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的深秋有一丝寒意。
曹峰获得了甄家的支持。
冀州牧韩馥也默许了征兵,但不超过三千。
韩馥知道曹操在打压这位长公子,还很期待带兵回去时,曹老板会是什么反应。
所以曹峰很快就募集到了三千精兵。
这一天。
邺城外曹峰军营,成了一道壮丽的风景线。
三千兵马列成方阵,步兵在后,三百骑兵在前。
曹峰策马阵前,身边是夏侯恩和夏侯杰,面前是三千雄壮的战士。
终于,在这乱世,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
他发动洞察看了看,平均忠诚度在70以上。并且武力也很高,远超一般诸侯军队。
要知道乱世的兵源是最良莠不齐的,还无法避免。
诸侯组建一支精锐的军队,往往付出极大的代价。
曹峰就不同了,有洞察技能,随便看两眼就能做到精准招兵,从而组建一支超级潜力的精锐部队。
“升主旗!”
夏侯恩激动的喊道。
曹家谁能想到窝囊的大公子,竟能招募这样一支大军。
现在夏侯恩和夏侯杰背后还发毛。
主旗徐徐升起,红色的旗帜,书写一个金色的大字,曹。
各路诸侯的旗帜都不一样,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曹峰来了。
“升军旗!”
夏侯杰振奋的呼道。
同样红色的旗帜,书写二个金色的大字,天雄。
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曹峰的天雄军来了。
曹峰凌厉的目光看着完全属于自己的军队,将成为他争霸天下的核心嫡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
这一刻,对他来说何等重要?
这支军队是有超级潜力的,但练不好也是废。
曹峰来到点兵台,深秋的狂风吹起他红色的披风,也将他的话语,送到每一位战士的耳边。
“参军为了什么?有人是为了吃饭,有人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人是远大的抱负。”
“吃饭是人的基本需求,不用羞愧。”
“但作为男儿,吃饱喝足后呢?”
他的话语越加昂扬,“讨伐国贼只是开始,要让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亲人好友,让这全天下和你们一样的大众,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
“就让我们在这里众志成城,历练你我,不再看到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不再遭受家破人亡的痛苦。”
他的话变的铿锵有力,“抛弃以前的懦弱,在这里,站起来,成为顶天立地的汉子!”
“当我们老去,我们可以无愧的对子孙后代说:我们并肩而战,重筑桑梓(家乡),守护家园!”
曹峰不是大政治家,他不会华丽的词汇,也没有晦涩的深沉。
但每一句通俗的话语,却是说进了每一名士兵的心中。
在这乱世,谁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的痛快,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
在这乱世,普通人只有依附强者才能够生存。
而曹峰,会带领他们重筑桑梓,更加值得他们付出一切,生死相随。
我们的大公子,和其他强者不同。
战士们心中的热血,渐渐沸腾,他们振臂呼道:“并肩而战,重筑桑梓!”
夏侯恩二人更是吼道:“为大公子而战!”
战士们声音直冲云霄,“为大公子而战!”
只见士兵们的忠诚度,刷火箭一样往上涨。
难道这就是天生的领袖?
四周路过的百姓听到后,无不感动的落泪,都说上报国家下安黎庶,谁
第21章 为大公子而战[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