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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你现在就去通知一中队所有人,小会议室集合,我们5分钟后开案情分析会。”
      会议室一共有三个,大的那个一般会用作全队开大会使用,小会议室有两个,用来做案情分析。
      林默找了一个大搪瓷缸子,估计是以前吴达用过的,里面泡好浓茶,就去了会议室。
      打开一间会议室的门,里面满满登登挤满了20多人,曲波正在说着什么,林默刚一露头,会议室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
      原来这个会议室被曲波占用了,二中队跟三中队的所有队员都在听他做案情分析。
      林默不知道这个会议室被曲波占用,他朝曲波点了下头,就带上门走向另外一个会议室。
      他一点不觉得尴尬,因为他信奉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一定是别人。
      走进另外一间会议室,大家伙都已经到齐了,加上林默一共16人。
      如果这两天李山等人再到位的话,一中队的满编就是20人了。
      “林大,
      林大。”
      所有人见林默进来纷纷跟其打招呼。
      这里面林默只认识三人,顾鹏程是一个,另外两人曾去过西山所帮忙审讯,分别是宁宏伟跟房东。
      林默对这两人还算熟悉。
      其他的一一跟林默做自我介绍。
      “报告林大,一中队警员苏鹏。
      一中队警员邵先国。
      一中队警员孙娜娜。
      联防队员张发财。
      ........
      等在座的所有人介绍完毕后,林默才在主座坐下。
      “相必大家都已经清楚了这次让大家过来的,目前分局决定重启女尸案,说明分局对这起案件极为重视。
      据我所知,你们一队并没有参与之前对这起案件的侦破。
      现在由我来给大家简单说一下这起案件。
      5月5日下午,有对夫妇沿孝河散步,发现河面上有漂浮尸体,随即报警。
      5月6日早,有钓鱼者在距前一具尸体仅50米的距离处发现另外一具尸体。
      随即警方开始沿河搜索,在上游5公里处发现了第三具尸体,已经白骨化。
      我曾经跟分局的柳法医一起初步勘验过尸体,后也经过详细化验分析。
      为了方便侦查,我根据尸体的死亡时间给尸体做了编号。
      最后一具被发现的尸体死亡时间一年半左右,尸体已经白骨化,为1号尸体。
      第一次发现的那具尸体死亡时间在10天左右,发现时已经呈现明显巨人观,此为2号尸体。
      最后一具尸体发现时死亡事件仅三天,为3号尸体。
      尸检结果很清楚,1号尸体由于死亡时间过长的原因不好判断具体死亡原因。不过我们通过毒理分析跟骨骼检测,排除了其是中毒以及钝器击打致死,至于其他死亡原因临时还不能做结论。
      2号尸体死亡时间较短,经法医检测,发现其脖颈处有明显锐器割伤的痕迹,而且力度非常大,直接损伤到死者的气管以及食道。
      3号尸体死亡时间最短,死亡时间不超60个小时,死亡原因也是锐器割颈,注意一点死者在死前不久有过性行为。
      初步判断,杀害2号尸体的嫌疑人,身高183-185,比较健壮,可能从事体力工作。
      3号尸体嫌疑人身高168-170,比较瘦弱,左撇子。”
      林默把这起案子的情况尽量详尽的跟大伙做了叙述。
      “林大,我想再查阅一下这起案件的卷宗,可曲大已经把所有关于此案有关的东西全部都带走了。”
      顾鹏程接到查案的通知后立马跑档案室查阅资料,可他去了才发现曲波已经提前一步把所有卷宗全部拿走了。
      “不要紧,我都已经记下了,你们如果哪里不清楚可以问我。”
      林默一点不意外曲波的举动,毕竟这关系到两人的去留。不过林默也不担心,因为所有关于本

第103章 案情分析会[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