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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13:七月十七日晚(一)[2/2页]

诸子百家圣斗士 桃源望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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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钦差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
      *
      “哈,”枚殚了然,“江水遥啊。”
      江水遥,江南名妓,十五岁出道,算是晚的,至今两年已过,风头正盛,一时无两。能与并列者唯有傅雨柔而已。而傅雨柔十三岁出道混了八年才有了如今的地位名声,与之相比,江水遥可谓是闪电般的提升。所以也经常有人猜测,江水遥身后有大金主支持,十五岁出道,那前几年她身在何处?既然是娼家,那总归有个来处,但江水遥十五岁以前的来处却无人可知。只不过与记录在册的倡优戏子作比较,她在此之前并不是此间人也。又有人说她本是大家族子弟,家族败落而沉沦至此,虽然听起来还是有很多人信的,但一来没有证据,二来得不到本人的承认,所以到底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现如今确实很有名,身价极高,拥趸遍布大江南北。
      这个人,枚殚是认识的。
      不但枚殚认识,说实在的,杂学院中枢的众位大多都是认识她的。
      杂学院,自然是杂家,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但历史上,除了吕不韦和不知道能不能算进来的淮南王刘安之外,并没有如何显赫的人物,再加上实际上流传下来的思想不多,在思想史上也没有多少痕迹。处在一个不尴不尬的地位。直到更后来,有巨商自谓杂家,杂家弟子才渐渐的染上了“能赚钱精通商业”的色彩。而甚至于杂学院,一开始也正是依靠于强大的资金链,再加上占据丝绸之路这一能够稳定通往西方大陆的空间通道进行商业买卖而建立的。虽然自从建立以来杂学院一直在试图多方面多角度的发展,但索道杂家,不了解的群众的第一反应果然还是商业精通。
      于是,最初江水遥的商业包装,就是由杂学院负责的。
      枚殚还记得两年半以前,院长老大笑眯眯的把自己这一群人叫过去,然后笑眯眯的说接了个项目交给他,然后拉出了一个怯生生、眼神却很坚定的小姑娘,说要枚殚带领小伙伴们努力,把她培养成一个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
      肯泽基从哪里接的这个活,枚殚并不知道。但他们还是成功了。柳未眠对她进行诗词歌赋的熏陶,杜薇为她量身定做修身塑形的锻炼,林清瑶教她衣着打扮的搭配,教她琴棋书画,朱霁儿则告诉她接待客人的礼仪,取悦人心的技巧,枚殚则要负责讲一个还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培养成一个精通人心、八面玲珑的大家,还为她一手设计培育方案、时间计划安排,以及以后发展的路线,发展途中的重点,以及各种吸引眼球的噱头。
      连江水遥这个名字都是他们帮着起的,因为嫌她以前的名字太俗气。
      在她背后不知道哪位金主那大手笔的资金的支持下,杂学院的众位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江水遥捧了上去。
      看着最后那个从头发梢到脚趾尖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够再看出刚开始那个怯生生小村姑的影子的成品,枚殚还是比较满意的。而成功的人为塑造出了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女性形象的众人,也收获良多,对于人生与社会有了更多的感悟。
      当然还有着更多的疑惑,但这些目前不是重点。
      总之,事情过后枚殚也有很长时间没关注过江水遥了。
      “我好像听说……”他回忆了一下,“秦淮那边的各大商家,为了能找更多的由头赚钱,在上元节之外,今后每年的七夕也要举办一次评选花魁的庆典了?”
      “嗯。”林清瑶点头。
      严格的说,大家、花魁、头牌、女校书、女乐这些不同的称呼,虽然在一般人的感觉里差别不是很大,但其实有着各种各样微妙的差异。不过时过境迁,也渐渐合流了。
      “她是第几来着?”
      “第一。”
      “第一啊,”枚殚眨眨眼,“她也是努力的嘛。那你说的那个平策君,很迷她?”
      “看起来自然是很迷她。”林清瑶又拿出细绢软布和几样小巧工具,开始了对自己那几架瑶琴的保养修整,“我怀疑那年出钱让我们帮着捧她的,就是平策君。”
      枚殚想了想,“也有可能。那时候他在为他娘守孝是吧?退出庙堂,隐居于穷乡僻壤,就有机会和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村姑熟悉,然后要是说知道了小姑娘的梦想,于是顺手帮她一把,也是说得过去的。所以呢?”
      “没有所以,”林清瑶低头只看琴,“我就是说一下,告诉你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别打歪心思。”
      “我有没有那心思。”
      不是“我对她没有那心思”,而是“没有那心思”,是对所有人都没有“那心思”。
      他会培养人、分析人、关系好了还会调戏人,但不会爱人。
      “对了你刚才是说了那么多,还是第一点吧?第二点是什么?你不想说吗?”
      林清瑶停顿了一会,才低声说道:“论辈分……熊世卿是我三叔公。”
      “诶?”枚殚愣愣神,“额……你不是不肯说自己的事吗?”
      “所以我不会说更多了。”少女抬起了头,冷着脸,“说正事,他们会在今晚行动吗?”
      “或许吧,”枚殚看向门口,“反正要是我的话就选今晚。”
      林清瑶也看向了门口的方向。
      这客栈一楼的桌椅虽然多,但被这两人霸占。而此时,有一人不管客栈外那“已包场”的牌子,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从门口走了进来。
      站在柜台后的展柜的,满是汗的油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老板,您看这……”
      “哈!别管!”那老板一挥手,“啥也别问,上菜!上够了就走!这两位你惹不起!能躲!赶紧躲!”
      “哎,哎。”掌柜的点头哈腰赶紧向后厨溜了。
      天可怜见!这二位说话的时候完全不知道避人耳目啊!我就一平头百姓,这种高端上档次的事情,管不了!也不想管!
      那位老板,大马金刀的坐在枚殚二人旁边,自顾自给自己倒酒,
      “嘿!二位!”他举起酒杯,“这杯不敬你们,敬你们的钱!”一饮而尽。
      “砰——”
      把酒杯向桌上一拍,老板身体前倾,一甩衣襟,那大红袍子上绘着的金色牡丹便如同风中绽放般在二人眼前舞动。
      “在下!花半城!听人说,有谁在找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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