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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万历的噩耗[1/2页]

哈哈哈,大明 微微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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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艾主簿家离开后余令就开始了人生中最努力的一段日子。
     在军屯里,读书声有时在河边,有时在池塘边,有时突然跑到了后山,
     每当余令的读书声响起的时候……
     屯子里立马就会变得格外的安静。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余令在读书读累了的时候,会努力的和屯子里大人、小孩搞好关系。
     帮他们算账,教孩子们数数,开始融入屯子。
     夏收来到时,屯子里就剩余令这一家还有人,只要是能跑的,能动的,几乎全部去了地里。
     小孩子干不了活,家人就把孩子丢在家里。
     所以,每当余令在屯子里晃悠的时候,身后就会跟着一群小孩子。
     最小的孩子才四五个月,最大的也就五六岁。
     大的背着小的,聚在一起,趴在地上玩抓石子游戏。
     有的孩子不安分,会去河里吃水、洗衣服的地方玩水。
     那地方是农户特意挖出来的,半人深,老爹说,在他没逃走之前,这个地方已经淹死了三个孩子了。
     每当有孩子去那里的时候余令就会大声的呵斥。
     不知道为什么,这群孩子怕余令怕的要死,余令说不准去,他们就再也不去。
     为了消磨那些男孩子精力,余令教给了孩子们石头棋,不大会儿工夫,能听懂话的孩子都学会了。
     (ps:石头棋从哪个朝代开始的无从得知,它有很多名字,绷裤衩子,四杆子,围和尚等.....)
     所以,现在的余令是孩子王,他们对余令敬佩的不行,余令说的话,比他们爹娘说的话都好使。
     为了感谢余令,这些孩子给余令挖了好多的“野鸡腿”。
     (ps:野鸡腿就是翻白草。)
     闷闷从未吃过这玩意,但她明显很喜欢,话一下子就多起来。
     干净,可爱的闷闷一下子就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公主,不知不觉的都围着她转。
     闷闷说的话越来越多,天黑散伙的时候还恋恋不舍。
     有了余令照看孩子,屯子里的人一下子就放心了。
     原先中午的时候还有人回来看一下。
     现在是早晨出,晚间回,他们默认余令会看着孩子。
     他们把心思全部都放在了地里,家里做好吃的时候也会让孩子给余令送来一份。
     这已经算是最朴素的感谢了。
     余令接受着大家的善意,看起孩子更加的用心,让他们安心的抢收。
     按照大明国律,大明边疆各镇的军屯是“三分守城,七分屯种”。
     长安这边的军屯则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种”。
     屯种的军户每年要向朝廷交纳赋税,“亩税一斗”, 这种税粮称为“屯田籽粒”。
     余家的田被老大占了去,所以,余家闲着。
     对于这种情况余员外也不多过问。
     但等到上头要“屯田籽粒”的时候余员外也不会给。
     田都被霸占了拿什么给。
     余令算了一下,老爹的那几亩地在缴完“屯田籽粒”后剩不了多少。
     现在的余员外对大哥这一家子彻底的失望了。
     祖宗坟茔修缮的事情都能拿出来骗人。
     这样的一家人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也没有交流的必要了。
     余令在看书,小肥和如意却消失了。
     两个人一条狗,直接朝着一个叫做大槐树的地方冲去。
     山路难行,随着树木慢慢的多起来后就更难走了。
     等看到那棵大槐树的时候两人已经汗流浃背了。
     山路崎岖又狭窄,躲在山里是真的安全。
     就算朝廷知道山里有这么一群不交税的人也没法子。
     就算备齐了人马,冲到这深山里,人家早都躲起来了。
     认清楚了路,找到了大槐树,如意和小肥就开始下山。
     准备告诉令哥该怎么走,这条路要走多久。
     小肥和如意刚离开,大槐树后面就钻出来两个人。
     一人手拿竹弓,一人手拿长矛。
     虽都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却难掩身上的那股子彪悍气息,令人望而生畏。
     “这应该就是我侄儿身边的那两个书童,今日来怕是认路的,今后山里娃再有个头疼脑热也不至于等死了!”
     “能信得过么?”
     余钱无奈的翻了翻白眼,把手里的弓放到了身后。
     随后弯腰捡起地上的一只还未死透的野鸡边走边说道:
     “那是我亲侄儿,共一个祖宗的。”
     “哎呀,我就开开玩笑罢了!”
     “赵不器,你可真的是不器,这个玩笑不要瞎开!”
     见余钱越走越远,赵不器把长矛收起,追了过去:
     “余叔,等我.......”
     有了一个信得过的山下人为山里人提供治病的药材。
     对山里人来说是一件比过年还值得庆幸的事情。
     无异于在黑暗笼罩下的天看到了一丝的光亮。
     这些年,他们虽然也摸索出一些治疗疾病的药材。
     但关于用药不是摸索就能摸索出来的。
     城里的大夫哪个不是世代传承的,就算不是,那也是正儿八经拜师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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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药三分毒。
     药材需要配伍,有些药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也不行。
     多了可能就会死人,少了那就没有一点用。
     因为掌握不好量,有些药明明是对的,明明把药喝了,身子却没有好转起来,就跟喝假药一样。
     这些年生活在山里,虽然没有税收,但山上的人越来越少了。
     原本有八十多户,还有从塬上跑来的。
     现在塬上来的那一批就剩三户了。
     赵不器就是其中的一户,他这一户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在山里生活,那是全靠强壮的身体求活。
     体质好的能扛过去,体质不好的基本都死了。
     当然也并非全是病死的,有老死的,也有的是被野兽咬死的。
     .......……
     “肚子疼……”
     “一阵阵的阵字咋写的来着?不器?”
     赵不器咬着掉毛的笔,无奈道:
     “你问我?我就会我写的名字,这个阵字我没学过啊!”
     “唉,真是造孽啊,亏你父亲还给人当过书童呢......”
     “我没当啊,我咋会?”
     写字的人在挠头,望着歪歪扭扭的三个字.......
     山上的人头一次觉得就算山下有了靠谱的人今后的日子也不好过。
     “去大槐树,对去大槐树看看,万一刚好碰到了呢?”
     就在众人想着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余令已经背着锄头上山了。
     在过去的这些日子里,余令出现在河边,出现在池塘边,甚至出现在后山.....
     余令可不是在显摆他是一个读书人。
     余令是有目的的,他是让人习惯他的存在。
     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先前的时候走到哪里注视的目光就望到哪里。
     如今习惯了,打一个招呼就不管不问了,已经彻底融入了。
     再说了,地里的活一大堆,谁没事总是盯着一个孩子看。
     融入了这个环境,余令就准备上山。
     第一个任务是去看看和山里人的联络点,第二个任务是想从山里挖一点好活的树回去栽种。
     这次进山余令也怕。
     夜里万籁俱寂的时候总是听到狼嚎。
     这些狼不怕人,都敢进到屯子里来,西侧耳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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