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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烟火人家(104):这是贷款、要还的[1/2页]

又是一年三月三 一弟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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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在西街与蔡狗相斗,与公安局巧合,对其实施抓捕之后,这条道上的人,没有不知道王满仓的。人们几乎是掰着指头说着他与中州官场的关系:中州地委副书记,王满顺,他大哥;田县县委书记,李凤岐,他家账房先生;县长,陈忠实,他干哥;政法委书记兼法院院长,黄青良,他姐夫;公安局第一书记,李大奎,他表哥;隗镇公社书记,苏君成,他表哥哥,至于其他小官、副职,还用说吗?而且,他一个小小的运输队长,这些当官的请他吃顿饭,那就是县城大众食堂的二楼雅间,他都要坐上位的。
      或许,在国人的理念里,能与官员扯上关系,不仅仅是一种荣幸,更是一种实力,一种无法逾越的实力,不用说话,就能把对方给打倒了。中国的官文化里,有一句名言叫“是亲三分向、没亲都一样”,而商业文化里的“熟人多吃四两热豆腐”,更是把此种关系与利益联系得更加紧密了。
      隗镇的传说中,更是神乎其神。说王县长廷玉先生便是个认亲情的模范,说的是抗战胜利后的那年,田三叔茂恩先生,在田县县城卖白菜与一个同样卖白菜的小混混闹开了矛盾,二人扭打到了县衙,王县长升堂,田茂恩正要喊叫“二哥”,却被王县长一个惊堂木给镇住了,吓得急忙跪在地上。王县长问道:“下跪的是哪里人啊?”那小混混傲慢地回答道:“俺,县城东街的。”田茂恩不服气,说道:“俺家,隗镇达摩岭的。”谁知道王廷玉又一拍惊堂木,说道:“什么达摩岭的,我怎么不认识你,冒充本知县大人的同乡,来人啊,把他给我抓到后堂,爷要好好审问他一番。”
      那个小混混见官司打赢了,很是高兴,正要感恩起身,没有想到王廷玉又拍了一声惊堂木,说道:“他们不是争一堆白菜吗?拉回来,做为赃物,充公了。”那小混混一听,急了,原来他干的是坐地买卖,店里的菜多着呢,而田茂恩,就那一挑子,也快卖完,只剩下两三棵了,这要是双方都充公了,那损失可就大了。于是急忙又跪了下来,说道:“县长大人,俺爹是东街保长手下的那个孙二愣子,孙二愣子啊。”
      王廷玉好像没有听明白,又回问了一句:“叫啥啊?”那小混混便大声说道:“孙二愣子,就是娶了俺娘、俺姨他俩的那个孙二愣子。”王廷玉一听,大怒,说道:“给我狠狠地打,什么东西?在这儿也不给老人避讳,对老子直呼其名、直揭其短,大不孝,往死里给我打!”于是,那家伙便杀猪般地嚎叫了起来,王廷玉又没收了他店里的东西,全部补偿给了此时正在后堂和师爷喝茶的田三爷。当然,这个传说,而且这个传说,只归隗镇人民,连当事人田茂恩也模棱两可地说:“俺二哥,肯定会向着我的,他还能向着外人不成。”
      有了威望的隗镇运输队,生意不是一般的好,不仅是要货的企业、学校和城里大小的用煤单位,而且需要出货的煤矿、企业和商店等,都纷纷与王满仓签合同,看准他的,不仅仅是他的厚道与合理的价格、及时的运送,更是要结识一下他,或许他们并没有什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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