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正在一点点流失。
窗外,天色依然漆黑,只有几颗星星固执地亮着,像是谁不肯熄灭的希望。
直到他鼓起勇气,展开了那封被方临珊藏在枕头底下的信——
亲爱的阿哲:
如果你看到这封信,说明我终于鼓起勇气跟你表白了,嘿嘿......
第一次知道你,是在我十三岁的生日那天,我爸说我长大了,于是送了我一部手机。
因为那时候,同学们都会讨论小说漫画之类的。所以我随手就下载了一个看小说的软件,想要紧跟他们的步伐。
之所以会注意到你,是因为你那时候的头像很特别,居然是一张空白的A四纸。
点进主页一看,竟还是个新人作者,没有一个粉丝,只有一本六万字的小说。
但你知道吗,再之后的日子里,你那六万字,我反反复复的看了几十遍,把一个少年对父亲的思念,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
十五岁,我偷偷注册了微博,搜到了你的账号,但是你那个账号没有一次动态更新,半个月后就注销了。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做了件大胆的事——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去了你曾经提过的那家咖啡馆。
点了一杯美式(因为你总在粉丝群里说写稿时要喝这个),坐在角落的位置,想象你也许曾经就在这里构思故事。
店员问我等人吗?我说:“等一个可能永远不会来的人。”
后来,你的书真的出版了,我也选择在书店工作,总觉得这份工作会离你近一点。
签售会那天,我排了三个小时的队,却发现,原来你并没有到现场,现场只是在卖你已经签好名字的书。
但命运真的很有意思,它偏偏让我们在那样狼狈的情况下相遇——而且还用了一个特别奇怪的方式。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喜欢的从来不只是你写的书,更是那个在签售会取消时会给读者退票的你,是那个明明很温柔却总假装冷漠的你。
阿哲,你知道吗?我做过最奢侈的梦,就是幻想有一天能成为你的“方小姐”。不是读者,不是粉丝,而是能光明正大站在你身边的人。
现在,这个梦我想让它成真。
—— 你的粉丝方临珊
(附:信封里有两游乐场的门票,如果你不来,我就自己坐旋转木马,在最高处对着天空喊“陈明哲是大笨蛋”!)
青年的指尖微微发抖,信纸在苍白的灯光下泛着柔和的米黄。那些字迹像一把钝刀,缓慢地剖开他筑起的所有防线。
“十三岁、咖啡馆、签售会、连他的第一本书,她都看过......”
原来,是自己陪着她长大的呀!
游乐场的票根从信封里滑落,他弯腰去捡,轮椅发出轻微的声响。
病房里,监护仪的滴答声规律地响着,而他的世界,已经在这几百个字里天翻地覆。
喜欢。
第495章 心疼方临珊的陈明哲[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