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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妖魔鬼怪的末日,假行僧![1/2页]

文娱使徒 泥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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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蓝星歌手孟杜唱完《怒放的生命》《飞得更高》《我爱你龙国》后,他并不知道,他已经完成了从新人到一流歌手的全过程。
     因为地星原版,几乎就是一人一首成名曲的展示。
     而更多的时间留给了蓝星的明星。
     以前的蓝星歌手,根本没有唱过类似这些风格的歌曲。
     当这一块市场出现的那一刻,并不是一个新世界从种子开始发芽。
     而是另一块大地轰然撞上了原世界。
     短短时间就已经爱上摇滚,确定了摇滚才是自己灵魂想要的音乐的人,能选择谁呢?
     他们迅速喜欢上了孟杜,喜欢上了多簧乐队喜欢上了昏黄乐队。
     孟杜下台的时候还在忐忑自己的表现过不过关,但是当他下台拿回自己的手机后。
     就发现自己的围脖关注人数从二百八十个人,变成了三百万人!
     “这……”
     红姐拍了拍孟杜的肩膀:“小孟,从现在开始,你的热度就是一线明星级别的了,怎么也算是二线歌手了。”
     “持续下去,一直表演汪半壁的歌曲,你就是这个世界的汪半壁。”
     孟杜:“我?乐坛半壁江山?开玩笑吧!”
     红姐笑了:“你小子还真敢想。”
     “谁说你是月坛的半壁江山了,是让你用汪半壁的歌,迅速占据中文摇滚市场,流行摇滚是最容易火的,林总选你来演唱汪半壁的歌,就是看好你以后能顶起一线歌手的名头啊!”
     “可别给林总,别给地星娱乐丢人。”
     孟杜挠头:“明白了。”
     台上,林轩继续:“在地星,摇滚乐还没进入龙国的时代,有一位先行者接触了摇滚,迅速走上了这条路。”
     “并且带领龙国摇滚走上了一条和世界摇滚不太一样的道路。”
     “让我们去到92年,看一看崔建军的《假行僧》。”
     时尚是一个轮回。
     92年的崔建军留着狼尾发型,穿着马丁靴,配上的却是衬衣。
     大概22年,流行的也是这种装束。
     刚刚经历了八十年代的群魔乱舞,九十年代大家又开始长发飘飘,白衣飘飘。
     到了00年非主流它又来了。
     所以,搞不好32年,非主流还会来。
     台上的崔建军开口了: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和英文摇滚以及流行摇滚完全不同的风格。
     《假行僧》可以说是崔建军所有作品里,个人意志风格最明显的一首歌。
     他的绝大多数歌,都是走的主流思潮的路线。
     谁说摇滚就不能主流呢?
     谁说唱歌就要唱情情爱爱呢?
     《假行僧》不同。
     假行僧中的主流思维更隐秘,更难以捉摸,很难听的出来。
     这也是绝大部分思潮相悖的人,想要接崔建军来装饰自己时,最好选的一首歌,所以也是崔建军最火的一首歌。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假行僧实在是太难懂了,现场很多人都没听懂。
     但是并不妨碍这些人因为这牛叉的旋律和歌词而嗨起来。
     顿挫的节奏,让这些人在看台上蹦蹦跳跳。
     假行僧,其实是崔建军内心在疯狂的挣扎。
     从小,就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到了崔建军正值壮年,开始做音乐的时代,改革浪潮来袭。
     崔建军发现,周围的人都变了。
     以前大家一心向前,现在大家一心向钱。
     以前大家以德以觉悟论高低。
     现在大家以职务论高低。
     在这种环境下,崔建军对于开放浪潮,形成了强烈的质疑。
     这是不是一场错误?
     所以:“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崔建军的从白走到黑可不是从白天走到晚上。
     而是一条道走到黑的意思。
     实际上,这里面的假行僧,更多的是一种讽刺。
     但并不是讽刺自己,而是讽刺八十年代的全体人。
     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年代,思想开始开放,百花齐放。
     崔建军告诉你,放你嘛的屁。
     如果开放就等于歌词里那样耍流氓,那你就是假行僧。
     但万万没想到,很多听不懂的人,以为这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正在宣扬自己浪荡的人生。
     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从而喜欢上了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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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歌,大多数人会以为崔建军是一个浪荡子。
     其实,生活中崔建军自己才是歌中那个美女,他的女朋友才是歌中那个浪荡子。
     他们并没有结婚,但是生了一个女儿,他女朋友是一个米国裔华人。
     女朋友带走了女儿。
     如果不了解崔建军,根本就听不懂他的歌。
     但是崔建军有另外一个非常厉害的地方。
     那就是他的歌词从本心出发,不涉及具体的描写和细节。
     会给每一种思维的人都造成一种,他是在写我的错觉。
     正是因为这样,崔建军的歌受众特别广。
     无论是红旗下的,还是黑暗中的。
     无论是阳光下的,还是阴暗里的人,都把崔建军当成是自己的教父。
     在爱国的人眼中,崔建军的歌是爱国青年必听,不选成国歌可惜了。
     在恨国人士眼中,崔建军就是反红急先锋。
     其实,在崔建军眼中,他从没有考虑过立场问题。
     因为他一直就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从没有想过要变换立场。
     所以立场在他这里就不是一个考虑条件。
     生为石头的石头,怎么会考虑自己是馒头的事情呢?
     如果出发点不同,理解崔建军的歌,就会有万千解读。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现场的歌迷感觉,‘自己懂了。
     【这歌,真好!】
     【这不就是我吗?】
     【这不就是那个王八蛋么。】
     每个人各有想法,但都确信自己懂了。
     现场渐渐有了声音。
     “lelellelelelelele1!”
     “lelellelelelelele1!”
     就连听不懂歌词,只是看到了翻译歌词的外国观众,也开始哼哼:“lelellelelelelele1!”
     这就是崔建军。
     当一首歌结束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学会了这首歌的调子。
     和主流摇滚完全不同的风格。
     非常有特色的唱腔。
     不过观众并不明白这一点。
     观众只知道摇滚的风格可以多样化,可以很多。
     万物皆可摇滚。
     事实上,这也是摇滚的本质之一。
     摇滚,就是在多种音乐风格的结合下发展出的音乐。
     然后又在本身基础上发展出了多种音乐风格。
     摇滚是具有包容性的。
     如果某个摇滚歌手说出‘XX那不是摇滚的话,这人才真正的不是摇滚。
     摇滚也是具有思维性的。
     摇滚可以是圣歌,也可以是反信仰的,甚至还有专门的黑信仰类摇滚。
     自然而然,摇滚也是可以自由派的,也可以是人权派的,也可以是民主派的。
     但是,如果有人摇借用摇滚达到某种目的,那就真不是摇滚了。
     摇滚,只表达态度,不涉及实际事件。
     简单点说,就是崔建军那句,听说过没见过,很好说不好做。
     现场气氛热烈,山呼海啸,意难平。
     林轩也没有去打断。
     而是在思考崔建军的故事。
     崔建军出生在八月二号,只差一天就真正的建军了。
     他的父亲,一位朝族青年,非常痛惜自己的儿子没有早一天出生。
     于是想尽了办法给崔建军的出生日期改成了八月一日。
     并且给他取名为崔建军。
     崔建军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名字没有个性,于是把军字给去掉了,给建字加了人字旁。
     后来,崔建军可能感觉自己年轻时候冲动了,思维跟上了他老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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