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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图穷匕现 (2)[1/2页]

天庐风云 飞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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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感觉。
      平日装在破烂剑鞘里的长剑,此刻在他手里,看来竟如日光聚敛而成,闪亮耀眼。突进中艾里一头乱发都甩向脑后,面容不复平时的嬉皮笑脸,而透着令人不敢逼视的英气。此刻的他如战神降临人间,与平时的形象相差远,以致众人不由得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
      这样的剑,这样的人!真的是那个靠着运气蒙混到现在的邋遢剑士?
      惟有耐特没有意外,眼神更加炽热了。自己果然没有看走眼!他果然不是寻常人物!
      “艾德瑞克!他是五英雄中的艾德瑞克!”
      不知是谁口出此言,音量虽不大,但在周围人耳中听来却不啻于一声惊雷。那个封魔之战后就失踪的英雄艾德瑞克?
      是!是他!看他此刻展现出来的本领和气势,的确与那位传说中的剑士全然相符!那把平时看来破破烂烂,现在却光华四射的长剑,也就是因艾德瑞克而成为名剑的裂天剑吧!
      这短短的一瞬间,艾里已向无挥出了迅捷无伦的十剑。先前一直所向披靡的无第一次被压在了下风。仓猝间他虽以灵活奇诡的动作将身体扭曲成各种不可思议的形状,一一避开了艾里的攻击,一时却也腾不出手来反击。先前被他压着打的高手们由此士气大振。只可惜双方斗成一团,动作实在快,贸然上前助战恐怕反而会妨碍艾德瑞克,他们只能在旁边高声为他助威。
      然而艾里自己却丝毫放松不起来。他心知肚明,之所以能一举突入无的防线,一是众人的围攻牵制了无,二是利用了无对自己的忽略,在他猝不及防下方才成功。眼前对手的实力,实在深不可测。要是被他缓过气来,自己就只有抱头逃命的份儿了!当下一剑紧似一剑,说时迟,那时快,终于抓住个好机会,一剑直刺敌人黑衣下的身体。
      此时无的身体已被逼成一个很勉强的姿势,这一剑理应避无可避。然而预期中的利刃入体声并没有响起,取而代之的是兵刃相交之音和一片夺目光芒。
      光华闪过,从无的黑袍下现出一柄由闪烁着的雪亮银芒构成剑身的细剑,竟似是以魔力构成。正是这柄有形而无质的剑,格架住了艾里的攻击!
      宽帽下传出无浅浅低笑:“呵呵!真不简单,你是年来第一个能让我用到魔真剑的人类!”
      不待艾里细思,魔真剑剑身一亮,传来一股无匹的劲道,以艾里之能竟也抵受不住!龙吟声中,裂天和魔真挣了开来,艾里更倒退步!
      似乎无被艾里激发了兴致,竟抛开其他对手,咬定了艾里直追过来。瞬间二人已与围攻的其他人拉开了距离。耐特等人虽是全力赶来,但艾里退得比他们更快!
      不是艾里不想得到他们的援助,而是无借着剑攻来的气劲,有如凝聚了天地自然之威力!艾里拼尽全力也抵挡不住,只能不断地向后退!
      退!!
      退!!!
      艾里越打越不安。无给他带来的这种令全身毛孔都紧缩起来的紧张与威胁、无论自己如何努力也不能对敌手造成伤害的无力与无奈,竟是似曾相识!
      封存已久的那一段记忆如决堤洪水奔泻而出。
      漫天的血。
      以及修雅最后一次回首,那个混含着哀伤和解脱的眼神。
      ※※※
      十年之前,年仅十八岁的艾德瑞克就已成为王国第一剑士,艺成后未尝一败,被人誉为天纵奇才。
      他出身在一个没落的低等贵族家庭,父母早亡,幸而武道方面的非凡成就为他带来了荣耀和财富。不过早年的孤苦生活,令他早早看透了人情冷暖,性变得冷漠孤傲,多年来惟一能够吸引他的,只有对武道无止境的追求而已。武道之于他,已经成为人生的寄托与自我价值的体现。他也有自信,在这个领域,没有人能胜过自己!
      魔界入侵后,人类部队节节败退。凯曼国王只得网罗王国中最优秀的战士,组成皇家讨魔团征讨魔王。身为第一剑士的艾德瑞克,自然成为了其中一员。也因此,他才认识了迪卡尔、西夫、东尼亚他们,还有修雅·艾美拉。
      当时年纪不到十的修雅已经成为凯曼王国魔法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艾德瑞克原以为她是个脸色苍白、阴郁偏执的老女人。直到见到她本人,他才发现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当年他在王都也是颇受女性青睐的,身边不乏淑女佳丽。但他所见过的美女,却没有一人比得上她。她的五官并不是最完美精致的,但没人拥有像她那样的宁静柔美,纤尘不染却又令人觉得亲切的气质。虽然当时她已有了一个八岁大的女儿。
      十八岁的艾德瑞克,还只是个沉迷武道,恃才傲物的孤傲少年,对待与之无关的人、事素来冷漠。初加入皇家讨魔团时,除了必要的交流便懒得搭理别人。同样地,队里其他人看他自然也不会有多顺眼。
      那个时候,总是修雅硬拖着他加入大家的活动,让他逐渐发现,除了剑外,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重要的东西,例如友情。是她令他终于与大家成为生死与共的伙伴,执著武道的同时,看到武道之外还有个缤纷的世界。
      从此,修雅在他心中,开始有了与其他成员不同的地位。
      贫嘴的西夫曾打趣他暗恋她,他不置可否。修雅可以说是他理想中完美的母亲与情人形象的结合。他想,他并不是爱上她,但她身上的确有些令他敬慕的东西存在。
      然后,到了与魔王面对面交锋的那一天。
      虽然早就听说过魔王所向披靡,但直到亲身对战,他才知道魔王究竟强大到了什么程!
      裂天剑是从他剑起就伴随着他的爱剑。挥动它时,就是天上的云朵也能一斩为二。对他而言,它早已不是一件兵器,而是可以信赖的伙伴。握着它,他相信自己能毁天灭地!
      凶名远播的魔王,样貌竟是出人意料地温尔雅,除了紫色的双眸和蓝色的血液标示着他魔族的身份外,看上去和人类青年并无不同,但艾德瑞克引以为傲的裂天剑在魔王面前竟是那么无能为力。无论使用多大的力量,多么玄妙的技巧,裂天剑最多只能在魔王的身体上留下浅浅的伤痕,甚至连血都来不及流出来便已瞬间自愈。
      而魔王除了拥有坚韧的躯体,强悍的战技,还有着超乎想像的庞大的魔法能力。他在若无其事地应接下他们全力攻击的间隙,随手丢过来的一个魔法反击,就足以逼得大家狼狈上好一阵,亏得有修雅的魔法防护才能支持下去。
      这就是他多年来为之自傲的剑技!十多年来日夜不辍的修炼,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十多年以剑为中心的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
      既不能对魔王造成任何伤害,也无法保护任何伙伴,他只能像个小丑一样上蹿下跳,尽量减少着伤害。
      他第一次尝到了无能为力的屈辱滋味。
      原以为靠着手中的剑便能为所欲为,然而这条一向深信不疑的信念,却在这一仗中彻底碎裂。
      武力攻击伤害不了魔王,只有修雅的魔法攻击能产生效果。但仅仅依靠她一个人的力量,绝不能对魔王构成威胁。况且魔王天生便拥有无限的魔力,而再高明的人类魔法师,也总有耗尽魔力的一刻。
      东尼亚还在努力为他们施行回复魔法,但大家都心知肚明,败亡只是时间的问题了。只是不知为何,魔王好像一直有点心不在焉,并不急于反击,大家才能支持到现在。
      在后来流传开来的有关封魔之战各种版本的故事中,关于这一段的描述都大致相同。最后关头,修雅以生命为代价使用了终级魔法,让六大系的魔法精灵与艾德瑞克缔结下契约,令他的攻击同时具有武力杀伤力和六大系魔法杀伤力,这下才有了与魔王抗衡的能力!经过一番激斗,艾德瑞克终于把剑插入魔王心脏。万恶的魔王终于死去,尸体化作了飞灰。
      这只是人们的好奇心想像出来的故事。
      事实上,他认为害死修雅的人是自己。
      为他与六系精灵订立契约后,修雅的确耗尽魔力委顿在地上,但那并不是足以致命的伤害。
      获得了六大魔法力后,战况虽然略有好转,但魔王仍然拥有为骇人的自愈能力。就算将剑插入他的心脏,不要多久伤口就会愈合;即使将他的头砍下,他也恍如不觉,不多时又会重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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