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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律师:“从法理上讲,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这样操作。
     “首先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确实有口头协定。
     “一般人的逻辑,谈事情是想不起录音录像的,除非本就心怀恶意想整人的。
     “所以到了需要提供证据时,唯一能拿得出来的就是微信等聊天记录。
     “但这种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两个大前提,一个是必须证明微信的使用人就是双方当事人。
     “第二个是微信聊天记录具有完整性。
     “第二个条件相对比较容易满足,但第一个条件太过苛刻。
     “虽然法律上承认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都是旁证,仅有参考价值。
     “而蒋先生转移财产给他的助理时,是自愿的,意识是清醒的,并没有受胁迫、威胁,且他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追回财产,非常困难,或者说几乎不可能。
     “我们退一步讲,就算蒋先生确实遭遇了诈骗。
     “我们报警,破获了诈骗案,他的助理锒铛入狱了。
     “然后呢?
     “我跟你说,能够追回的诈骗金额能够有十之一二就不错了。”
     古兴被胡律师说得脑子懵懵的。
     “这不对呀!”
     胡律师:“哪里不对了?
     “我给你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你找我借衣服。
     “我们签订了合同,注明这件衣服我借你穿一次,你穿完之后要还给我。
     “那么你不还,就构成了侵权。
     “但是……我们口头约定,这件衣服借你穿一次,你穿完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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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7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