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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母亲与父亲[1/2页]

午夜麻将馆 西门瘦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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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桂芳担心孙朝阳这样出去会吓到别人,也担心儿子会闯祸,只好把孙朝阳关起来,不让他出门。
      现在是网络时代。
      孙朝阳身上的触手肯定会吸引网民的注意。
      他的怪模样一旦在网络上曝光,他的生活肯定从此不得安宁。
      孙桂芳只想本本分分地跟自己的宝贝儿子在一起生活,不希望有任何人的打扰。
      如果孙朝阳身上只有一条触手的话,孙桂芳有信心能照顾好自己的宝贝儿子。
      但是孙朝阳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触手越来越多,像是变成了一个乌贼。
      他害怕自己现在的模样,人不人鬼不鬼。
      当他躺在床上的时候,即便努力控制着这些触手,也会有好几条触手从被子里钻出来,在地板上扭来扭去。
      有的触手会撞到椅子,把椅子上的东西打得散落下来。
      有的触手会掀开他的被子,让他的虚弱曝光在阳光之下。
      最关键的是,这些触手冷冰冰的,却又湿漉漉的,总是带着擦不完的粘液。
      他身上像是爬着无数条巨/大的鼻涕虫。
      鼻涕虫在他胸/口蹭来蹭去,在他的脖子上爬来爬去。
      他接受不了自己现在的模样。
      以这副尊容还怎么在社会上生活?
      根本不能出门不能见任何人,甚至连打电脑游戏都打不了。
      因为他双手在操作键盘鼠标的时候,这些触手会到处乱飞,有的会碰到键盘,有的会直接按到电脑的关机键。
      他的触手还会像抽风一样抽来抽去,把电脑屏幕抽打在地上。
      他怀疑自己已经不是人了,是一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怪物。
      他脆弱的心灵已经千疮百孔,有时候抑郁得想要自杀。
      有时候狂躁得想要杀人。
      当他暴躁的时候,触手就会用力敲打墙壁,墙壁上的石灰都被打下来了,屋子里经常充满粉尘。
      但是他的暴躁维持不了多长时间。
      因为暴躁需要力气。
      力气需要吃饭。
      而他的吃饭其实是喝血。
      每次喝完血之后他才能平静下来。
      所以孙桂芳不得不到处找血给他喝。
      刚开始孙桂芳是去菜市场买猪血羊血回来。
      孙朝阳喜欢喝新鲜的血液,最好是带着热气的血液。
      但是很多地方的动物的血都是已经凝固成块的,方便烹饪。
      孙桂芳费尽心思找屠户买刚刚屠宰而收集的血液,而且还得带着防凝固剂,免得鲜血凝结成块。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后来孙桂芳直接买活鸡活羊,买回来在家杀,现场收集鲜血,装在碗里,让他喝。
      不过他很快觉得这样喝不过瘾。
      他直接用刀子划开鸡或者划开羊的脖子,把嘴巴凑过去喝。
      没过多久他就不用凑过去了。
      他的触手会从身体的伤疤里钻出来,去动物的血,甚至不需要用刀来划破动物的喉咙,触手像一把利刃直接插/进动物的喉咙里,直接吸血。
      被/插出伤口的牛羊虽然短时间内大量流血,但是一时之间死不了。
      它们带着伤口在家里窜来窜去。
      鲜血不停地从伤口里面喷洒出来。
      有的血流在地板上。
      孙朝阳的触手就会伸过去,在地板上吸血。
      但是有的血渗进墙里,吸不上来。
      以至于满屋子都是血腥味。
      每次孙朝阳吸完血之后,孙桂芳都得花大量的力气在家里拖地。
      不然的话浓厚的血腥味和腥臭味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孙桂芳不希望别人以看怪物的眼光看自己的宝贝儿子。
      儿子只是生病了。
      他并不是喜欢做这样血腥的事情。
      他是迫不得已。
      可怜的孩子心里已经很痛苦了。
      如果别人再嘲笑他,恐怕他真的会自寻短见。
      不过孙朝阳说他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在他心里只装着房思思一个人。
      孙朝阳越来越接近章鱼成精,所以越来越害怕房思思发现他的秘密。
      而他的这种心思让孙桂芳很不爽。
      孙桂芳为儿子做出了这么多的牺牲,还是抵不过那个跟他结婚的女人。
      好在孙桂芳并没有把这种情绪表露出来,而是深深藏在心里,免得刺/激到孙朝阳。
      孙桂芳没有心思吃儿媳的醋。
      她必须要想方设法地满足儿子嗜血的欲/望。
      虽然动物的血能让孙朝阳变得安静,但是喝一顿血只能保证安静几个小时。
      到了后来保证的时间越来越少。
      而孙朝阳喝血的频率则越来越大。
      所以孙桂芳不得不面对一个残忍的事实。
      孙朝阳的病正在越来越严重。
      而且他越来越虚弱。
      刚喝完血的时候,他还能勉强保持一个正常人的精神状态。
      喝完血没几个小时他就饿了,浑身浮肿,毫无精神。
      到了后来不再浮肿,却变得消瘦,如同皮包骨一样。
      孙朝阳疾病的表现症状也一直在变化。
      他喝血的量越来越大,一次能喝好几只公鸡的血。
      喝完之后变得力大无穷。
      伤口里钻出来的触手四处挥舞,像是钢鞭一样。
      一鞭子能把一张木桌子劈成两半。
      他变得非常具有攻击性,也有可能是独/立自主的触手具有攻击性。
      好几次他的触手都从门缝里钻出去,想要偷袭坐电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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