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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樱花[2/2页]

穿越之杀手公主 喜欢牙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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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清雅,不如丁香芬芳可我依然爱它,因为我懂它,懂它含苞的喜悦,怒放的炫丽和花落时凄美的艳丽,终有一天,也会有个人懂得我的心。”
      门外那人身子一震,怔怔站在那里。这丑女人虽然说话奇怪但都有道理,不禁想起那日,早朝上,袁清泽说出那句“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让满朝文武赞叹,连皇兄也汗颜。只是她的心,我能懂么?随即摇了摇头,我为何要懂她,一年后各走各路。心里那股讨厌的感觉又袭来。
      书房里。
      “无影!”
      “嗖。”一个黑影闪过,“王爷吩咐。”
      “将院里那颗千羽树移到落花院去。”
      “是。”无影一向不多问,不似无夜。
      落花院里,房里的灯不知何时灭了,雪兔悄悄打开窗户,四周瞟了一番,奇怪,今晚外面怎么没人,看我下不了床便撤了眼线?呵呵,这变态的戒心太轻了。
      不久,西院墙上两个身影闪过,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大街上,灯红酒绿,一片繁华,一个白衣俊秀公子手拿着折扇,一脸玩味的看着这夜景,身旁是一个矮个青衣公子,一脸稚气,咧着嘴,眼里藏不住的兴奋。
      这两人便是雪兔和莲儿了,两人一路吃一路玩,终于没有人监视,可以尽情的释放自己了。
      “公子,你瞧那个好漂亮啊。”莲儿兴奋的叫道。
      “咳咳,莲公子,那些都是女人的玩意。”
      “呃。”莲儿无语。
      忽然一群人涌了过去,“快快,今晚白公子来了,去晚了就没座了。”
      雪兔忙拦下一个人,“大哥,你们这是做什么?”
      “外来的吧?今晚是一年一度的赛诗会,我们遥城第一才子白公子亲临。”
      雪兔一听来了兴趣,“在哪?”
      “聚英楼,快去吧,晚了没座了。”说完便跑开。
      雪兔忙拉着莲儿随人流挤去。
      “聚英楼。”三个大字闪着金光,雪兔一脸兴奋,虽然不喜热闹,但是这种舞文弄墨的怎么能不去看看,雪兔在岛上被逼学习中国史的时候,天天挨罚,致使她十二岁就可以徒手翻越三米高墙,十五岁能徒手翻越五米高墙,这是男人都做不到的,不能否认,雪兔这么好的身手,大半是让老师罚出来的。
      瘦削的身躯往人群中挤去,看到里面一桌一桌的人,最前面搭了个台子,台子前有一个大桌子,比那些桌子都豪华的多,桌边做了几个人,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雪兔的眼帘,雪兔踮起脚,看着那人侧脸,不禁皱了皱眉,好熟悉,是谁?
      待那人转过脸,雪兔不禁睁大眼睛,一袭白衣胜雪,不浓不淡的剑眉下,一双桃花眼似潺潺春水,温润得如沐春风,鼻若悬胆,似黛青色的远山般挺直,薄薄得唇颜色偏淡,嘴角微微勾起,风流无拘,倒吸一口气,袁清羽?这厮不去花街柳巷来这里做什么!
      “各位公子,今晚是一年一度的赛诗会,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羽王,冥王和白公子。”一个青衣男子站起来朝大家作揖,“白某有幸,能与两位王爷同席。”
      一个墨绿色锦衣男子忙拱手道,“白公子客气了,小王久仰公子大名,今日能一睹公子风采,才是荣幸呢!”
      雪兔向说话人看去,十几岁的模样,皮肤白皙,五官俊美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眼睛如一汪秋水般纯净,声音明朗,说话客气,脱了少年的稚气,也没有成熟的韵味。这就是袁清冥?雪兔暗赞,那变态哥几个都长那么帅,没天理了,也难怪,他们皇室一代代都选优良品种繁衍后代,长得不美才奇怪。
      “如今我国边境频频受扰,那古苗国狼子野心,战争一触即发,受苦的最终还是百姓。”青衣男子一脸悲愤,雪兔点了点头。
      另一个人起身道,“我们一介书生,有心无力,这打仗是朝廷的事,我们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就是就是。”
      “梁公子说的是啊。”
      雪兔撇了撇嘴,这群人整天只会舞文弄墨,自命清高,什么都不是。
      “这话怎么能这么说,我们身为紫玉子民,得朝廷庇护方能安居乐业,如今国难,我们更要拼死保国。”雪兔朝青衣男子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
      “好了好了,今晚是赛事会,这事皇兄自会处理的,本王可不喜欢谈论这政事。”袁清羽不耐烦道。
      袁清冥却一脸不关我事的样子。唉,雪兔摇了摇头,这两个败家子。
      “王爷说的对,今日我们赛诗,老规矩,各位公子将诗写好,一并交给在下,让两位王爷和白公子评判。”
      雪兔也接过一张纸,拿起毛笔,不久,几行歪歪扭扭的字便写完,随后起身,将纸送到台前,袁清羽见来人白衣墨发,风华少年,不禁多瞅了几眼,待那人转过脸时,不由睁大眼睛,这明明是个美少年,可是脸上那三道刀伤甚是狰狞,摇头叹息,可惜了一个翩翩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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