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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再加上《华盛顿公约》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最高院研究室相关复函文件之间的关联与印证……
      可以推断出宋云出售的该行为这,根本不存在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任何损害,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点尤为重要。
      在所有的无罪辩护中,都需要运用到这点。
      无社会危害性,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及法律法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判处无罪或者进行不起诉处理。
      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就是为了惩治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且加以震慑、遏制。
      若一个人的行为,不存在社会危害性,那他必然不会触犯刑法。
      这个逻辑概念虽然没有卸载《刑法》中,但却体现着刑法的精神。
      不可能对一个没有任何危害的行为进行妄加定罪。
      而费氏牡丹这种鹦鹉,已经开始大批量繁殖。
      野外非常常见。
      数量极多。
      不适于再位列于濒危野生动物。
      或者说,它已经大量驯养繁殖,把它作为野生动物同等保护会导致一刀切。
      削弱了司法力量。
      对其他真正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公平。
      “第三点,公诉机关起诉的适用法律错误。”
      随后。
      秦牧又写下了一点。
      在递交而来的起诉状副本里,公诉机关将宋云家中饲养的十八只鹦鹉,认定为非法出售的濒危野生动物之列。
      然而……
      野生动物,指的是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动物。
      驯养繁殖的动物,从生活环境、生存方式、繁育方式、与自然生态的关系等方面,都完全不同于野生动物。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
      严格来说,宋云只是在客人强烈要求的时候,才出售了三只费氏牡丹鹦鹉。
      其他的十五只鹦鹉,与作为物证的鹦鹉不具备同一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四点……”
      花了一晚上时间。
      秦牧整理出了五条可行的辩护思路。
      这个案子的困难之处……
      在于他需要挑战现行“证据确凿”的刑法条例,将其改为无罪。
      再加上之前宋云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等于是承认了罪行,承认了自己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难度又加了一重。
      不过……
      他还是不后悔。
      哪怕拿不到系统的稀有奖励,他也要做这件事!
      ……
      次日。
      养老院。
      秦牧上班之后。
      直接在法律顾问办公室里,等待着王大锤的到来。
      九点整。
      王大锤踩着点,赶到了办公室。
      看到秦牧之后,吓了一跳。
      “你……你整理好思路了?”
      随后反应了过来,露出惊讶之色。
      秦牧点了点头。
      将五条辩护思路,简明扼要的讲述了一下。
      王大锤听完……
      再次愣在当场。
      无比震惊。
      这五点辩护要点,看似简单,但却蕴藏着许多法律知识点,以及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
      很多资料……
      他以前听都没听过。
      “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秦牧笑了笑,虚心问道。
      王大锤嘴角抽了抽。
      直接翻了个白眼。
      神特么的补充。
      若不是秦牧列举,以他的知识储量,一条辩护要点都找不出来!
      而且。
      昨天他回去之后,给女友说了他要进行无罪辩护的事。
      结果……
      女友无比激动。
      说他若是能打赢这场无罪辩护的官司,就嫁给他!
      在他们律师这一行。
      尤其是刑事辩护的律师,打赢无罪辩护的官司实在是太难了。
      因此他女友才会如此激动。
      “秦牧,你一定要赢啊,我这辈子的幸福,就在你手上了。”
      王大锤含情脉脉的看着秦牧。
      一副混子的模样。
      他当庭抗诉,剩下的都撂挑子给了秦牧。
      秦牧:“……”
      看着不怎么靠谱的王大锤,他突然有些后悔。
      自己若不是要等段时间才能法考,这次案子他就自己上了。
      “还有五天时间,接下来就是完善这些辩护要点,再把所需的资料都准备齐全,等待开庭。”
      最后。
      两人商讨了一下开庭的细节。
      秦牧便离开了办公室。
      自己则趁着这段时间,继续狂补当庭诉讼的书籍。
      【过目不忘】技能有个好处。
      除了记忆力超群之外,那些被他记住的知识,会逐渐融会贯通。
      所以。
      这次整理辩护要点,他只花了一夜的时间就做完了。
      正常来说,一个律师事务所集体加班,都需要两三天时间。
      搞法律……
      永远是最枯燥,最无聊的。
      ……
      梓州。
      青岚难得一天早起,吃完了早饭。
      来到了书房。
      打算上号来一把排位。
      又觉得一个人玩游戏太无聊了。
      于是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u,要不要来男女一起玩的那种游戏,精彩刺激,操作感十足,热血澎湃的那种。”
      几分钟之后。
      秦牧回了个消息:“上班,不来。”
      青岚撇了撇嘴,有些愤懑不平。
      这些天,秦牧似乎又忙起来了。
      她好几次发出开黑邀请,结果都不搭理她。
      她不就是上次坑了亿点点嘛。
      每个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
      她平时打人机的时候,偶尔也能拿十个人头以上。
      “算了,我还是找水友去吧。”
      随后。
      她点开了水友群,打算找几个水友来开黑组排。
      结果……
      水友群里,倒是立刻沸腾了。
      “岚姐要打排位?什么时候开?我要去对面狙击,体验一下虐菜的快感。”
      “不来,我钻石,你黄金,我们不合适。”
      “岚姐看样子今天心情不错啊,居然在群里随机挑选四个受害者?”
      “群里都是老司机了,估计没人会上你的当,和你打游戏简直是在被游戏折磨。”
      “……”
      这些嘴损的水友们,一点也没留情。
      展开了无情的嘲讽。
      她喊了半天,愣是没凑齐一个五黑。
      “岚姐,u好些天没有更新视频了,你不是认识他吗?去催更啊。”
      “你要是能催的u更新视频,我们就喊我一区王者表哥亲自来带你。”
      “自从快递案子结束后,又快半个月了,不知道下一个幸运儿是谁。”
      “有没有一种可能,晋城的治安环境变好了?我建议u换个城市生活。”
      “……”
      水友群里。
      这些水友们又讨论起了催更的事。
      自从上次的基地被秦牧发现后,他们都不敢再亲自催更了。
      风险实在是太大。
      所有人都在让青岚去催更。
      甚至还有让青岚牺牲自己,动用美人计的……
      “催更?”
      青岚眨了眨眼睛。
      其实她也有些好奇。
      自从快递失窃案结束之后,秦牧更新视频的频率又慢了下来。
      前段时间。
      救狗案差不多也告一段落了。
      听说那两名女子已经公开道歉了,并且对家属进行了相应赔偿。
      网上的舆论已经少了很多。
      倒是在学法联盟论坛,热度越来越高,日活节节攀升。
      随着秦牧的视频被搬运到全网,越来越多的“同道中人”加入了进来。
      想到这里。
      她也没了打游戏的心思,忍不住点开了学法联盟论坛。
      在论坛里闲逛了起来。
      三大板块里。
      最热门的,反而不是学法联盟专区。
      而是重新做人区。
      段子狂飙,评论逐渐放飞自我。
      “血的教训,大家别催更了,想把谁送进去就让谁去催更,我上次坐旁听席,就因为看了眼u,现在才出来。”
      “本论坛三大危险行为,催更,催更,还是催更!”
      “不能催更好难受啊,u可能是缺少素材,论坛里有哪个勇士牺牲下自己,让大家高兴高兴。”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自由开玩笑,u有事真送人进去。”
      “……”
      看着这些评论。
      青岚笑了笑。
      又点开了学法联盟评论区。
      打算看看那些十年脑血栓的法学题目。
      正看到了一个回复数达到了上百条的帖子。
      《私人饲养的鹦鹉,出售后被公诉,该如何辩护?》
      帖主简单讲了一个案例,说是有人出于爱好,私自饲养了鹦鹉。
      被客人看中,无奈之下出售了三只。
      最终被举报。
      公诉机关起诉,要求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辩护。
      这个帖子的热度极高。
      评论的网友一个接着一个。
      一楼:“涉及我知识盲区了,卖个鹦鹉为什么能背叛十二年?”
      二楼:“我刚去查了相关法律,好家伙,还真的有这条刑法!”
      三楼:“被判的人好多啊,每年都有好几起呢!”
      四楼:“我刚看到一个案例,出售了两只鹦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五楼:“帖主说的这种情况,该怎么辩护?有没有人能说一下?”
      六楼:“六楼不知道,问七楼。”
      七楼……
      一连上百层楼,都在讨论相关问题。
      有的则是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鹦鹉的后果,居然这么严重?”
      青岚看着看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的爷爷,也养了一只鹦鹉。
      不知道……
      那只鹦鹉,是不是濒危野生动物。
      ————————
      s:这个案子,也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辩护思路,引用的也是诸多鹦鹉案的各位辩护律师的努力成果。

第一百六十章 无罪辩护![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