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并不知道哪个家伙衰到因为这个被弄死。
城市鸡头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一些出来打工或者辍学、离婚之类的女孩、女人,大多因为钱的原因主动找门路,只要点一下,她们都会自动跳进来。很少存在被拐骗来的女人那种反抗逃跑或者报警的现象。有些小说或者电视把小姐写成特重感情,被生活所逼,为父母还债,其实都他妈胡扯。如果真想找理由,只有一点:被钱逼的。她们一边叫嚷着自己需要阳光,一边又舍不得这种赚钱的行业。就像我们混子一样,一面希望别所有人瞧得起,一面又不断做被人瞧不起的违法的事。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有钱花。如果真想活的像个人样,总还是有路可走的,区别只在于自己心里把什么看作人样。
当然,介绍卖淫和提供卖淫场所一样有罪,情节严重的据说还是死刑。可笑,不明白嫖妓为什么不判死刑。鸡头跟我说,他认识的小姐里面,十个有九个半是自愿出来做的,剩下半个不愿意做,是因为年纪大或者长的丑,赚不到钱而已。
现在城市里哪个角落都有这种生意,即使几星饭店一样提供服务。价钱压下来,也就很少发生绑架强迫卖淫的事情。出来玩的人如果不是嫩手,多少也懂点行情。那种被锁在房间里的小姐,我想只有傻子才会上。
以前鸡头带人出去的时候,遇见一个叫文文的小姐。出来打工赚不到钱,家里可能困难,小姑娘一狠心入了行。她爸爸知道这件事以后居然没有骂她,一边收着她邮回去的钱,一边还让她好好干。但是绝对不让她回家,除夕也得在外面一个人住,说是怕亲戚看到丢人。这到底是谁在犯罪?文文自杀过两次,后来鸡头带她去上海干了两年,没有收提成。存了几万以后文文自己去南方重新过了。
“这辈子唯一一次亏本的事。“提到这里鸡头总是念叨着这句话。妓头也是人,并不一味只看钱。经常发生一些妓头为了客人少给小姐小费动手伤人的事情,难道他们只缺那几十块钱?虽然数目小,但是在小姐眼里这些钱可以自己撕掉,烧掉,但是绝对不可以被赖掉。一些白领因为加班领不到工钱就闹到法庭,说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和尊严。我想,这也算小姐的尊严吧。从这一面上说,妓头多少有些保镖的意思。
比起鸡头这种带人出外“旅游”的人,本地的妓头要苦一点,他们大多跟几个场子的老板很熟,如果哪家生意好,晚上需要人手的话,这些人就去其他地方借人窜台。其余时间还得联系生意,再差一点的就得像山屁哥现在场子的妓头一样,站在公路边上察言观色,遇见客人上门的话主动拉入门,基本就是拉皮条。
这跟卖货不一样,大多数路人把他带进门,不管里面的成色怎样,他都会消费一次才走。出来玩不就是为了发泄?太阳一亮又得换上正经面目,人模狗样的讲那些道德伦理,晚上哪还用挑拣那么多?只有稍微体面的客人才会挨家找漂亮的小姐带出去开房,或者直接领回家。那些窝在桑拿、练歌房空房里做的人都是穷人,不会过分在乎长相。
海滨出事就是与一个拉皮条的鸡头有关。
晚上海滨领了一群人去山屁哥的一家ktv玩,结账的时候他的女朋友独自出门找出租。结果刚刚从出租车下来的几个爷们以为她是小姐,就跟身边的皮条询问价钱。
海滨一般在市区里玩,皮条并不认识他的女朋友,以为是其他鸡头领来窜台的小姐,随即上前搭线。因为这个,海滨出来的时候不管三七二十几就把他还有另外几个嫖客都揍了,其中一个人后背被剁了两刀,脑袋也被削破,险些没有大出血。
惹完事,海滨估计喝大了,居然没跑。结果磨蹭了一会被赶来的警察抓进了局子。山屁哥知道以后很生气,倒不是因为海滨被抓,而是自己的生意被耽误了。也算海滨太猖狂,在自己老大的地盘闹事,换成谁都会不高兴。山屁哥没出面,也没让其他人通知海滨家人。就这样,这个倒霉鬼在派出所蹲了一整夜。
在夏天的时候晚报也曾登过在这种声色场所打架斗殴的事情,标题很特别:都是啤酒惹的祸。争小姐打架、算台费打架,作者在里面把所有罪过全推在了过量饮酒上,只字未提这种生意是否应该存在。不卖啤酒,难道让小姐给客人灌牛奶?这种智障的人也好意思在报纸上浪费版面,估计把陈醋当酱油喝了,满脑子酸主意。
很不幸,被打的客人是外县人,一点不给海滨爸爸的面子,死活要告,非得让海滨在警察局留个底子。这东西可不是幼儿园的小红花,贴上的话一辈子都得提心吊胆。因为这事海滨的爸爸很愁。可惜对方是个很血性的嫖客,一点没有妥协。我真想去医院给他送副牌匾——纯爷们。
“活该,因为这点事留个底子,以后看他还怎么装逼。”我咬着牙说,“下次如果他主动招惹你们,就让他打,千万别还手。”
东子咧嘴笑着,有前科的人会被追判,这点我们还懂。
第四十三章 妓头[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