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批 “缓奏” 二字赫然在目。《军律》云 “阻军情者斩立决”,此其罪二也。
中股
当是时,逆党犹抱 “官官相护” 之念,谓 “镇刑司旧部遍朝野,可脱罪”。然天网恢恢,其心腹经历李穆见张谦、赵成相继伏法,恐遭株连,夜叩玄夜卫营门,献王林与北元夜狼将军密信三封。信以蜜蜡封于竹筒,内书 “破居庸关后,以长城为界,大吴岁贡北元银万两,王林掌幽云十六州”,火漆为北元皇室狼头印,笔迹经三法司比对,与王林诏狱供词丝毫不差。《大吴律?谋逆篇》载 “通敌裂土者,凌迟三千六百刀,株三族”,此其罪三也。
居庸关决战之日,北元数万骑压境,王林党羽赵奎于城头传密信 “西墙薄弱”。陛下亲登城楼擂鼓,鼓槌染血犹不停,声震山谷。边军士卒闻鼓奋起,周毅率骑兵两翼包抄,斩敌三千余级。北元将领见城头 “大吴” 旗不倒,内奸已诛,竟坠马而逃,此非独力战之功,实乃邪不压正之理。
后股
德佑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陛下设 “军前审案” 于居庸关校场,军民数万旁听。臣捧《大吴律》宣王林三罪:扣疏阻军致千将战死,卖粮资敌使边军冻馁,通敌裂土欲献半壁江山。王林犹嘶吼 “官官相护,尔等亦难清”,然缇骑呈上其党羽李嵩、王显等受贿账册,军民怒掷雪块,骂声震野。午时三刻,刽子手按律行刑,王林首级传首九边,每至一关,军民焚香告慰亡灵,曰 “奸贼伏法,冤屈得雪”。
次年正月,陛下复于大同卫审贪腐,三日审结二十七案。卫所千户孙志 “卖粮换银”,斩于军前;知府王庆 “克扣冬衣”,流放三千里;驿丞 “虚报阵亡”,革职永不录用。追回军粮五万石,当场分拨边军,士兵按血指印领粮,曰 “此生愿守长城,不负陛下”。百姓献万民伞,绣 “军前清弊,民安兵强”,伞骨刻九边地名,皆军民所书。
束股
夫王林之败,非一日之寒;边弊之清,非一事之功。祭天誓师,立 “清奸” 之誓;查驿擒奸,破 “困师” 之谋;仓前斩吏,揭 “卖粮” 之罪;军前正法,彰 “法典” 之威。臣观之,逆贼伏诛则军饷不亏,吏治清明则边军不寒,军民同心则长城永固。今九边传首已毕,王林党羽五十余人皆伏法,抄没家产充军饷,边军粮仓皆满,冬衣厚实,士卒歌曰 “陛下圣明,边尘不兴”。
收结
臣忝列都察院,随陛下亲征半载,见逆贼伏法而边烽靖,睹军粮还营而士气扬,感陛下 “重典治贪” 之决心,佩军民 “同仇敌忾” 之忠义。伏望陛下以此案为鉴,令玄夜卫督九边设 “军民监督坊”,月核粮册,季查军器,使贪腐无隙可乘,通敌无计可施。则大吴江山如居庸之险,永固不摇;军民安乐似大同之春,长久不息。谨具本上闻,伏乞圣裁。
德佑三十年正月二十日,臣谢渊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附:王林罪证卷宗十册、军前审案记录五卷、九边传首回执九份、军民谢恩万民伞图一幅)
喜欢。
第25章 劾奸佞王林疏[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