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他学乖了,雇了渔夫撑船,可船到河心,那妖怪顶着浪就翻了船。他呛着水挣扎时,手胡乱抓着,偏巧攥住了对方颈间的骷髅,冰凉的骨头上还沾着不知谁的血痂。那滋味,现在想起来,舌根都发苦。
第九世……第九世最清楚。他甚至看清了那妖怪眼里的混沌,像流沙河底永远照不进光的淤泥。对方掐着他脖子往水里按的时候,他听见自己的喉咙发出“嗬嗬”的响,像漏了气的风箱。最后失去意识前,只有那串骷髅在眼前转啊转,转成了奈何桥边的灯笼。
这些画面哪是说忘就忘的?菩萨说“放下执念”,可这不是执念,是九世里刻进魂魄的条件反射。就像耗子见了猫,兔子见了鹰,他看见沙和尚颈间那串东西,后颈的皮肤就发紧,膝盖就发软,连念经的调门都能跑歪了去。
他偷偷抬眼瞥了瞥沙和尚。对方垂着头,颈间的骷髅串已莹白如玉,可在他眼里,那玉色底下分明还浸着黑——是他前九世的血,泡透了的黑。这人现在越是恭顺,他越觉得发毛,总怕下一秒对方就会变回那副青黑面孔,张开嘴,露出尖牙。
“众生平等”?“慈悲为怀”?
可佛也没说过,受了九次罪的人,连害怕的资格都得被收走啊。
他是和尚,是要去西天取经,可他首先是个人啊。有血有肉,会疼会怕,不是庙里的泥菩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连哆嗦一下都要被说“执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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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唐僧收沙僧(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