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说到后山发现了一窝野蜂蜜,改天可以去取,不知怎的,就提到了陈家老宅子,李大爷摇着头说,那并非忧乐沟第一好的屋基地,语气中带着笃定,仿佛他亲眼见过那更好的地方。
那个时候,还没有电,没有电器,也没有收音机,夜晚的娱乐很少,黑暗像一块巨大的幕布,笼罩着村庄,只有家家户户的煤油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饭后都是由当家人陪着客人聊天来打发时间,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灯芯跳动着,在墙上投下晃动的影子,说着家长里短,分享着生活的点滴,张家的孩子考上了学堂,李家的母猪下了崽,这些琐碎的事情在夜晚的闲聊中都变得生动有趣。
那时家父已有三分酒意,脸颊微红,像染上了晚霞的颜色,眼神却依旧清明,思路清晰;李大爷则有八分——这是家父刻意把控的度数,既要让李大爷放松畅谈,酒酣耳热之际更易吐露心声,又不至于喝醉失言,说出不该说的话,父亲向来处事周到,考虑周全。
饭后,妈妈收拾着碗筷,碗碟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当”声,父亲和李大爷坐在堂屋的八仙桌旁继续聊天,八仙桌是用上好的柏木打造,桌面光滑,能看到木材的纹理,桌腿粗壮,刻着简单的花纹。
妈妈安排我在堂屋角落,借着家父与李大爷聊天的灯光,那灯光昏黄而温暖,在墙上投下晃动的影子,如同皮影戏一般。
我老老实实地用比我巴掌大几倍的菜刀,那菜刀沉甸甸的,铁制的刀身泛着寒光,我得用两只手才能勉强握住,刀柄上缠着布条,防止打滑,削着比我拳头大十多倍的大红苕,红苕是本地的品种,表皮粗糙,带着泥土,呈长圆形,重量足有两斤多。
我格外专心,心里想着要把红苕削得干干净净,不能浪费一点,红苕皮削得薄而均匀,露出里面淡黄色的果肉,而且要削够明天早上和中午两餐用的量,早上煮红苕粥,中午蒸红苕,这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
这活儿对于大人来说,也就几分钟的事,可对小小的我而言,十分艰难,每一刀都要使出浑身力气,手臂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刀刃笨拙地在红苕上移动,时不时会削到手上,虽然不疼,但也让我更加小心,手指紧紧握着刀柄,眼睛死死盯着红苕,可能得花上好几个小时,但我没有丝毫抱怨,这是我的任务,我一定要亲手完成,不能让妈妈失望,小小的身躯里透着一股倔强。
如此一来,本应调皮捣蛋的我,便没有去打扰任何人,安静地在角落里做着自己的事,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听着他们的谈话,那些话语像一颗颗种子,落在了我的记忆里,生根发芽。
那时我才三岁多,虽然年纪小,但在专心做自己事情的同时,也能留意旁边的事,耳朵像小雷达一样,捕捉着他们的对话,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入耳中。
因为我的耳朵没跟着手忙脚乱,所以听到了家父和李大爷的对话,那些话语像种子一样,落在了我的记忆里,即便岁月流逝,也未曾磨灭。
我能记住这个片段,或许在我小小的私心里,对李大爷吃了那么多我家的第一美味有些不满,觉得他占了便宜,记住他的话也算是我收回的一点“代价”吧,现在想来,那时的想法真是天真可笑,如同孩童争抢糖果一般幼稚。
我当然记不全所有内容,但能记住一些关键的话语,再根据后来的了解还原一些,拼凑出当时的情景,如同拼图一般,将碎片组合成完整的画面。
父亲是个健谈的人,性格开朗,能说会道,与人交往总能很快熟络起来,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像冬日里的阳光,温暖而亲切。
我哥遗传了他这点,嘴巴伶俐,能说会道,父子俩常常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休,比如争论谁家的庄稼长得好,谁的手艺更精湛,却也增进了感情,每次争论过后,关系反而更加亲密。
后来妈妈失去第二胎后生下了我,或许是经历了波折,我的个性与哥哥的个性有了很大不同,就好像哥哥是玄幻类,活泼外向,充满想象力,总爱说些天马行空的故事;而我却成了乡土类,沉稳内敛,更关注身边的事物,喜欢观察蚂蚁搬家、蜜蜂采蜜,不是一类“作品”,却都是父母的心头宝,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样深厚。
我汲取了哥哥的教训,知道太过调皮会惹父母生气,哥哥曾因爬树掏鸟窝摔断过腿,让父母担心不已,从小就是个苦大仇深、不爱言语的闷葫芦,其实肚子里的话比谁都多,心里装着许多疑问和想法,为什么天是蓝的,为什么水会流动,只是一直一副“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模样,不轻易表达,心中的话存放数十年也不轻易对人倾诉,习惯了自己消化,如同将秘密藏在心底的宝盒里,从不轻易示人。
结果就是父亲和哥哥朋友遍天下,走到哪里都有人打招呼,热情地邀请他们进屋喝茶;而我的友人一生都寥寥无几,只有几个知根知底的发小,从
第172章 最好的屋基地[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