资金投入期货市场。
      而这部分资金产生的盈利,是在高盛的项目基础上获得的,受益方却是许山金融。
      不过同样也是这种模式,却能分担高盛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高盛所操作项目的场外资金。
      仍旧以大米期货为例,余安邦为高盛操作的是做多,他带来的3亿资金自然也是做多。
      如此一来,也就等于

第120章 食尸[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