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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鼎鼎大名的余娇娇[1/2页]

穿书后我成了恶毒后妈 思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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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时候比来的时候心情更灰暗。
      来的时候虽然情绪不高,毕竟要做的的不是什么高兴事,尽管做了各种猜想预案,可世上毕竟还是好人多,两家总有一家愿意养孩子的。
      结果,王家那一家子奇葩,不说也罢。
      孙家倒是想养,可光想想那一溜五个萝卜头,再加一个更小的,关键是不知道人家还会不会再生孩子了,他们自己看着都替人家发愁。
      再怎么说,孙家虽然碍于现实不想养孩子,能做的也都做了,只好还给了抚养费呢。
      虽然不够孩子成人,抠唆一点也能把孩子养到三四岁。
      难道真把孩子送给别人养?
      万一人家不生不生的,孩子过去了人家又生了怎么办?到时候这孩子又被欺负了怎么办?
      这种事儿也不是没发生过。
      只是欺负还好,更可怕的是把人家孩子磋磨死的也大有人在。
      这种情况,让人怎么敢把孩子送出去?
      至于福利院,也不是不行。
      其实福利院的孩子很多还真的是烈士家属的,就是真送福利院的话,总觉得不得劲儿,不是那么回事,毕竟这孩子他们也带了这么几天了。
      回去的路上三个人无精打采,除了照顾孩子的时候,连说话都少了。
      一天之后三个人带着孩子回到了藤县。
      藤县这边的领导能有什么法子?
      临时找靠谱的人家肯定不行,只能暂时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先养着,等他们慢慢找靠谱一点的人家再把孩子托付给人家。
      期间余娇娇一直没走也没吭声,直到他们商量好要把孩子送走了,余娇娇终于忍不住了,拦住了抱着孩子准备把孩子往福利院送的警察:“要不,让孩子跟我回去吧。”
      不要啊!
      你疯了!
      家里四个都不够你养的吗!
      为什么又要养!
      这个才两个月一点,要是生病了怎么办?要是出事了怎么办?要是你万一不小心给人家养死了怎么办?这孩子可是在上面挂了号的,不是路边捡的被家人抛弃的!
      理智疯狂叫嚣着不要多管闲事,身体和嘴.巴却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根本控制不住。
      警察有点惊讶:“这,这不太好吧?养个孩子不是小事,你,你要不要先跟你丈夫商量一下?”
      余娇娇目光不受控制的朝襁褓看去,强笑道:“我男人不会不同意的,他走之前就说过实在不行把孩子带回去也行,再说了,我,我毕竟也是孩子他干娘。”
      余娇娇和孙明丽来往的那十来封信都带过来了,作为和孙明丽有过来往的证明,里面的内容这些警察当然也看过。
      正是因为看过才知道,干娘什么的,这个说法根本就不成立。
      就像很多关系不错的朋友,如果朋友有了孩子,另一个就会开玩笑说我以后要当孩子的干爹\/娘,实际上谁都不把这种玩笑话当回事,等之后另一个再有了孩子之后,曾经说过的话更是彻底忘掉。
      真正关系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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