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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手控[2/2页]

非酋变欧之路 似水年华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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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妈的那种光彩照人的气质,但也是元气满满的孩子。
      只是两个人站在一处时,只怕那位亲妈更加是吸人眼球。
      等到凌霄穿过来后,身体有了新的意识体后。
      整个人也是焕发出来不少独特的光彩。
      但凌霄一直掩饰住这份光彩。
      原主亲妈的遭遇。
      敲响了警钟。
      凌霄也不喜欢太美。
      没有实力的美貌就是祸患。
      最起码不要因为容貌惹来麻烦。
      凌霄心里有了打算,把原主奶奶的日记收起来。
      她没有看过钱还不知道有这么多事情,现在觉得要随时准备逃走。
      要是等着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查查原主亲妈情况,当然这些调查都是要暗中。
      甚至她不打算现在就去查原主妈妈的情况,以免自己是打草惊蛇,把自己暴露出来。
      想清楚后她把所有的日记都专门收起来,放在自己的空间里,等着以后再还给原主,现在还是不查。
      现在还在上大学的她下课后,还会去小酒馆打工,她一般就是烤些甜点,并不怎么上前面去送什么酒杯。
      这一天她下课后就坐车回小镇,一看时间是比较充裕,就没有快跑,而是慢悠悠地走着,在路上她经过一个广场,那里有不少和平鸽。
      在她走过时附近时,那些鸽子拍着翅膀飞起,凌霄看看那些雪白的鸽子,都在咕咕的叫着,飞到不远处就落下来,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
      其实这些咕咕不怎么太怕人,它们一直和人类一起生活,要是有人喂食的话,就会飞到人们身上吃食。
      凌霄因为要上班的缘故就没有想要逗弄一番鸽子的想法,她快步走过广场,就见那些鸽子次第飞起。
      在她的身后有人看到这一幕有了灵感,就拍了一张:鸽子为主,而那个优美的背影为辅的照片。
      从镜头里看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拍照的人就不由自主跟上前面的那个人,连拍了几张。
      凌霄自然是知道对方的举动,好在拍的是背影,她就没有在意对方的行为走。
      到咖啡馆那里,她准备推门时就感觉到十分火热的视线。
      令感觉敏锐的她感觉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而那道视线所注目的部分。
      是凌霄的手部。
      这感觉不怎么好。
      于是她回头看了一眼。
      拍照的人是一个中年人。
      穿着很不错,而且长得不错。
      就算是有抬头纹,但具有西方帅哥的特质。
      西方帅哥们的眉骨一般压得比较低,但的确是很迷人。
      还有他的下巴,属于少见的带沟的苹果下巴。
      看到凌霄回头中年帅哥走过来。
      他的气度还好,不像是无赖。
      还带着几分彬彬有礼。
      此刻带着笑容。
      凌霄并没有什么表情。
      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对方不怎么对劲。
      那么自然是没有特别客气,也没有一脸愤怒。
      他看着凌霄说:“你好,尊敬的女士,我叫托马斯。”
      凌霄看着他,然后点点头说:“托马斯先生,请问你有什么事情?”
      “女士。”托马斯说话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又看向那一只手。
      凌霄自然是看出来,她那一双眼睛看着那个看上去很不错的男人,仿佛能够看透一切。
      “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吗?”他说,问话时带着几分小心,因为他看出来那位不是傻白甜。
      凌霄发现他的注目点在她的那一双手上,又做了几个动作后,算是直接确定下来,这位大概是属于恋手癖。
      看到她了然的目光后,托马斯有些苦涩的一笑,其实他也不想这么做,但他就喜欢手型好的手。
      当然他只是一直想要看看,其他的事情他并不怎么敢做,尤其是凌霄一看就相当厉害。
      “谢谢先生的邀请,但我不喜欢喝咖啡。”凌霄察觉出来没有太过客气。
      反正有人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即使只是盯着自己的一双手。
      她还是感觉有些不怎么舒服,简直是头疼。
      就直接推门进入酒馆,准备开始工作。
      看到自己的目标进去后。
      那人也跟着进去。
      就在刚才近处一看。
      就发现凌霄的手美丽无比。
      看上去就如同是有人用画笔画出来。
      这让他看了还想看,自然是紧跟着凌霄身后。
      凌霄去了厨房,他无法进去,只能是看着那个方向。
      再说凌霄甩开那人后松了一口气,真的是莫名其妙的人。
      她开始做自己分内的事情,一会就把那个家伙给扔到一边去。
      正在忙碌时,就听有人就问:“琳达,琳达,为什么有人专门等你?”
      凌霄正在忙着制点心,听到这个问题,就说:“有人等我?我不知道是谁?”
      问话的人是比她晚到酒馆一年的酒馆侍应生菲丽达,两个人一向是不怎么合拍,感情很平常。
      今天还是第一次遇到菲丽达这么客气地问,而菲丽达已经抓住凌霄的手,“来啊!就是那个,一看就是体面人。”
      凌霄不得不看过去,正看见那个往这个方面看过来的托马斯,看到凌霄后,他是一脸笑容。
      “哦!是他!”凌霄没有什么兴致回过身来,对于一个手控的人她不怎么想搭理。
      虽然说起来他有喜欢自己认为美的权利,甚至是追求,这是他的权利。
      但凌霄也有自己的权利,拒绝某些人的骚扰,比如说托马斯。
      一想到有人目光灼灼的一直盯着自己的手,鸡皮疙瘩出现。
      那么她回身的速度特别快,更加不会回一个笑脸。
      “你怎么认识?”问话的菲丽达不死心地看着。
      同时她回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朝着托马斯。
      她自认为自己长得很不错。
      一头金发。
      是她身上最美丽的部分。
      金发是柔滑而又是金光灿灿。
      在日光下看去,就如同是用金子打造出来的。
      当然作为一个侍应生,是不能披散着头发,而是束起来。
      即使她的金发特别美,但酒馆是提供吃喝的,自然是越卫生越好。
      “不算认识,就在上班前见过一面。”凌霄淡淡地说。
      “只见过一面?”菲丽达说,她是惊讶的。
      要知道他们这个小镇平常人不怎么多。
      年轻人中能走的人都走了。
      没有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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