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好一会儿,书房里都没有一丝声音,只有方希悠端起水杯放下水杯。
      苏以珩一直没有说话。
      顾长清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希悠,要不还是跟阿泉说一声。”
      “是啊,还是跟阿泉说一声,大家统一一下——”苏以珩接着说。
      “他,并不想知道。”方希悠说道。
      顾长清和苏以珩看着她。
      “他要的只是结果,只是想看到我对沈家楠是什么态度,仅此而已。那就让他看到接过也足够了,何况,要是让沈家继续这样敲诈,他也会受不了的。与其等到他来找我麻烦质问我,不如先把这个麻烦解决了——”方希悠说道。
      她的语气平淡,似乎沈家楠和沈家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苏以珩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坐着。
      这,才是希悠真正的样子。她从来都是这样一个毫不留情杀伐决断的人,对任何人都是如此。
      阿泉怎么会喜欢呢?阿泉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一个妻子呢?阿泉身边不缺干这种事的人,可他不会希望自己的妻子就是这样的。而希悠——
      “好,那我给慕辰打电话,跟他约。”顾长清刚说完,苏以珩就止住了他,转过头对方希悠说,“希悠,跟阿泉说一声再行动吧!过去的事就算了,现在开始,还是凡事都跟他说一声比较好,不管他想不想知道,不管他怎么想,让他从你这里听到,总比别人告诉他的好。”
      方希悠看着苏以珩。
      “你既然是想让他知道你的态度,那何不明确让他知道呢?你们两个直接交流,不用别人从中间传话,至少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苏以珩接着说。
      “是啊,希悠,跟他说一声吧!”顾长清道。
      方希悠想了想,便说:“好,我给他打电话。”
      说完,方希悠就拿起了手机,拨了加密线,给曾泉打了过去。
      这样深的夜,曾泉才回到家一会儿,刚刚冲完澡坐在沙发上喝牛奶,手机就响了。
      “怎么了?”他问。
      “你回家了吗?”她起身,走到窗边,问。
      苏以珩和顾长清便主动离开了房间,留下她一个人。
      “嗯,刚到一会儿。你呢?还没休息吗?”他问。
      “有点事还没处理完。”她说,顿了下,便接着说,“关于沈家的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曾泉愣住了,她居然说商量?她居然会和他商量?
      “哦,你说吧!”他说道。
      方希悠便把自己和顾长清苏以珩商量的事告诉了曾泉。
      曾泉很意外,对于她的这个决定,他完全,意外。
      他没想到她对沈家对沈家楠会这么狠,真的是毫不留情,一点后路都不留,一点——是啊,这才是希悠,根本不会顾及到什么感情,做任何决定都不会考虑“感情”二字!他一直以为她当初让沈家楠自杀,甚至是把那个可能是她和沈家楠的孩子流掉,都是被逼无奈,可现在看来,她可能真的不是被迫的。从她和沈家楠的那件事开始,每一个步骤,不管是她的计划还是意外,她都处在主导的位置。
      希悠,从来都不会被迫做什么事,她永远都在独立做主!
      “你觉得怎么样?”她问他。
      “哦,可以,就让长清哥去处理吧!”曾泉说道。
      “那璇姐那边呢?”方希悠问。
      “先不用跟她说,等你和她见完沈家芝,就把这个计划告诉她!”曾泉道。
      “嗯,我知道了。”方希悠道,“那你早点休息吧!”
      “希悠——”他叫了她一声。
      “什么?”她问。
      他想问,她真的对沈家楠这么绝情吗?难道她和沈家楠就只是一场青欲的发泄吗?可是,他没说出来,她的决定已经说明了一切。
      “今天会议怎么样?”他却问。
      “哦,我感觉想要达成一个共识还是很难。”方希悠说道。
      “这需要一个过程。”他说着,顿了下,“有些意见可以听,有些就没必要了。”
      “嗯,这个我知道。回头你回来了,我再跟你讲。”方希悠道。
      “好的。”曾泉说完,就说,“还有别的事吗?”
      “没了,那我挂了。”她说。
      “嗯,小姑和小姑夫什么时候办的手续?你见了他们吗?”他问。
      “还没见,我和她约了明天一起吃午饭。”她说,顿了下,“我还没来得及问以珩。”
      “没事,手续办了也好,拖了这么多年,两个人也耗不起了。”曾泉说道。
      方希悠没有问“你对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吗”,这样的话,早就没意义了。
      “阿泉——”她叫了他一声。
      “什么?”他问。
      “你,恨我吗?”她问。
      曾泉一愣。
      她为什么要问这个?恨不恨的——
      “你早点休息吧!时间不早了。”他没有回答,却这么说。
      她苦笑了。
      是啊,她真是白痴,为什么要问他这种问题呢?答案是

只属于自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