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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1章 我不争的3[2/2页]

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 燕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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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小生的秘密绯闻。
      黎欢用的是顾晗的身体,但是却没有顾晗的主持天赋。
      所以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就转到表演专业。
      当时还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这个人不喜欢争,最好的朋友更不行,转系,是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这样也避免误会。”
      当时还有好多人为她打抱不平。
      纷纷指责原主不仅抢了人家的机会,还要让人家放弃主持事业。
      不要太过分。
      然后,原主再查,居然发现‘顾晗和当红影帝也有一腿。
      影帝和小生甚至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
      看着对方占着自己的身体肆意妄为,原主愤怒至极,但是再多的,她也查不出来了。
      她现在没有了工作。
      更没有人脉。
      黎家又是普通人家。
      别说和那两个护花使者抗衡,就是叔叔那一关,也过不了。
      原主最后只能拖着破败的身体,做着勉强糊口的工作。
      一直致力于找到‘顾晗陷害她的证据,以及想办法换回身体。
      但是一无所获。
      而占了她身体的黎欢,却靠着那张艳压群芳的脸,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
      就算没有演技,也不再主持节目,仅仅靠着各种广告,和在各大电影中当花瓶。
      照样红透大江南北。
      而且最后不仅是流量小生,当红影帝,最后到知名青年导演,金牌制片人,还有知名娱乐公司总裁,全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每次记者采访问她,取得这样的成就想说什么的时候。
      她都会提起原主,说什么.....
      “我骨子里其实就是一个不爱跟人争的人,之所以走到今天,可能也是命里使然吧。”
      “当初我最好的朋友喜欢做主持,我知道她很喜欢站在台上的感觉,她的天赋也不比我差,所以我想着,如果我们都做主持这一行的话,肯定是要互相竞争的。
      竞争多了,总会影响感情。
      我是个感性的人。
      不喜欢那种感觉。
      我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高尚,其实更多的我为了我自己。
      本来我就不喜欢和人争抢,何况是最好的朋友,只是.....
      算了,不说也罢。
      所以我才退出主持界,阴差阳错的走上今天这条路。
      经过这么多,其实我也不怪她,反而还要感谢她。
      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遇到这么多对我好,给我温暖的人,还有我的粉丝们。
      真的是上天给我的礼物,我很爱你们。”
      当年的事情,在学校被传的沸沸扬扬。
      ‘顾晗这么说,也没有人反驳。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加上她树立的不争不抢的人设。
      在娱乐圈这个腥风血雨的地方。
      绝对是一股清流。
      路人缘极好。
      但凡有人和她产生矛盾。
      不管她的粉丝还是路人,都会说一句。
      “晗晗这样不争的人,肯定是你们做的不对。”
      “连晗晗这样的脾气都受不了,你们不知道做了多丧心病狂的事情。”
      “别人喜欢晗晗是晗晗的错吗?没本事的女人才去嫉妒比她优秀的女人。”

第1061章 我不争的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