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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9章 导火索[1/2页]

纪元1701 忠孝仁义礼智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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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元1701
      0049章导火索
      德川家宣的父亲是德川纲重,是德川纲重十九岁尚未娶正室之前,与身分低下的二十六岁侍女所生的长子。乳名为虎松丸。德川纲重的父亲是德川幕府三代将军德川家光,母亲是侧室顺性院。刚出生时的虎松丸被父亲德川纲重托付给家臣新见正信,所以也曾名为新见左近。九岁的时候,虎松以父亲德川纲重的嗣子名义回到甲府城里。不久之后虎松元服,四代将军德川家纲授与他“纲”一字,并改名为德川纲丰。倭皇延宝六年(1678年)父亲德川纲重去世,十六岁的德川纲丰继任藩主。延宝八年(1680年)德川家纲在没有任何男嗣的情况下去世,享年四十岁。而继承第五代将军就有了两个人选,即是德川纲重的弟弟,馆林藩藩主德川纲吉和侄子德川纲丰。不过因为堀田正俊提出说与德川家光血缘近的德川纲吉比较适合,也因此德川纲丰并没有成为第五代将军。而要是论辈分来说,德川纲丰反倒比德川纲吉更有资格成为将军。在五代将军德川纲吉有亲生子之前,的确已经把这个算起来是德川纲吉侄子的德川纲丰又收为养子,打算作为将军的继承人。任命为从二位权大纳言,改名德川家宣。
      德川家宣敢扯旗出手,实在是幕府内部乱了套。原本幕府能够压服外藩诸大名的力量,头一个就是占据绝对优势的武力。幕府既是高度集权的政治统治机构,又是掌握全国军事力量的军事指挥机关。幕府在将军之下设置大老、老中,若年寄三个个执政要职。大老为必要时临时任命的幕府最高官职,可代行将军职权;老中为负责处理日常政务的常设职务;若年寄协助老中处理政务。老中和若年寄分别设有大目付、目付等职,负责监视大名、旗本和御家人的行动。老中之下还设立三奉行,即勘定奉行-管理幕府直辖领地内的财政、掌管货币铸造和发行、处理民事诉讼;江户町奉行-负责江户的市政、警察和司法;寺社奉行-掌管寺社、神社僧侣,兼管关东八国以外的幕府直辖地民事诉讼。三奉行各自管辖的诉讼审判事件,如有涉及他人所管辖或难以独自决定的情况,由老中召集三奉行及有关高级官员进行协商。协商组织称为评定所,是幕府最高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一控制,德川家族尽可能地将权力上集到幕府手中。在经济上,德川幕府废除了庄园等级制,通过丈量土地登记农田面积和劳动力,首先将国土全部归幕府,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各大名,再由大名以俸禄的方式分配给各级武士。幕府将军统一掌握着对大名的领土分配权,而大名又掌握着对下属武士的支配权。这不仅是集权化的必然趋势,也意味着领土私有权的丧失。经济上的分配是依据幕府与大名所结成的主从等级关系来进行的。幕府以血缘关系、亲疏关系和功劳大小把大名分为“亲藩”、“谱代”、“外样”三个等级。亲藩大名是德川家族的直系亲属,大约有23个。谱代大名是关原之战以前一直追随德川家康的大名,也称世袭大名。外样大名是关原以后臣服德川家康的大名。在领地的配置上,凡军事要地、政治重心地区和经济富饶地区,则安置亲藩大名或谱代大名;外样大名则安置在边缘地区,并由隔在外样大名中间的亲藩和谱代大名进行监视。
      为了防止地方大名利用天皇的权威与幕府对抗,德川氏对皇室采取了两手对策,一方面提高天皇的声望,对皇室极为尊敬,帮助皇室重修宫殿,增加皇室的供养土地;另一方面,又使天皇和朝廷的活动处于严密的管制之下,使大名无法与皇室直接接触。幕府在皇宫附近设立京都所司代,由军事长官统领警卫队。表面上担当皇室的保卫任务,实际上是负责皇室与幕府之间的传递工作:把幕府的指令传递给朝廷,又将各地大名送呈天皇的文件首先送交幕府审查,然后再交与天皇。天皇召见官员及各地大名,以及颁发各类荣誉头衔,都必须征得幕府的同意。德川家康对京都贵族颁布了名为《禁中并公家众法度》十七条法令,硬性规定天皇“以才艺和学问为第一”;天皇任命武家官位必须由幕府推荐;天皇只有“按本朝先规”决定年号的权力。在十七条法令中,还限制皇族与大寺庙关系的规定,以及强令一些皇家王子出家修道的制度。《禁中并公家众法度》的颁布,完全剥夺了天皇的统治权力。
      除了对皇室及宫廷贵族的法令外,德川幕府还颁布了另外几个重要法令。丰臣氏被消灭以后,德川家康颁布《一国一城令》,规定各国大名只准留下一个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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