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举几个例子:
一、吃鱼这个问题。
张梦雨和莫萧寒走在一起,当张梦雨安安静静的吃着饭时,能听到莫萧寒问:“小雨,喜欢吃鱼吗?”
“还行。”
“那为什么不吃。”说着,莫萧寒夹了一块鱼肉准备给张梦雨。
“刺多。”
“我帮你挑刺。”莫萧寒认认真真的挑起了鱼刺,挑完的鱼肉,在放到张梦雨的碗中。
自此只要有菜中有鱼,莫萧寒就会先挑鱼中的刺,挑完后给张梦雨。
二、成保姆了
张梦雨有天,躺在亭中晒太阳,然后,某人就满脸微笑的看着悠闲地晒太阳的张梦雨,修长的手指,白皙的手中,一手拿着一把小刀,另一手拿着苹果,在削苹果。
人是有种很奇怪的性质的叫做习惯,习惯是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21天的时间就可以让人适应下来。
所以很显然在一个月30天的相处下来,张梦雨已经习惯了有个名叫莫萧寒的人在自己的身边。
翠绿的荷叶丛中,一枝枝的荷花,亭亭玉立,像一位位娇羞的少女,满脸绯红,微微含笑,嫩蕊凝珠,盈盈欲滴,清香阵阵,沁人心脾。
在这碧绿的荷叶与映日的荷花之中,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在一座亭子。亭子的颜色是深红色,火红火红的,显得朝气蓬勃,与那映日荷花相互照应。
亭中,一个白衣黑发的女孩,盯着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发呆。在女孩的身旁,有一身着玄衣的男子,男子那白皙而骨节分明的手上,拿着一把扇子,静静地给女孩扇着。
过了许久后,男子开口了:“陪我入宫。”
在张梦雨的眼神闪了闪,她终于可以见到活人了。只要去的途中,在折回来王府去就可以去找东西了。
看着张梦雨眼睛闪过的精光,莫萧寒有淡淡的开口了:“鬼主意就算了,就一炷香的路。”
“一炷香大约是五分钟,五分钟也可做许多的事情。”张梦雨暗暗的想到,眼中闪过一丝的精光。
第二十三章 突然不正常的债主(7)[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