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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嫣然从十二岁之后就成为我的跟屁虫,只要我在一般都会跟在我后面。她本来在香港念书,因为我工作的原因也转学到了泗城。爷爷也懒得管,只是偶尔喝茶的时候幽幽的说一句,小姑娘长大咯,不要爷爷了。
      早上送开车送她去a城的时候我问她:“你这样转学过来不怕学不好吗?”
      “学不好就算咯,谁让我们家有的是钱。”她假装惋惜的说着,仿佛有钱也是一种罪过。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片刻她接着说:“哥,等我毕业我就去公司帮你。”
      语气郑重又充满勇气。其实我更想让她做自己的事情,她应该自由自在的活着。我没有出言阻止,她眼神里充满坚定和期望不忍破坏她这份勇敢。
      好多年之后每每想起她我都思考着,被我们家收养对于她究竟是对还是错。
      送她去学校之后,我有难得的一个空闲的上午。我把车停在路口的拐弯处,十五分钟之后他便抱着我要花来了。付了花钱,另外给了他一百元代我买花的酬劳。他伸手接过钱,一脸谄媚的说:“花买来送女朋友的吧,送女朋友的花我觉得可以频繁一点,您一个月来一两次太少了。”
      “哦,您是觉得一百块太少了”我反问他。
      他一脸的谄媚瞬间变成一脸尴尬,他没有想到我这样直接,笑容还僵在脸上。我接着说:“没和花店的人说你是帮别人买的吧?”
      “没说没说。”他连连回答。
      “也是麻烦你了,我先走了。”
      那家花店叫盛夏,第一次去是小雪带路,她说小斐很喜欢这家店。大约是因为她喜欢的关系,我的潜意识也喜欢上这家店了。每次买花都会不辞路远来这样买。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发现她在门口插着花篮,五颜六色的非洲菊后面是她灿烂的笑容。那天是我在公园目睹他们在一起之后的第三天,放弃我之后她笑得比花还灿烂。这是她最好的现状,也是我最想看到的。不过我的内心也是苦涩之极的。这个笑容是我给不了的。
      所以之后的每次我都请人帮我买,我在街道的路口等着,等着看她洋溢着快乐的笑脸送客户出门。每个月只能来两次,这是我和自己说好的。
      五月的梅雨天气,空气里都是潮湿。南郊上山的楼梯边角上长出了些许青苔。玉阿姨墓前只有我上次带来百合腐烂的残枝,大雨过后那些腐烂花梗堆淌下来的都是黄绿色的水。我拿出一次性手套开始清理。小斐可能真的再也不会来看她了吧,所以这些事情就让我代劳吧。
      面对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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