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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宅兹中国[1/2页]

秦时记事 荆棘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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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礼》曰: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
     《吕氏春秋》曰: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
     如今虽没有《吕氏春秋》,但周礼却是重中之重。
     天地之中,乃立国也——这一理念根植在所有统治者的心中。
     唯有此,才能表明自己是受天命来治理天下,统治具有合法性。
     周王朝如此,秦王朝也同样如此。
     而这个【中】,既是姬衡统治下的雒阳,也是后世的洛阳,同样更是他打下来的万古江山。
     但如今……
     秦时看着自己手机上的世界地图。
     漫漫海洋包裹中,陆地片片衔接,而她所在的中国,陆地面积只占世界土地的 6.4%左右,并不起眼。
     如今秦国不足三百万平方公里的版图,又只有后世中国的三分之一左右。
     便是姬衡再如何豪情,也无法向臣民诉说这泱泱大秦是在天地中央。
     统治理念一旦有动摇的风险,对于集权王者来说便不可饶恕。
     因而这张世界地图,此生可能只给姬衡一个人看。
     但凡有能看得懂的,等待他的必将是——
     杀无赦。
     黑目不识字,其实很好。
     因为识字,不管他有如何能耐,都活不过画成的第二天。
     而不识字,只要他的自由受限,在有用的前提下,倒可以勉强活命。
     而如今,底层人的人生不过存活二字,自由对他们来说太过飘渺又虚无,有此机会,他自然要牢牢抓住。
     刚好,秦时的手机里,也有许多需要他看一眼就刻画的东西。
     …
     她看着这局促紧张、又茫然不知命运的底层罪役,哪怕如今已晓得收起怜悯心,却仍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才放在后世,倘若读书识字后,不知能做出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会被国家收录。
     而在如今,他这样的能耐并没有藏着掖着,然而却无一人在意。
     他还是个凭苦力干活的罪役。
     而她来到咸阳城不足半月,如今连纸张都未得,又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说服姬衡选官取士?
     秦时只觉:任重而道远。
     ……
     黑目是当真不识字。
     他乃楚国歌姬所生,生父已不知是谁。
     但自幼时被发现这一才能,就被带到贵人府邸,日日听些头昏脑胀听不懂的东西。
     随后国破,仓促之间,他又被送来秦国。
     恰逢秦国军队押送罪役送往铁官工坊,行至内史郡突遭黄沙,铺天盖地,人畜难辨。
     如此大好良机,便有人趁机杀了一名身形相仿的罪役之子——
     他们也暗中观察许久,此罪役亲近之人早在前两日就因病暴亡,只需他换上破麻布,散发覆面,自然无人发现。
     他不识字,也无人教他识字。
     倒是曾有人权衡过,但识字的楚人他们不缺,反而总会露出破绽,格外不妙。
     因而仍是原模原样将他送出。
     黑目自然也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楚国乃是他之故国,此生要做之事,就是隐于秦人当中。
     若有所需,当为复国效力。
     委屈吗?并不。
     因为他如今的生活,跟之前作为歌姬之子在楚国,并无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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