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是这些,而是空置的地皮。没人喜欢接手烂摊子,尤其还得养活成群的工人。就算慈善家也只是在能上电视报纸的地方假惺惺作态,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免掉。能解决的小问题揽归自己,解决不了的麻烦推给社会和政府,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活着。
顿时我想清楚了老吴为什么会找到健国哥,也清楚了他为什么会借出四百万给公司干部开工资。看来这老家伙脑筋转的比别人快,提前给自己占了位置。
“这事不会跟我们还能挂上钩吧?”修鬼有些烦躁的问。
“废话。”二郎替李桐开了口,“你以为这玩意谁有钱谁就能买到?大头得由政府调配,小头才是个人的。谁门子硬实谁捞钱,没门子的就算自己有印钞机也没用,最后还得靠咱这样的人。”
李桐没卖二郎的面子,不屑的说:“靠你?你省着点吧,别的色大了被别人弄死。”
二郎很气愤,我连忙站起来替二郎倒了杯酒。修鬼知道李桐是不能得罪的人,捅捅二郎让他敬酒。
还好,李桐陪了一口,气头也就这么翻过去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女孩子本来就是奇怪的,如果随便就被男人看懂了,这世界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过段时间我过生日,到时候你们都去。”李桐走的时候很严肃的命令着,“胖子,你也去。”
胖子指的是二郎。他并不胖,但是与李桐比起来,确实勉强算得上。我和二郎都哭笑不得看着李桐,我忽然觉得她还是很可爱的。
其他人留在饭店处理剩下的菜和酒,我单独送李桐下楼。这小东西上车的时候还不忘记损我几句,不过正经下来更让我烦恼:“到时候把你对象带着,要不你就别来了。”
我也希望蓝眼睛可以陪我去,因为我几乎忘掉少了她的天该怎么变蓝。
斧头与东子两个人有点像,不是说他们打架不要命,而是他们的酒量。我再回到楼上的时候,这两个家伙居然搂在一起说着胡话。
“两人喝了三瓶就成这德行了。”面条很不高兴的一直推着东子,也许她想抢过斧头的胳膊。
我觉得面条和斧头很配,一个罗里八嗦,一个几棒子打不出一声屁。每天他们两个都能给我带来惊喜。
前两天我刚结了年前的话费,那时候手机不是欠费才缴,底座按在哪就算哪里的费用。很倒霉,我按在山屁哥家里。所以我可不敢拖一天。不过刚缴完,第二天斧头就给我打出去三百多块。并不是聊电话,而是通过电话点歌给面条听。一首歌三块多,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忍心听了上百首,而且是我的钱。
如果这属于热恋期男女的普通症状,那么还有其他的事更让我不理解。斧头给面条买了一副墨镜,而面条回头给斧头买了一把斧头。这两个傻逼真过分,一个天天在饭店端菜也带着墨镜,另一个干脆把斧头别在后背,也不怕被警察抓到或者不小心折了自己的腰。
刚认识几天就能爱到这种程度,我想除了医生没人能帮得了他们。或许我有点嫉妒。
以前蓝眼睛给我打传呼留下的小号都是214。她解释是爱到死,我以为是爱要死。其实不管是不是死,只要能爱,我都不在乎。她从没曾亲口说出她喜欢我或者她爱我的话,传呼小号是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地方。不过很久她都没给我留过这个小号。
我不喜欢无声无息的感情,就像韩津,让我太压抑。尽管她为了我做了很多,但我总试图拿她与蓝眼睛比较着,比较她们的笑,比较她们的撒娇,比较她们的生气,比较她们的眼睛。我好像一直游荡在记忆深处,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蓝眼睛留下的挥之不去的幸福。
当身边陪着一个女人,她会让我觉得温暖,但我却不会留意她是否温暖,也许这就是爱与被爱的差别。不过人没到死,就不能肯定谁是自己最爱的另一半。我希望是这样,希望韩津终有一天会代替蓝眼睛,仅仅是希望,不是盼望。
晚上的时候我接到了健国哥的电话,事情总是这么凑巧,一切都被修鬼蒙中了。健国哥让我暂时不要去饭店,帮他处理一下公司拍卖的事情。当然,不是去投标,我不属于那种档次,我只是被养了几天需要放出去咬人的疯狗。
第八十四章 拍卖[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