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小曼转首一看,却是那日遇见的神仙哥哥骆瑞浩,依旧白衣似雪,飘逸出尘。
“瑞浩,你也逛街啊?”热络地打着招呼。
“嗯,看中什么了没有?”骆瑞浩看向小曼身后的摊位。
“……呃,没,没什么可看的。”小曼在摊主仇视加蔑视的眼神中毅然说道。
骆瑞浩忽视掉小曼,走到摊位前,拿起小曼刚才拿的佩玉向摊主问道:
“老板,这个怎么卖?”
“五十两,少一文都不卖。”老板刚才受了巨大打击,现下还未恢复,有气无力地说道。
“柏祥,给钱。”
身后那个依然不语的贴身小厮默默走上前给了钱。
小曼囧了,刚才自己那么一番砍价还价肯定给看了去,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走了。”骆瑞浩拿着佩玉对着兀自傻愣的小曼催促道。
“哦。”小曼脚步匆匆跟上。
……
“你看这玉怎样?”骆瑞浩拿起玉仔细观赏,一面问询着小曼的意见。
“挺好的呀。”小曼偷偷瞅上一眼,再云淡风清地回了句。
“你拿着。”骆瑞浩掩饰眸中的淡淡笑意,随手将玉抛向小曼。
“啊……送我吗?”小曼急忙小心接住,语带不确定的问道。
“嗯。”骆瑞浩低低答道。
小曼看着佩玉,再狠心一闭眼,递了上去:
“我不要”
骆瑞浩停下脚步,细细看向小曼,小曼慢慢红了脸,低低说了句:
“无功不受禄。”
骆瑞浩却还是不出声,静静看着她,正当小曼要开口时,骆瑞浩却抬起手伸向了小曼的头侧。
轻轻取下小曼头侧的金步摇,语带笑意说道:“我拿走这个了,那个算我给你的谢礼。”
“可……”可你分明拿那个没用啊?
……
[插曲:小曼:狗血啊狗血,一看就知道是定情信物嘛!作者你有点创新意识行不?老桥段剧情也拿来用,简直俗不可耐。
某无良的作者在墙角羞羞画圈圈:混口饭吃嘛!况且不取金步遥难道还取走你脸上眼角的那粒眼屎不成?
小曼:作为言情必用之桥段,所谓存在即合理,必有它一直常用不衰的道理,作者用的好,用的妙,用的呱呱叫!作者的才思让小曼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作者嚼着小黄瓜哼哼道:你明白就好!]
小曼将佩玉随身带上,喜滋滋地跟在骆瑞浩身后。
左摆ose右摆ose,眼角不经易看到一抹人影。
定神细看却只有三两个美人斜倚着门柱闲聊八卦,飘红院什么时候开工这么早了?
家里娶着美娇娘,还在外边开荤,真是有够无耻的。
(第三更估计更不出来了,亲们,丫丫现在是很后悔,后悔没有提前存稿。现在忙的几欲崩溃了,一句话概括:天做孽,犹可活;丫丫做孽,不可活!)
第四十六章 无功不受禄[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