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同学和老师都围住我问为什么,我如实的回答了,得到的只有他们的哈哈大笑,就这样我得到了一个称号,懒娃。长大以后,我开始明白了,为什么父母要起早贪黑的劳作,为什么不能休息。因为啊!季节不会会等你,牛饿了会吃草,猪饿了会哼哼叫,而农村一旦偷懒,就会颗粒无收,我想偷懒,也不想被饿死,所以我选择了逃避,逃避了我农村的生活,我选择去到城市里面打工。来到城市里面的我是幸福的,我认为我这是我做的最好的一次决定,我不会担心自己的牛有没有吃饱,也不会半夜听到猪叫,也不用在凌晨的时候就要去干农活。大城市的高楼,大城市的老板,甚至是大城市的地板,我都喜欢。虽然自己只是一个做苦力的,但是我依旧在大城市里遇到了那个她,一个在工厂里上班的她,说过要和我过一辈子的她。但是到我渐渐进入年迈的时候,她居然开始慢慢起了抱怨,而且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抱怨居然越来越多。最终,在我的一次被工头骂,而去喝醉的时候,我忍不住了,爆发了,我狠狠的抽了她的嘴,然后把它摁在地上殴打,我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我这一次我要吧我压抑的怒火发泄个够。虽然我的孩子在一旁劝我,但是我把他推开,他怎么会懂呢!怎么会知道大人的情绪呢!如果他要是懂的话,他应该就能理解我了吧!但并没有,她们一起离开了我,抛弃了我,但是我想不明白啊!为什么啊!经过一段时间的颓废,我重新站了起来,我决定要去做生意,我要让那个一天天都在唠叨钱、钱、钱的人后悔,我用我所有的积蓄和四处借钱弄了一个小摊,但是却在第一次就被城管没收了。我站在我最喜欢的高楼上面,望着下面来来去去的行人,原来的我也是其中的一员,但现在不是了。唉~,不知道她们以后还过的好吗?但是这些和我应该没有关系了吧!
“???”“这是什么?”“这是谁的记忆?”
“这是我的记忆?”“不,这不是我的记忆”“我是茗天,不是孙途远。”
呼!茗天终于从脑海里面的记忆中逃了出来,但是自己眼角的眼泪,脸上流露出的痛苦,自己内心的苦涩,茗天仿佛自己就是孙途远,这一段40几年的生活,每一天都映在了茗天脑中,让茗天都差点迷失在之中。
“啊!这是一段不好的记忆呢。”茗天靠在床沿上,看着窗外依旧还不断下着的雨。不由得思绪万分,但是至少,自己这一把唐刀的模型也是刻在茗天的脑中,自己随时都能变换出来,但是需要的大量的精神力呢。其实每次升级都能增加身体素质和精神力,身体素质主要体现在,自己的反应、力量、和身体韧性,这些都可以慢慢的身体适应,需要的时间不多。而精神力让茗天的头脑更加的灵活和机智,e,就是变的更加的聪明,什么过目不忘,一目十行都是小事,甚至是自己脑子里面都已经忘掉的东西都一一浮现了出来,比如刚刚的记忆中,孙途远和他老婆的那个啥,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出现在茗天的脑中。
对了,忘了说了,茗天还是处男。
(本章完)
第29章 怎么能够停滞不前[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