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
昌明的表情挺严肃,整的我没办法推脱。其实都是肉长的,谁也不喜欢没事打几架。我们小混混打架就是为了让别人看得起,能躲的时候也想平安的避过去。但有的时候不打不行,要是怕了,一辈子都别想抬头。
没辄,我带着几个哥们绕道从另一片小区拐回家。只有我、东子、修鬼和周刚四个人,我在家里翻出两把刀和一截钢筋,想了想,我把刀都放了回去。钢筋给了周刚,我们三个人拎着酒瓶子走了回去。
当然,鸡头留在家。算人的时候我们就没把他算进去,除非打架可以只动嘴,不然这小子基本等于废物。
下楼以后东子想快点跑去,修鬼当即就笑了,“又他妈的不是你亲儿子被打,你凑什么热闹。”
我也笑着点头,拉着周刚一步一步的磨蹭。“爱谁谁,记住了,以后不是自己哥们被打,咱都不去遭罪。”
果然,等我们悠闲的走到那里的时候,两群人已经开始干了起来。场面很乱,不知道哪个龟孙子出的主意,他们居然隔着马路互相撇石头。都这样子了,我们更不需要冲过去挨砸,一个个藏在小卖店旁边与看热闹的人一起议论,时不时的还喊几声号子。
不得不承认,昌明真是爷们。可能被砖头砸到了,这家伙怒起来拎着菜刀居然第一个冲了过去。我真纳闷,每次见他打架都是拿菜刀。又不是买不起片刀,拿那种短家伙并不占便宜。遇见胆子小的人还可以,遇见心硬的人,这反而是个累赘。
幸亏这次他遇见的人胆子不大,昌明跑过去就踹翻了一个穿皮夹克的家伙。皮夹克刚刚爬起来,昌明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按了下去,抬手用刀一直剁他的后背。
“操,红眼了!”东子也被昌明吓到了。
我也不能一直瞅热闹,拽着修鬼冲了过去。没想到刚跑到一半,昌明突然丢下菜刀,一扭头钻进了胡同。被他砍的家伙也没闲着,顶着乱蓬蓬的头发玩命的拔腿追昌明,边跑边骂,没事人一样看不出一丁点被砍的德行。愣的我一时想不出到底怎么回事。
其他人虽然面熟,但是没交情。我冲修鬼他们甩甩头,一齐追向昌明那里。从小在这里长大,胡同通向哪全都清楚,不过追昌明的皮夹克没几圈就转向了。我们经过的时候这小子还没看清楚我们手里拎着家伙,估计被昌明的菜刀吓懵了。
“喂,看见刚才有人从这跑过去吗?”皮夹克隔这几步问我,随后还描述了一下昌明的样子。
我也不傻,把酒瓶垂到身后一直摇头,说自己没有看到,然后搂着其他人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穿过胡同我们在昌明家的楼下找到了他,这家伙还蹲在地上喘粗气,感情是跑的太急,岔气了。
“我操,刚才你砍那个小子那么多刀,他咋没事?”修鬼凑过去就问。
昌明断断续续的说:“我用刀背砍的。”
听完我们全没话说了,昌明半天才反过劲,笑呵呵的说:“我又不是傻逼,意思意思就行了。我冲过去的时候以为那小子能跑,谁知道他站在那跟我耗上了。没办法我就吓了吓他。”
怪不得总拿菜刀,反过来还能砸人。
蹲了一会我们想回去看看其他人打的怎么样,不过马路上的人已经走干净了。满地砖头,只有很少的血迹。路过胡同的时候皮夹克还在那里转悠,这次我们五个人,难得捡到便宜,没说别的昌明冲过去开了头炮。我和东子把皮夹克揪到楼道里狠狠踹了一顿。后来这小子伸手想掏刀,被打还不老实的扛着,一来气,修鬼用啤酒瓶子给他开了瓢。反正最近我憋在家里白天不出门,而且旱冰场的气还没出,这下全在这小子身上找到了平衡。
过了几天隋华宾在饭店安排了一顿,把我们也叫去了。酒桌上隋华宾还在吹嘘自己幸亏朋友多,不然有气都没办法出。看着坐在座位上的那些人我觉得很可笑,都是附近混的不咋样的货色,山屁哥他们根本就没想真正帮忙。如果有一个老k那种人在场,估计马路上的砖头全会沾上血。
收手了,没钱了,也就没人还会给面子了。不仅是我们小混子,这些过气的老大也一样。
第四十五章 刀背[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