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贤弟放心,今日贤弟问心,得知了许多消息。我已经派人追查,若是寻到人,便会马上保护起来。若是找到其他帮凶,也定会严惩!”
听到这,秦舟恒放心了。
“那就多谢大哥了!”
“两兄弟,说什么客气话。走走走,我送送贤弟。说来可笑,愚兄手中没有多少银两,今日只能在这请贤弟喝上两杯清茶。等我攒攒银子,一定请贤弟去那天然居喝上两杯。”王德发笑言道。
秦舟恒也说道:“大哥若是哪天得闲,不如来愚弟家中坐坐。愚弟的手艺,不会让大哥失望的。”
“那大哥我可就有些期待了。”
说是这么说,但是王德发可并不觉得秦舟恒能做出堪比天然居酒菜的吃食来。
文采好,善诗文。
又有一手好医术,这要是还会厨艺……那别人还活不活了?都是能吃一辈子的手艺,到你这怎么就这么不值钱了?
就算你是从娘胎里便开始学习的,效率也没这么高吧。
秦舟恒自是看出了王德发的怀疑,只是笑了笑,没有解释。
的确,凭借他自己在这么短的时间想学这么多东西,自然是不可能的。
但这不是有系统吗?
两人走出茶棚,外头的天已经挂满了红色彩霞。
一名侍卫已经牵着马在外头候着了。
一见这马,秦舟恒的眼睛便不由自主地亮了亮。
太帅了!
这是一匹黑马,浑身上下找不到一根杂毛。漆黑的毛发犹如一身黑色的绸缎,反射出令人心醉的光芒。
隆起的肌肉不显臃肿,体现了力量感的同时,又没有破坏他原有的流线型和美感。
宽厚的马蹄,犹如海碗倒扣。
高大的身躯仅仅立在那,便给人了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一见这外观,秦舟恒就知道,王德发所言非虚。
这马定然是战马,还是战马中千里无一的好马!
可能是因为这是一个高武的世界,马匹的身高体型也比秦舟恒熟知的马要大了许多倍。
就这匹马,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要是稍微胖一点,基本上跟河马也没什么区别了。
秦舟恒心里还是微微有些发虚。
他会骑马,但也只是当初去草原上采风的时候,骑了骑当地人专门给游客饲养的马。
不过那样的马,瘦骨嶙峋,皮毛毫无光泽,隔着几米远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马粪味。眼里无光,走路无力。早已被驯得丧失了野性、丧失了活力。
但是这匹马,看上去似乎不太好惹啊!
“大哥,这可太贵重了!”秦舟恒有些不好意思。
这年头,马就像地球上的豪车,价格可不便宜。
一匹青花骡子就得十两银子,一匹好马的价格在三十两银子左右。而一匹战马,至少也需九十两银子。
像这样的千里马,至少也得百来两吧。
不要被古装剧里男女主动辄几千两白银所迷惑。
百两银子,已经称得上是巨款了。
眼下,人口贩卖合法。牙行里,一个能挑能扛的壮汉奴隶的价格,大概是十两银子。一个十四五岁的姑娘,价格大概是三到五两银子,如果脸蛋好看点,也不过就七两银子。百两银子已经可以买这样的婢女十几二十个。一天换一个,天天不歇气,也得两三个星期才能轮完。
一两银子,可买白米两石,一石大概是九十五公斤。
一个农民,辛苦一年下来,也就只能赚个五两七两。
一个五口的贫苦之家,一年下来花费也就不过五两银子。
就王德发这手笔,大概也就等同于随手送了一辆顶配的大劳库里南。
“贤弟这说得哪的话,既然喊我一声大哥,一匹马又算得了什么。”王德发笑道,上手摸了摸那光滑的皮毛:“我这匹乌骓,可是北蛮精心饲养的战马,我从战场上获取之后,一直跟着我,到了今天都已经四年了。今日,宝马配英雄,这马就送给贤弟了!”
秦舟恒有些疑惑:“北蛮?还有北蛮吗?世间不就只有我们秦唐赵韩魏五国吗?这北蛮是何地?”
心里暗暗想着:乌骓,好名字啊!我要不要改名叫霸王呢?
“哈哈,说国,确实只有五国。”
“蛮族,都是些粗鄙之人,没有立国,而是大大小小的部落组成。我大秦以北,有北蛮。在韩国以南,有南国!”
王德发说着,挥了挥手:“赶紧走赶紧走,我要回去抱着媳妇去了。”
“我还等着十个月之后抱孩子呢!”
闻言,秦舟恒的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容。
“那我就不打扰大哥了!”
“愚弟告辞,我近日会关注一下是否有妖族踪迹,若是寻到,第一时间通知大哥!”
说罢,秦舟恒翻身上马,从侍卫手中接过马鞭,双腿夹了夹马肚。
“驾!”
第12章 治病,赠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