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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采访中,李小萍将此事的来龙去脉完完整整地复述了一遍。
     并表示,如果这份决议不撤销,天恩传媒将会将操作此次事件的大股东,上影集团告上法庭,势必要为小股东讨回一个公道。
     当然,作为当事人,甚至是有些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状告不会改变任何结果,毕竟沪海联合院线成立时是有章程的。
     以国内如今摸着石头过河的社会环境,对小股东的保护是没有多少法律依据的,所以这场官司注定会以天恩传媒的败诉收尾。
     但是媒体哪管这些,只要是有新闻,只要是吃瓜群众爱看的新闻,他们都会乐此不疲地报道,这可是销量啊。
     上影集团反应也很快,第二天就召开了发布会,将公司章程、法律依据、表决记录等证据全部展示出来,以此说明此次的结果完全符合法律要求。
     不过,这些法律上的东西,已经不是一个普通吃瓜群众能够了解的,大家都会以朴素的情感来判断这件事。
     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大部分的民众还是支持天恩传媒的。
     甚至还有些代表开口呼吁,国家要完善商业立法,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能任由大股东任意霸凌中小股东。
     天恩成功地将自己塑造成了不畏强权,勇于反抗霸凌的弱者,在民间获得了很高的支持和好感度,这也是汪公子开始策划时是没有想到的。
     可能是他在国外待的时间太长了,信奉法律至上,一切都由法律说了算。
     但他从来没考虑过,这是在国内,是一个有着几千年自己的道德文化,才刚刚开始接触西方法律几十年,自身法律依旧不健全的古国。
     民众的朴实情感很多时候是与法律相冲突的,因为在这片土地上,几千年来维系老百姓行为规范的并不是法律,而是民间普世道德。
     人们常说的皇权不下乡就是这个道理。
     至于法院的最后判决,谁在乎?
     大不了一直打到高院,相比于获得的民间支持,这点花费对于天恩来说,简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也许这个夏天注定就是个多事之秋,非常适合吃瓜。
     就在天恩将一纸诉状提交到了上影集团所在地的沪海徐汇法院的当天,《南都报》以头版头条的方式,发布了一则道歉声明。
     是的,不是新闻,就是一则道歉声明。
     道歉声明的字数不多,内容也比较简单。
     但是,就是这份道歉声明,却像在娱乐圈投入了一颗核弹,炸得相关人员七荤八素,找不着北。
     同时也吸引了民众的无数目光。
     这份道歉声明得缘由,就是对其2002年1月27日娱乐版刊出的,名为盘点 2001「四小花旦」的专评文章时,不严谨的行为表示道歉。
     那时的评选,只考虑到了年轻演员的影响力、作品成就、演技等因素,并未对演员的品质进行评估,因此让某位具有道德瑕疵

第103章 他怎么敢的[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