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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琴雅[2/2页]

末商英雄 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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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人说这样的话是犯忌讳的,但商时还没有这些条条框框。
      子仲满意地点头。
      他也得感谢父亲为自己派出的人才,第二人才。
      昏暮,伯邑考准时派出仆从来,这仆从也文质彬彬的。他把子肿好来等贵宾带向伯邑考在高岗上的晚会现场。
      一众人走上高岗的时候,也正是太阳落入草莽中的时刻。
      高敞的大帐里只有冉冉的香气,连伺候的童子也避入帷幕内,透进来的昏暮的光线和大帐里点燃的灯火的光线,正好辉映着伯邑考古白的脸上,使得这张脸显得更文气和静态。
      伯邑考换了一袭绛色,这色调更和他手下的古桐的琴色搭配,一切都考究之至,包括第一声的拨弦,刚好是在大家落座后屏息的刹那。
      那拨弦的手指长得明明白白,就为弹琴而生的,要是不弹琴真糟蹋了天意,灵动的手指送出的音极美,又极苦涩,如同就要消失的幻彩。
      一曲罢,众人皆唏嘘,叹服得倒吸气。
      听曲不能白听,要么给钱,要么就是知音,否则没趣。
      子仲当然席坐在听琴人的正中,他正打量身边的文士,希望哪个说两句不掉格的捧场话。
      没人自告奋勇,子仲只好点名,点出大商第二名。
      “你!”子仲用头示意。
      第二名坐了起来,欠身后,唯唯地上前,对伯邑考施礼,然后说,其实是问,只是还像是说:“我听见了凤凰,但又不太快活,又还没涅槃。”
      “真是行家,一听就明白。”伯邑考觉得是遇见了知音,于是说出曲名:
      “这是我自己作的,名为枯凤。”
      子仲明白了,这是作曲家兼演奏自己的作品,难怪自己也觉得没听过。
      音乐不是子仲所长,但也听过一些,尤其是在姐姐子御哪里,有时还是被迫听。
      好来经常听到这种水准的琴声,又当然是和子仲一样,是听子御妙手弹拨的,还觉得二者难分伯仲,不过是风格的不同就如同伯邑考的俊秀,除子御外,也许没有一个女子可以比他美,二者也难分伯仲,不同的也不过是健康美与病态美的区别。
      人都已上去了,彼此也问答了,剩下的当然是过招了。自己团队里既然有大商第二的高手,那也得亮一亮。
      “这是我大商的乐师,伯邑兄不如指点一二。”子仲把自己的人亮出来。说是指点,其实是想表演,目的是。
      “哦,哎,”第二名痛苦加遗憾地摇头,
      “真是不巧,真是不巧,这么难得的机会。”
      “今儿为过河水下车时,左边手腕子不小心被扭了”
      你怎么方才不说?子仲气得吹胡子瞪眼,又立刻反应过来,知道了究竟,于是无话。
      好来心里却像是吃了甜点。
      这第二名不敢出招,那他一定不如伯邑考,而子御的琴声不输伯邑考,这么看来,大商的第一应是子御了。
      “要是伤的是脚就好了!”伯邑考真诚道,也真心遗憾。
      知音都想交流,这不能交流的失望心态,难免不情不自禁地流淌出来。
      第二名却以为是被揭了短,羞得面红耳赤,只好遮羞:“走太急,忘了带琴,我到习惯那老家伙了。”
      “哦,对,对,对。”伯邑考觉得真是遇到了知音,“你的琴也是你多年前自己做的?”
      对方年纪明显比自己大多了,因此,伯邑考猜测他的老家伙是他多年前做的。

第四十七章 琴雅[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