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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扑朔迷离(1)[2/2页]

杀手本色 郁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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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他一定在的。当我们提起匿名信的时候,他一定已经发觉这个秘密很快就会保不住了,所以才能赶在我们之前杀人灭口。”
      “难道凶手就是我们其中的一个人?”叶逸秋想了想,摇头道,“这好像不太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在我们这群人中,决没有人有这种机会。”
      “也许凶手的确不是我们中的一个人,但必然有一个人是凶手的同谋。”
      “这个人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了出去,把消息透露给了凶手,是么?”
      “所以凶手才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件事。”
      叶逸秋沉吟着道:“在当时,好像并没有人曾经离开过一步。”
      “有,有一个人。”燕重衣笑了笑,缓缓道,“这个人悄悄溜出去,又悄悄跑回来,也许你并没有在意,可是他的一举一动,从未逃出我的眼睛。”
      叶逸秋似乎也已想到这个人是谁了,长出一口气道:“他现在一定还在天涯海阁。”
      燕重衣也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名字,点头道:“他一定还在。只有留下来,别人才不会怀疑他,才能证明他是清白的,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有酒,有朋友。酒是好酒,朋友绝对是风流英俊、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左丘权的心情非常愉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在不久之前,他虽然在三招之间败在燕重衣赤手空拳之下,但现在,这已经不算是什么耻辱之事——对于不开心的事,他一向忘记得很快,这并不是因为他看得开,只不过是他已经习惯了倚老卖老装糊涂而已。
      此刻,他的脸上堆满了笑,谦卑的笑,虽然笑得有些虚假,却很开心。
      百里亭和花染就坐在他的对面,手里都拿着一杯美酒。
      酒是淡青色的,在阳光下微微泛起一丝绿光,就像是思的眼波,令人薰薰欲醉。
      思媚眼如丝,娇柔的身子整个都依偎在百里亭的怀里,目光却很不安份地偷偷打量着另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花染,却同样年少多金,潇洒不羁,不仅全无花染的酒色之气,更显得一身正气,只是满脸倨傲之色,难免令人感到趣味索然——叶逸秋五人刚刚离去,“浪子剑”江不云便又悄悄溜了回来。
      此刻,江不云的脸已经有些红了,但绝不是因为思勾魂夺魄的眼神,由始至终,他都没有瞧思一眼。他的手里,也有一杯酒,他的目光就落在淡青的酒色上。
      江不云陪坐在末席,脸上堆满了和左丘权几乎一模一样的笑容,但神色间却仍然有些冷漠,倨傲难除。他虽然出生于武林世家,从小养尊处优,呼风唤雨,但绝不是像百里亭这般的纨绔子弟。
      他是剑客,八岁学剑,今已十余载,剑法略有所成,居然在三招之间就被燕重衣夺走了手中之剑,一个心高气傲、极爱面子的世家公子,如何能够忍受这种屈辱和挫折?
      然而现在,他似乎早已把所有的不愉快都忘记了,忘得比左丘权还快。
      剑,就在他的腰间,耻辱却已在九天之外。
      连左丘权这等名扬天下的大侠客都能面不改色、若无其事地坐下来,跟别人把酒言欢,像他这种小角色,又何必耿耿于怀?
      只要有酒,有朋友,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何况,这酒是好酒,朋友是许多人都恨不得跪下来舔他的脚趾头的世袭小王侯。
      这世上,有机会和百里亭坐在一起喝酒的能有几人?有机会被百里亭瞧得起、视为朋友的又有几人?
      美人在抱,暖玉生香。
      百里亭的心情似乎也好得很,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酒杯,眯起双眼瞧着怀里的美人,眼中似已有醉意,醉倒在酒香与美人的发香之中。
      他自然知道思时不时地就会对江不云偷偷瞟上一眼,但他一点也不介意,连一点吃醋的意思都没有,甚至在他的脸上,完全找不到一丝不悦之色,反而淡淡地笑了起来,好像对思这种朝三暮四的态度相当欣赏。
      这就是女人。
      思本来就不是他的女人,这种风尘女子,最善于逢场作戏,绝不是只属于一个男人的。
      只要他喜欢,只需要轻轻挥一挥手,就会有很多很多像思一般的女人围绕在他的身边打转,像黄莺一样歌唱,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送到江不云的怀抱里去,就好像花染没有任何要求,就把这个女人送给了他一样。
      浪子无情,婊子无义,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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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扑朔迷离(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