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后,就去柳树村。
今儿的天气出奇的闷热,说不得很快就会下雨。
赵旭他们回来时,锅里煮的吃食刚好熟了,曹三婶笑言,“你们真是有吃命,饭好了,人也回来了。”
金大牙闻着空气中的饭香,他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嫂子,你这一手煮粥的厨艺忒绝了。”
曹三婶被夸得见牙不见眼,“哪有,都是寻常吃食,都是按照小鱼教的法子做的。”
白米粥里加了马肉和泡发的干菜、干蘑菇,还奢侈的放了一勺油,就是炖鞋底子都好吃。
钱小鱼用清水把要用的碗都用清水清洗一遍,李娟则给大伙盛饭。
一勺子下去,有肉有菜,不光闻着香,吃着更香。
马里脊肉最嫩,经过高温炖煮后变得非常软烂,香甜的味道融入粥中,勾得馋虫闹腾不已,顾不得这是刚盛出来还滚烫的粥。
金大牙被烫得舌尖发麻,口中的粥没好意思吐出来。
倒是他那几个徒弟,除了赵旭和一向用饭很斯文的秦加楼外,另外三个徒弟都跟他们的师父一样被烫得舌尖发麻。
“这马肉是腌过的吗?”秦加楼好奇地问,他怎么没尝出来咸肉的那股子味道呢。
钱小鱼:小子可以啊,就你一人尝出来了。
“确实腌肉和正常的鲜肉,有很大的区别,只不过咱们的肉才腌了一天,暂时还没那么重的味道。”
好小子,因为你一句话,往后只能吃加工过的陈肉。
其他人可没心思,管肉有没有奇怪的咸肉味!
一个劲的只顾着吃肉粥,赵旭赶紧起身拿起铜勺,舀一勺粥给钱小鱼。
“要被抢完了。”
曹三婶捧着吃了一半的碗,瞪了身旁蹲着吃饭的曹三叔一眼,心道:看看人家赵旭都会心疼人。
短暂失忆,曹三叔没有受伤前,也是很体贴细致的一个人。
受伤后,曹三婶心疼得把他当成陶瓷娃娃伺候,啥事都不让他干,就差没给他喂饭。
金大牙:“大徒弟,练得还是不够啊!”
瞧他打饭的手,一点也不像那三个不成器的小子,抖得跟筛糠似的。
说来给他们训练也有一段时间了,赵旭筋骨并不如秦加楼的好,但是他悟性高,有耐力,常挑战身体的极限,他的武功因此提高很多。
曹三叔没注意到媳妇想刀人的眼神,想起冯家又闹幺蛾子,思来想去还是跟他说一声。
“他们舍不得花银钱进村租房子,别人就算了,你爹和二弟可都是你和赵光的亲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你赶紧去看看,好好劝劝他。大雨可不是闹着玩的。”
赵旭闻言,皱着眉头点头,他爹虽然不是多好的爹,从小到大却也没打他,只能给他自己找到这一条理由。
赵光快言快语,“肯定是娘被我那些舅家的人蛊惑了,他们可真是一家人。”
他也不过是七八岁的孩子,家中有口好吃的,他娘都送去,美其名曰怕影响她学字。
冯氏见拖油瓶儿子空着爪子不说,居然还劝他爹交钱去柳树村。
当下心里就不乐意,想当孝子,怎么没拿银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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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当家人[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