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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文火,将温度控制在合适位置,避免煮沸】
     “你这是在讲冷笑话还是在做食材处置指导?”
     【您能这么问,说明您已经了解了该笑话的妙处,您也充分理解了“用文火”这句话的深层含义。我感到很欣慰】
     【现在,请将血肠煮至坚硬,不渗血即可】
     “……”
     它好像意外学习到了某些笑话的精髓。
     总之,血肠已经制备完毕。
     刘笔将它放入盆中冷却。
     “来吧!”
     荒野饭店继舔食者之舌,椒香猪之后,又出现了限定款。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一个有缘人了。
     “来份血肠吗?”
     “不了吧,我还是习惯淀粉肠。”
     “来份血肠吗?”
     “店老板照旧哈,我要土豆面包子。”
     “你们怎么不吃呢,这新品啊。”
     刘笔叹了一声。
     荒野饭店前人来人往,但是好像没人想吃这东西。
     还是需要一个有缘人……
     等到中午天气最好的时候,九区公路附近来了一帮服装不太常见的人。
     一群衣着普通的人,围着5个奇装异服的家伙。
     这五人头发爆炸,五颜六色,身上穿着一堆带钉子的衣服。
     “视觉系摇滚乐队?”刘笔也有些好奇。
     一个经纪人模样的人在指挥现场,而其他几个人拍照的拍照,打光的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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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摇滚和黄色荒野最配了。
     一顿折腾后,几个摇滚乐手都疲惫地各自找地方休息。
     一个金毛的青年走了过来。
     “一份面片汤。”
     他望着刘笔的菜单看了半天,点了这个。
     “那个谁,休息时间十五分钟,记得及时回来。”
     “我特么不叫那个谁,我是乐队的贝斯手!”
     金毛怒道。
     随后他回头向刘笔说道:
     “如你所见,一个没什么名气的乐团,在缓冲区拍海报和录像。而我,是这个没什么名气乐团里没什么存在感的贝斯手。”
     “那为什么不尝尝血肠呢?本日新品,过后就没有了。”
     “血肠?什么东西做的?”
     “异种。严格来说,是种叫椒香猪的异种,用了它的血液和内脏。”
     “酷……”
     那个贝斯手脸上出现了惊喜的笑。
     “我要这个。血食,血月,血色……我喜欢这个主题。”
     你特么是玩视觉系摇滚的,不是玩哥特的吧。
     不过能有人买账就是最好的。
     血肠切片,然后放入油锅煎炒至焦黄。
     用酱油和姜汁,酒调和成独特酱汁。
     配上清淡又热气腾腾的面片汤。
     金毛贝斯手观望了一会儿,拿起一块血肠,蘸了一下酱汁,放入口中。
     非常奇妙的味道,带着一种横冲直撞的野性。
     猪血带着豆腐一样的口感,但有一丝腥气。
     里面各种混合的内脏杂碎,却有着坚实的口感。
     肝的苦味,血的辣味,酒的甜味,盐的咸味,还有猪卵的酸味。
     五味杂陈,如同人生。
     这时候再来一口面片汤。
     一瞬间就念头通达了!
     吃饱喝足,这位贝斯手似乎还有些遗憾。
     这时候,那个经纪人来了。
     “喂,都特么20分钟了,你人在哪里?”
     贝斯手端起了碗:
     “如你所见,吃饭。来点血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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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椒香猪血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