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暗访过程中露了破绽,惊了酒店的情况告诉了张处长。这是我和孙燕昨天夜里在报社的班车上商量好的:面对警察要实话实说。
“进屋的时候我就想问你们,为什么不跟我们联系,你们就先登了报纸,闹了半天你们昨天已经惊动他们了,你们工作怎么这么冒失呢?!”张处长没表现出惊讶,却一脸愠怒。
“我们打算通过暗访抓住证据后再和你们联系,等一起行动之后再报道的,谁想发生了那个意外,这样一来先报道后报道也就没什么区别了,再说我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报社已经通知了我们的发行机构,发往该地区的报纸,要等我们行动后再投递的!”孙燕忙赔笑解释,顿了顿她又说:“张处长,我知道我们工作的失误给你们造成了很大的被动,但我们也不希望这样,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那几个身陷狼窝的女孩子,咱们不还是要解救吗?”
我们之所以勇于向警方承认错误,一来是表示我们的诚恳,有利于合作;二来我们确实也不怕什么。我们虽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但并不是不能做,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正儿八经的新闻法来约束我们,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一个公民不能从事暗访活动,不能扮演英雄救美。我们更不担心警方知道了我们的“瑕疵”之后,会影响我们报纸的形象,警察代表不了公众,况且话语权毕竟还掌握在我们手里。
一直拖到11点左右,张处长才安排好了,带着我和摄影记者上了车,车上已经坐着几个人了,都穿着便衣。“就去这么几个人?”我心里纳闷,但也不好问什么,人家有人家的行动计划,咱走着瞧吧。张处长一直都表现得很不情愿,那张嘴老太太似的一个劲儿地唠叨:“都给惊了,我们去了也白扯!”他话虽这样说,还是要出面安排,毕竟有几个受害的女孩子在那儿悬着呢,当着媒体的面,就是走过场也得走一遭。其实张处长的心里也明白,我们这是干了一件极不光彩的事儿,让他们揩屁股呢,但有什么办法呀?这个时候不找他们,我们又能去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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