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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斤地瓜[2/2页]

兵鬼将魂 天召龙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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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才。李乐溪伸手就在那人头上甩了一记。
      “都有那么多金银财宝了还是这么小气。”
      那人也不恼,嘿嘿一笑。
      “不然你以为我那金山银山是哪里来的。”
      “你!”
      李乐溪指着那老实人竟是有些无言以对,赵彩瓷轻轻扯了扯他衣角,李乐溪整理了一下衣服,没好气的说道。
      “他叫孙鸡笼,我外出游历认识的穷光蛋。”
      这名叫孙鸡笼的青年顿时眉毛一竖。
      “谁是穷光蛋,现在这胜州城都叫我孙掌柜,小妹你别听他说,我可是有钱的很。”
      赵彩瓷掩嘴一笑,起身施了个万福。
      “见过孙掌柜,小女子赵彩瓷,是李少爷的丫鬟。”
      闻得此言,孙鸡笼那张方脸都是惊成了椭圆,他问道。
      “赵妹妹生的如此水灵可人,怎的给这么一个家伙当了丫鬟。”
      李乐溪在一旁慢慢饮酒,故作高人姿态。
      “就跟你说了,我是王城人士,你还不信,现在信了不?”
      那孙鸡笼缓缓点头,随即又摇头。
      “还是不太像。”
      李乐溪无奈一笑,对赵彩瓷说道。
      “这个家伙啊,从小家里就穷,就连这名字都是出生的时候他爹见邻居家门口有个鸡笼取得。那最穷的时候穷的兄弟三个人分一条裤子穿。可傻人有傻福,半路遇见我,与我同行至胜州城外百里处,他拉屎的时候竟捡到了顶大一颗夜明珠,这不,才诞生了现在的孙掌柜。”
      孙鸡笼辩解道。
      “这叫吉人自有天相,你懂个屁。”
      李乐溪忍不住大笑。
      “就你这相貌,还吉人自有天相,也不怕我笑掉大牙。”
      孙鸡笼轻哼一声。
      “笑吧笑吧,笑掉大牙我还能去当铺问问能不能换几个铜板。”
      闲谈了几句,李乐溪敛起笑意,双肘抵在桌子上,压低脑袋,用细小的声音问道。
      “孙掌柜,我交给你的生意怎么样?”
      孙鸡笼也学着李乐溪的动作,面目上也是严肃了很多。
      “还别说,你让我用这夜明珠换些个银子开个镖局还真是个好法子,虽是前些年不咋挣钱,可最近雨息大军压境,我这生意红火的不行,手下招揽了好些个身手不凡的镖头。”
      李乐溪接着说道。
      “我再给你添点银子,你还能不能再笼络点人?”
      孙鸡笼略微皱眉,吧嗒吧嗒嘴,轻声道。
      “现在有打西边往东边跑的,也有打东面奔向西边的,其中确实有些个有身手的,但大都是三脚猫功夫,若是寻常打手却还是好找的很。”
      未等李乐溪开口,孙鸡笼眼睛微眯,问道。
      “能添多少银子?”
      李乐溪见他那见财眼开的模样,好气又好笑,伸出一个手掌。
      “若是五千两,我还能笼起个二三百人,可别小看这二三百人,加上现在的人这镖局里大大小小可就将近千人,我就算是说我这沉金镖局是西域第一大镖局都没人敢跳出来说个不字儿。”
      李乐溪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五万两。”
      接着他又补充道。
      “黄金。”
      闻言,孙鸡笼目瞪口呆,这下他那方脸彻底变成鸭蛋脸了,不过却是大头朝下的鹅蛋脸,远看像个长了黑毛的倭瓜,他眼角轻轻抽动。五万两黄金,当初他捡到的那颗夜明珠也才当了三千两银子,这都够他维持镖局里三四百人一年的了,这五万两黄金别说是扔进他的镖局养一些给钱就卖命的打手,就是养个千人骑军也是绰绰有余吧。
      见孙鸡笼吃惊的模样,李乐溪接着笑道。
      “当然这些金子给你不是让你养一些酒囊饭袋,这五万两黄金,你需要给手下人人打造一副盔甲,还有镖局中那些刺儿头也该清的就清一清,人数要在三千以上五千以下,若是有需要也可请一些城中练家子过来教他们习武,不一定会用上哪怕强身健体也好。当然打造盔甲还是要避着点官府,你多花些银子请上些工匠到镖局中打造便可。”
      孙鸡笼重重的咽下一口吐沫。
      “你,不会是想造反吧?”
      李乐溪笑着反问道。
      “若是,你还会不会帮我?”
      孙鸡笼畅然一笑。
      “帮!怎么不帮,只要是你敢做,我便敢。”
      李乐溪嘴角带笑,沉默不语。
      孙鸡笼揉着眉头,陷入沉思。他与李乐溪相识于田间,那时他正在啃着一个刚从土里刨出来的地瓜,实在是饿极,连一人走到身旁都未发现,后来便是这少年带着他去那户农户家买来十斤地瓜,还轻笑着问他十斤背的动吗?他脑袋一横,背的动,别说十斤,就是一百斤,你敢买我就敢背。那一次,是他打出生以来第一次吃饱肚子,虽然是笼起一些柴火随便在野地中挖个坑烤的几根烤地瓜,但那时候他就是感觉啊,这烤地瓜真是世间顶好吃的东西,给个神仙都不换。再后来自己便是一路跟着他,他似乎是也不介意身边多了张吃饭的嘴,还是时不时的会教他读书识字,自己心中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有啥用,肚子饿了不顶饿,嘴馋了不顶吃食。印象最深的便是在那一处荒山野岭中,可能是一路上地瓜吃的实在是太多了,连肠胃都堵满了,那一日腹中便是一阵剧痛,自己赶紧寻了个地方好生放松一下。可眼角余光却是见得那少年由背囊中掏出一物扔于自己回去必经之路上,然后便返回。他完事之后便前去查看,在那处捡起了一颗硕大的圆形石头,通体翠绿,却是很好看。回去之后那少年也是绝口不提自己曾经扔下这石头的事,仅是给了他些许银两交代他去前方胜州城先买身最贵的衣服再找个当铺拿这石头换些银两,要是可以最好可以经营起镖局生意,他还有事就不与他同去了,随后便作揖告辞。自己买完衣服换上到了当铺,这当铺老板虽见得此人面目普通,可身上衣着却是华贵,自然是不敢欺瞒,告知这颗夜明珠可当三千两白银。自那之后自己便是笼络了几十个人开始做起镖局,生意虽是不是很红火,可是这孙掌柜就有一个特点,就是抠,几年过去硬生生是剩出来一个数百人的大镖局。
      “怎么样?”
      李乐溪对着沉默不语的孙鸡笼抛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孙鸡笼扯开,展露出一口白牙。
      “此行前去虽是凶险,吾辈自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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