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要个钱,正明,你要是动手,就给我留句话。”
这句话我说的并不容易,没人罩着去闹事,结果只能自己扛。我没有闲钱,更没有闲心。但是我不得不说。
既然知道了,第二天我和韩津买了点水果去医院探望张姐。除了医生与病人以外,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知道那是多么恶心的样子。醒过来再晕倒,只要麻药的劲稍稍一过,张姐就翻来覆去的折腾着,很快便重新闭上了眼。我怀疑她并不是疼的失去知觉,而是不敢想象自己腿的模样,不敢回想受伤的经历,活生生被吓晕。
“操他大爷的,把人整成这样,一句意外就完事?”韩津躲在我身后咬牙骂着,我并不觉得她说脏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相反,我觉得贴心。
“住院花了多少钱?” 正明的父亲在看护,不过看起来他并不喜欢我这样的人来探病。我问了两遍,老爷子还是没搭理我。
“工伤都是单位拿钱,没发现连个看护的护士都没有吗?只要是公家拿钱都这样。”韩津扯着我走出了病房,“要是我变成这样子,你怎么办?”
“我掏三万块把那兔崽子两条腿都锯下来。”韩津疑惑的时候总是翘着嘴唇,有种平常看不到的单纯的美,我没犹豫立即说出了答案。我记得有句谚语说:“人活着就不能说他是幸福的。”其实人只要能完完整整的活着就是幸福,可惜只有失去过某些东西,或者即将失去的时候,人才会这么想。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这世界上比自己活的漂亮的人有的是,比自己活的痛苦的人也有的是,所谓的嫉妒与好胜就是不知道知足。从看过张姐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应该好好爱护自己。冷的时候我学会替自己多铺一层褥子,烦的时候我学会替自己多花几块钱买包像样的烟,这种转变让住在一起吊儿郎当的几个家伙十分看不惯,鸡头总骂我,说我像在提前为自己准备后事。
正明那几天并没有找我,混时间久了应该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事都能扛下来的。塞了钱,上了炮,法院判决一下来,这事基本就算结束。正明最多能找到那家伙揍一顿,可是还得连累自己的姐姐。健国哥和山屁哥各忙各的,他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场面上的事只能自己忍着。
老吴准备投的地这时突然出现了麻烦,海滩那里冒出来个老板要与他争。大概是厌倦了浑身鱼腥味,这个老板口气很大,出手也很阔绰,摆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老吴洗成正经商人已经很多年,道上虽然还有不少朋友,但是人都有这个毛病,不挨刀子扎的时候不知道怕。那个老板一点没把老吴看在眼里。健国哥带着我们去海滩那里闹过事,但是对方人挺多,还没下车健国哥就返身带我们跑了回来。
因为是海滩的事,山屁哥揽了过去。没隔几天,在一次订点打架的时候,正明捅出了两条人命。
混子打群架很少玩命想扎死对方的,出来混是为了让别人服,不是为了让别人死。这年头多牛逼的混子玩出人命他也得跑,就算找人顶都很难顶下来。不过打群架的时候弄出人命不好查,都是生脸,没人记性好到分辨出哪一个伤口是致命的。而且这种时候,就算被干死,也都属于自找的。
正明这两条命一到手,当天就跑路去了外地。一年到头能发生多少案子我不知道,但是其中能破的案子绝对不超过一半,或者还得再打个对折。到外地蹲几年,风平浪静的时候悄悄回来,只要不是累犯,一般都能留着命喝酒。
事情发生以后,与老吴抢地皮的老板立即放手了。没有谁不怕不要命的,背上两条命,再多他一条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赚钱是为了花,不是为了提心吊胆。而且通过这件事,很多偷偷摸摸的家伙也知道这块骨头不好咬,纷纷撤出了拍卖的事情。老吴破例请山屁哥的小弟们喝了顿酒,每人封了一个红包,据说正明跑路的钱也是他拿的。
修鬼一直骂正明是个傻逼,我也怎么认为。普通订点打架的时候我从不带刀。有的时候想收手是很难的,人都有报复心,被打一拳踢一脚,第一反应就是抡刀戳回去。所以很多案子并不是那些人故意要那么做,只是一种天性。正明带刀去玩命,其实理由很简单,就是想山屁哥帮他出头,给自己姐姐找点补偿回来。
不是所有东西都得具有自己的价值,但至少混在外面的交情就是这样。你为了我卖命,我得替你解决麻烦。山屁哥过了两天便让健国哥去办妥张姐的事,我觉得很可笑,但起码正明完成了心愿, 虽然他很可能就这么把自己下半辈子交了出去。
第八十七章 交易[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