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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家此时或坐或站约莫有十来号人,隐隐分成两拨。
      一拨是秦淮茹为首的秦姓亲属,
      “妈,必须选择接班,且是我接班!”
      另一拨是以贾张氏为首的张姓亲属,
      “淮茹,妈觉得还是选抚恤金好!”
      至于贾家?
      老家几乎没什么亲人了,两人干脆没通知。
      然而贾张氏与秦淮茹不知道的是,两拨人各有各算计!
      哪里是真心帮忙办丧事,都是冲着接班名额而来。
      如若不然,一辈子没怎么联系过的亲戚,怎会齐聚贾家?
      ……
      因贾东旭工亡,前天早上红星轧钢厂领导前来慰问,
      “贾张氏、秦淮茹同志,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贾东旭同志因工去世,由咱们厂发放三个月本厂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费。”
      “咱们厂去年平均月工资为45元,三个月就是135元。”
      (某数据库资料显示,1961年四九城职工平均工资为642元,平均每月
      (本书稍作改动~)
      “厂里念你们不容易,特意加到200元,请你们收下。”
      工会副主/席林修福说完,将一沓钱放到桌子上。
      贾张氏比怀有身孕的秦淮茹抢先一步将钱收起,
      “淮茹,东旭是我儿子,如今妈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个钱妈先收着~”
      “呜呜~我可怜的东旭啊!”
      秦淮茹见状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等机会再要!
      “其次,由于贾东旭同志未参加工会互助会,所以这份补助金便无法得到。”
      (经过老弟多方查询得知,1964年之前工会互助会并未全国大范围铺开,只在黑省等少数地区开展。)
      (互助会非强制参加,且有个先决条件是,先交后用。)
      (贾东旭抠门,没参加……)
      “最后你们有两个选择:”
      “第一,贾东旭同志供养人数为三人,你们可以每月领取,其生前本人工资50%的抚恤费,直到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
      (一人为25%;二人40%;三人及三人以上50%封顶。)
      “贾东旭同志为四级钳工,每月工资就是
      “第二,你们可以选一人接班。”
      “二者只能选其一,当然不用着急,待处理好贾东旭同志后事,再选择吧!”
      (这是老弟详细研究1953年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得出的结论。)
      (如果跟诸位读者老爷们想象中不一样,那是老弟没理解到位。)
      (原谅则个~)
      贾张氏听到每月能拿二十六块四的抚恤费,哭声戛然而止。
      要知道接班当学徒工,第一年才18元啊!
      就算等两个孩子长大,最终只拿25%抚恤费,那也是
      足够自己养老!
      在选接班还是要抚恤金的问题上,婆媳俩产生了分歧!
      秦淮茹想得长远!
      等孩子们长大成人,抚恤费就只剩下婆婆那25%。
      到时孩子们怎么办?
      自己怎么办?
      而贾张氏觉得秦淮茹怀着孕,大半年之内都不能接班。
      况且二十六块四不少了,顾眼前养家糊口重要。
      不过这两天经过张家人劝说,发现接班也不是不行!
      但必须由张家人接班!
      婆媳俩各有各的理……
      上午贾东旭出殡后,秦家人与张家人也加入讨论,情况更加复杂!
      张家人:
      “就算选择工作岗位,我们张家这么多男丁,也不能让秦淮茹一个女人接班啊!”
      “就是!轧钢厂还是男人吃香,将来学得好,说不准能当上八级工,一个月能挣100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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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贾家抢工位![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