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他的眼神不错,唐小朵今天确实是化妆了,因为皮肤底子好,也没有什么黑眼圈和瑕疵,所以她扫了写淡淡的粉色胭脂,眼睛则是化了大地色系的眼影,眼线拉得圆圆的杏眼多了一些妩媚,睫毛膏刷得不浓不淡,清爽极了。
这一个回头,真的惊艳到了莫云轩,好,这丫头虽然干瘪极了,但总归还是真的漂亮。
莫云轩心里总算有了一些安慰,和他传出过绯闻的女人向来都是美艳无比,唯有唐小朵,唯一孕育了他的孩子的女人,会是个灰头土脸的黄毛丫头,这完全颠覆了他的审美,完全给人一种“莫云轩什么女人都要”的错觉。
不过呢,唐小朵虽然没有搭理莫云轩,但也觉得莫云轩还是提醒的有道理的。
唐小朵倒是很无所谓自己被人写成什么样子,反正她就是个小蚂蚁,在芸芸众生中一点也不特别,就算是被人说说,那就说去,反正也不会有人长期关注她。而李思弦可不同,每一次难听的绯闻都等于是在给他抹黑。
所以,唐小朵也就没有和李思弦靠的太近了,而是专心的一起看起了拍卖。
【三】
在拍出了几件藏品之后,那几枚戒指终于被摆了上来。
唐小朵心里忐忑极了,虽然自己是绝对不会大手笔的去买什么粉钻,但不能阻止她八卦这戒指到底能拍出多少钱来。
当粉钻被取了出来,投影大屏幕上开始出现了介绍资料的时候,唐小朵就对这枚戒指更是刮目相看了。
这枚戒指,名叫“青睐”,裸钻重量为116克拉,指环由39克黄金打造,造型优美,制作工艺以及切割工艺极高。
而在这枚戒指背后,有着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在十六世纪,有一名公爵迎娶了一名富家小姐,婚后,他并不觉得自己喜欢她,不过是初见的惊艳罢了,因此流连花丛,拥有许多情妇。富家小姐最终得了绝症,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便撒手人寰,而此时,公爵才发觉,自己其实早已爱上了她,只是自己不知道。
许多年后,公爵一直没有走出心伤,等到他的儿子长大之后,看上了一名鞋匠的女儿,他决定迎娶鞋匠的女儿,当公爵看见这位未来的儿媳的时候,竟然发现她长得很像已经过世的夫人。
因此,他特地打造了这枚名叫“青睐”的戒指,送给了他的儿媳作为订婚的礼物,希望他们两个人能够珍惜彼此,珍惜这一份最初的青睐。
这是个凄美的故事,一枚粉钻加一个凄美的故事,起拍五百万。
莫云轩原本不觉得这粉红的戒指有什么好看,但这个故事不错,所以,他当即举牌:“五百六十万!”
唐小朵猛然回头,天啊,莫云轩疯了,花这么多钱买一个戒指?!
李思弦也已近注意到了,唐小朵之前一直盯着这枚戒指看,他准备把这枚戒指买下来,将来作为婚戒,并且,他觉得“青睐”这个名字,真的很不错。
所以,李思弦也举牌:“六百万!”
唐小朵果断崩溃了,有这么多的钱,都可以买套海景公寓了,而他们两个人竟然准备用来买这么一丁点的宝石?!
吓,有钱人的世界,果然不能理解!
唐小朵默默感慨着,这就看着在场的这些人展开了猛烈的竞价。
价格越来越高,对这枚戒指并不是特别有需求的人陆续放弃了,最后,竟然只剩下了李思弦在和莫云轩竞价。
莫云轩简直气坏了,他总觉得李思弦根本就是在针对他,凡是他想要的东西,李思弦就一定要去争取,从小到大,就是如此,所以,莫云轩下定决心,那便是:绝对绝对,不能让李思弦得到!
而李思弦,现在也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不管多少钱,他都愿意得到,这枚戒指重要的价值不仅仅是粉钻,更多的是它的历史,和寓意。
于是,这两个人就越飙越高,当戒指的拍价飙上了两千七百万的时候,唐小朵终于坐不住了,她推了推白热化的李思弦,小声问:“你就一定要买么?花这么多钱就为了买一个戒指,真的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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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竞争进入白热化 (3更之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