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nbsp;   不过由于他们在年轻客户里广受追捧,不少十多二十岁的学生,会拼团来给他们捧场,所以在酒吧里还是可以混下去。
      一曲终了,台上的女歌手感谢某位客户送来的鲜花和礼品。
      她已经被那位客户连续点了三场,按照酒吧里的规矩,消费每达到2万、5万、7万的标准,就能获得点名权。
      也即是说,这位客户和他的朋友,今晚已经在这里消费超过7万以上了。
      客户是一名四十来岁的商人,肥头大耳,一身名牌西服,手腕上的表应该是百达翡丽,丢在台上的车标钥匙,呈现出“人”字型。
      男人虽然是消费的主顾,却不是今天的主角。
      他旁边这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才是他要巴结的对象。
      年轻人的名字叫做秦签,琳琅集团董事长的独子,一个对女人特别挑剔的公子哥。
      “诗韵,刚才的那位客人请你过去。”领班来到后台休息室,对刚演唱完毕的女歌手说道。
      女歌手的名字叫做黎诗韵,燕都某音乐学院大三学生,由于经济原因,她从进入大学伊始,就一直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
      后来经朋友介绍,从这一年七月份起,在这里驻唱,由于形象好,唱功强,她在这里挺受欢迎的。
      “不了,回去晚了会进不去宿舍的。”女生此时已经换好了衣服,对领班礼貌回绝。
      现在正值暑期长假,学校还没开学,不过她为了多赚点钱,去宿管中心申请了留校住宿,按照规定,超过晚上11点就回不了寝室。
      “那位周先生可是我们酒吧的常客啊,你最好还是给他一些面子。至于住宿问题……你能把他陪好了,还用考虑这个吗?直接就能住五星级酒店。”
      “还是算了吧,我比较习惯住在宿舍里。”女生微笑着答道。
      “我劝你还是听我的话,如果你因此惹恼了周先生,给酒吧带来的损失,恐怕你这个月的工资就……”
      领班正说着话,突然被路过的人撞了一下肩膀。
      两下、三下、四下……
      最后一位女子没撞,她拍了拍领班的肩膀,呵呵笑道:“哟,领班呐,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以后注意点啊。”
      “走咯,咱们的狂欢时刻到喽!”
      领班的眼睛微微一眯,死死地瞪着着五个人的背影,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毒。
      凭他现在的职权,确实拿这个乐队无可奈何。
      现在是暑期,酒吧里的年轻人多,常来给他们捧场,老板都得顺着他们。
      等暑期一过,他保证要整一下这个乐队。
      黎诗韵默默地盯着乐队成员登台,扭过头,嘴角轻轻上扬。
      她和这个萤火虫乐队只能算相互认识,交情并不深。
      没想到也是一些有趣的人。
      此时,酒吧里的音乐停了下来,乐队登场,刹那的安静,乐队主唱手持麦克风举过头顶,微微垂着头。
      突然,一阵吉他的电音响起,架子鼓有节奏的拍打着,气氛顿时被点燃,客人们的尖叫声,还有部分铁杆粉丝的呐喊声,呼喊着乐队的名字。
      “萤火虫!萤火虫!”
      主唱歌手以一个高音开唱,酒吧里全场客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
      “看吧,很酷对吧?”苏媛兴奋地跟着节拍挥起了手。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开演唱会呢。”
      俞洋平的音乐水平仅有好听和不好听的区别,不过饶是他这样的门外汉,也感觉得出来,乐队的水平很不错,主唱的音域也比较宽,起码也是非常专业的摇滚乐队了。
      不过,俞洋平更在意的是,这个乐队的台风非常有特点,看似有些疯癫,却能带给人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假以时日,潜力不可限量。
      看来这一次,他是来对了。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播音响起:
      “D6号卡座,客人消费满12万元,邀请5号歌手演唱一曲。”

114章 乐队[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