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度,但沙虫皮做的靴子隔热性能非常好。
一个人活在世上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生存的问题。阿卜一边走,一边考虑着自己以后怎么生活?他真的不知道刺客在哪里可以找到活干?准确的说他甚至不知道刺客是干什么的。听名字,应该是做一些刺杀之类的事情吧?可是自己应该去刺杀谁呢?老师兰一直用“雇主”这个词,那么也就是说应该有人来雇用他才行,他算是为了钱去杀人的那一种。可是谁会来雇用自己呢?难道自己在站在大街上喊:“我是个刺客!”
身上的银币还能让自己过上一段日子,阿卜有点苦恼,难道说自己拼命的修练了五年之后,仍然做回一个流浪儿?阿卜再一次觉得,他应该去当一名盗贼,而不是刺客。
任何一个冒险的队伍里,都少不了武士与法师。但在前面探路的,大多是盗贼。以前阿卜流浪的时候,见过很多这样的组合,但他从来没在哪个组合里见到刺客。而且兰口口声声说,刺客就是去杀人,那么看来刺客并不适合去冒险进行比如寻宝之类的工作。
就在胡思乱想之中,玛尔拉亚大陆的三个月亮升了起来。只有在月中的时候才可以见到三个月亮,而在月底或月初只能看到一个,或一个半月亮。阿卜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知道沙漠的气度会马上降低到零下十几度。不过还好,以他现在的体质还顶得住。他的衣服,他的靴子全都是用沙虫的皮做的,虽然看起来很粗糙,但隔寒隔热的功能相当不错,这也是沙虫之所以能活在沙漠里的本钱。
就在阿卜还在欣赏头顶的三个月亮之时,从沙地上传来了轻微的震动。因为沙子的特性,所以沙子的减震功能非常好,如果有人骑马奔跑的话,那么地面传出来的震动会比山地树林里小得多,让人难以察觉。
阿卜不得不感谢老师这五年来的教导,如此轻微的震动仍然被他灵敏的发现了。阿卜用一只手拍着沙地,片刻后可以断定是大约十匹马正在他前面百余米远处。天上的三个月亮使阿卜的视野十分开阔,那十余匹马正在慢慢进入阿卜的视线。
自己在这里整整五年没见过有人,想不到才一出针叶林就能看到人,阿卜有些兴奋,自己是不是应该上去打个招呼。如果那些人能带他一程的话,他可以更快的脱离沙漠。
当十余人越来越近的时候,阿卜才看出不对劲的地方,看来是后面的八匹马在追前面的两匹马。紧跟着阿卜看到后面追着的八匹马其中一匹马上的人,抬手放出一道电光,却被前面的两个人躲过,击起了飞扬的沙子。
有法师!阿卜下意识的手脚并用,下一刻阿卜整个人都躲到了沙子里,只露出两个眼睛看着外面。双手握了握腰间的双匕首,现在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阿卜也不敢出手,总之自己还是不要趟上什么混水。这是他当流浪儿时的经验!
大沙漠里行走的人因为怕被风沙吹了眼睛,通常都用面巾包着头,这些人也不例外,所以阿卜一时看不清来的人都是什么样子。不过有两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后面的八个人中有两个背着长长的角弓,虽然蒙着脸但还露出长长的耳朵,是精灵吗?
第二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