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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杀人抛尸案(五)[2/2页]

刑侦档案:破案先锋 快乐的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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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林驰提出“主从共犯”量刑建议,并明确表示本案“属预谋杀人与毁尸灭迹行为,恶劣程度高,证据确凿”。
     ?
     赵骏的辩护律师试图援引“情绪激烈之下的冲动行为”,强调被害人与沈磊的经济纠纷构成心理动因。
     但当法官问及:“若系情绪杀人,为何提前准备麻醉剂、车辆、抛尸工具?”
     赵骏低头沉默三十秒,终哑声开口:
     “我本不想杀他。我真的只是想……让他闭嘴,哪怕一小时也好……但打下去时,停不下来了。”
     法庭陷入短暂寂静。
     沈磊则坚持“我并未亲手参与致命一击”,辩称只是“帮忙掩盖”。
     法官冷静质问:“那么你如何解释你在砖窑遗址中出现?你为何抛尸?为何带着烧毁的合同文件?”
     沈磊一度脸色铁青,最终长叹一声:“因为他帮了我太多次,我欠他的。但我也知道,一旦报警,我公司完了……一切都完了。”
     周璇是唯一没有律师辩护的被告。她陈述时,全场安静。
     “我怕得要命。我从没见过血,我连鸡都不敢杀。”她的声音哽咽,“但他们说只要不报警,只要我处理掉钥匙、毁了合同碎片,一切会过去……”
     “可我每天都梦见那只眼睛,那滴血。我醒不来。”
     她崩溃大哭,无法继续。
     程望坐在证人席后方,沉默不语。他听过无数类似的供述,但这一刻,仍感到喉间发涩。
     ?
     四月三十日,法院公开宣判。
     ? 赵骏:因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沈磊:以故意杀人罪共犯及故意毁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周璇:以包庇罪及证据毁灭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缓刑三年。
     三人被带离法庭。赵骏步履踉跄,沈磊面无表情,周璇则几近昏厥。
     庭外,受害者刘强的父亲站在人群中,拄着拐杖,一声未出。记者试图采访,他摇头,只留下一句话:
     “真相不是为了安慰我们,是为了让以后没人再这么死。”
     ?
     回到市局,程望坐在办公室里,独自整理完卷宗,将案件标签贴上编号:
     案卷编号:2025JZS0436
     类型:谋杀、抛尸、证据毁灭
     办案人:程望
     他抬起头,看见窗外阳光斜照,一群小学生在街边走过,背着书包嬉闹。
     这是他所要守护的城市最本真的模样。
     ?
     本案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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