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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九章:陛下,我要投降![2/2页]

我家后门能到明末 数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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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卒,精悍,忠诚。
      如今兵工厂那边正在加班加点制造98K,长安军将会成为第一部分装备98k的士兵。
      剩余的九个新编军,一个在辽东,一个在北平,一个在山西。
      辽东以及北平那边的新编军,由梁五统领。
      赵大顶前不久,被孙杰调到了宁夏镇。
      掌控两个新编军,以及几何预备军。
      预备军就是预备役士兵,装备比正规军稍微差一些。
      两个新编军就是两万人,收拾福王他们,实在是简单不过了。
      孙传庭和卢象升领下孙杰的命令,便走出了御书房。
      两人的关系本来还不错,可自从他们两个人各自称为文武参院当中举足轻重的存在时,几乎很少像之前那样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两个人还在刻意的远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他们两个人也知道各自的身份,都是朝中大员。
      为了避嫌,他们两个人不得不这样做。
      事实上,他们这种做法完全多虑。
      但小心驶得万年船,他们两个人都在大明朝那边摔过跟头,自然不会再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两个人就好像是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各自走在回去的路上。
      虽然这件事情没有放在明面上,但孙杰或多或少也察觉到了。
      ……
      他们两个人回到各自的部门之后,迅速作出了安排。
      他们做出来的那些决定或者章程,必须要经过孙杰的同意,才能够传达下来。
      如果没有孙杰的大印,他们两个人的文书也不过是一张废纸。
      在拥有电台以及明确的体系之下,孙杰之前所说到的那两个新编军,迅速按照孙杰的决定,开始往各自的方向移动。
      这两个新编军虽然里面都有很多的新兵,但是战斗力却不容忽视。
      这两个新编军本来驻扎在长安城附近,距离长安军不远。
      有时候还会在一起集训,但这两个新兵,很多时候都比不过长安军。
      军中的风气便是慕强,厉害就是厉害,无能就是无能。
      但这两个新编军并不服气,他们的心里都憋着一股火气。
      在他们看来,长安军也无非就是比他们多打几场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把场子找回来。
      所以,当孙杰的调令传达到他们军队当中时,这两个军队的士兵嗷嗷叫唤着,非常麻利地在各自长官的带领下开始运动。
      现在的新编军,身上的军装基本上都是新式军装。
      军装呈灰色,制式和现代的军装差不多。
      除了刀盾兵、长矛兵以及骑兵身上还有铠甲之外,剩余的兵种,身上几乎都没有铠甲。
      也只有这些面对面肉搏的士兵用得上,至于炮兵又或者弓箭兵,也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
      根本不用害怕,敌人会冲破刀盾兵或者长矛兵的军阵。
      基本上,不管是什么敌人都扛不过,那几轮饱和炮击。
      在孙杰军队当中当兵,很多时候都比较无聊,打仗时也一样。
      因为很多士兵都没有出手的机会,也只有在追杀溃兵,又或者是丛林作战以及城市作战当中,可能会有用武之地,至于其他时候,大部分都用不上他们。
      就在这些士兵开始往各自目的地运动时,李朗也终于来到了长安城外。
      他看着行走在官道上的那些卡车,以及卡车上面那些精锐无比的士兵,脸上的震撼久久无法消逝。
      和眼前的这些士兵相比,李朗有一种福王的军队都是些乡下野民的感觉。
      他嘴巴大张,久久无法闭合,站在车厢上的他,不断的拍打着车厢边框。
      右手当中的鹅毛扇也已经落到了车厢当中,只不过一时之间并没有察觉。
      “如此精锐的兵马,世所罕见,简直世所罕见!”
      急忙将落在车厢当中的鹅毛扇重新捡了起来,可他并没有恢复之前那种云淡风轻的样子。
      但他的心里却起了一个不该有的念头。
      “军队如此强盛,还有这种能日行千里的木牛流马,打下整个中原,恐怕也不是什么痴心妄想的事!”
      李朗心中感慨。
      虽然他是一个无用的书生,虽然他是一个无能的儒士。
      但有些事情他还能看清楚。
      事实上,他很多时候都分不清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如何。
      可现在,他却完全能看清楚孙杰军队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厉害。
      实在是孙杰的军队比福王的军队要强上太多太多,光根据直观的感受,就能分辨清楚。
      哪怕是一个三岁小孩,也能分清楚这种巨大的差距。
      “这些士兵壮的就像是小牛犊,子一样,全天下都没有这样的士兵。
      还有这种神奇的木牛流马,简直超乎寻常。
      还有着宽阔无比的道路,整个天下之间,再也找不出第二条。
      福王那边肯定成不了事,估计唐王也够呛。
      现在整个天下间,恐怕也只有陕西这边才有称霸天下的实力。
      我李朗也不是愚忠之人,陕西这里才是天命所归……”
      李朗巴拉巴拉,喃喃自语的不断的说着。
      幸好他的声音非常小,也只有他能够听到。
      如果被车厢上的其他人听见,尤其是福王的那些心腹,恐怕落不下什么好果子。
      汽车进了城,停在了长安城的驿馆外面。
      刚刚把使团安顿好,李朗就开始作妖了。
      他悄咪咪的从自己的房间当中溜了出来,把使团当中的所有人全部扔在了这里。
      然后又悄咪咪的走出驿馆,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驿馆位于内城,皇宫的建筑最高。
      他一眼就看到了皇宫在哪里。
      顺着眼前的笔直大道,往皇宫而去。
      路上那宽阔无比,且人来人往的水泥大道,更是让李朗心中大为震惊。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干净整洁且有宽阔的大路,当年他进京赶考时,哪怕天下首善之地的京城,也远远比不上这里。
      越走心里的感叹也就越多,这一路而来的见闻,深深的烙印在了他的脑海当中。
      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来到了皇宫外面。
      只不过,刚刚出现的他,就被皇宫外面的卫兵发现了。
      在皇宫外面的广场上,缩头缩脑,探头探脑,贼眉鼠眼,想不被发现都难。
      皇宫外面的巡视士兵架起他,就要把他往远处扔。
      李朗急了,连忙扯着嗓子大喊:“我是从洛阳来的使者,我要拜见陛下,我要拜见陛下!”
      “我管你是不是什么使者,只要没有陛下的诏令,任何人禁止随意出入皇宫,现在赶紧滚,不然把你扔进大牢,好好享受一下!”
      架着他的士兵,面色阴沉,大声呵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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