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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少师瑜[2/2页]

我是剑仙 失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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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营的统御者,大商的六位殿帅之一。
      大商王朝的当权者懦弱,不敢与北方四族开战,并不意味着这些镇守边境的悍将不愿意,所以,六大殿司几乎都与扶苏长城、雪域天池有所往来,双方各通有无,当真的北方四族要大军压境、夷平天池岭的时候,六大雄关的守军绝不会坐视不理,唇亡齿寒的道理谁都懂,到时候即便是没有圣旨,他们也会按照当年先帝颁布的“六大殿司,相机行事”的谕令来增援天池岭的。
      少师瑜,则是第一个抵达天池岭的殿帅。
      林昭一声长叹,人族万古长河中,有的人机关算尽、明哲保身,有的人却一腔热血、义无反顾,而真正能守着人族家园不灭的,往往都是后者,所以,无论如何林昭都会对那位名叫少师瑜的殿帅刮目相看一眼的。
      何况,人家长得还极为好看呢。
      ……
      “林昭哥哥!”
      刚刚进后街,苏清酒和小石头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百味轩前方,苏清酒身上挂着学堂装书简的布袋子,小石头手里则拎着一串鱼,其中最大的一条至少两斤重,看起来沉甸甸的样子。
      “哈哈~~~”
      林昭将战马拴在酒楼外,道:“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过得怎么样?”
      “好极了。”
      小石头拍拍胸脯,笑道:“我觉得我的拳法又更高了!”
      “吹牛!”
      苏清酒双手背在身后,终于有几分小淑女的模样,笑道:“林昭哥哥,先生今天夸我了,夸我上课走神的还不忘翻书,真是一个读书好苗子!”
      林昭扶额,牵着两个孩子走进酒楼。
      “三掌柜!”
      贾重哈哈大笑走来:“回来了?”
      “嗯,回来了。”
      林昭道:“贾老哥,给我们来几个下饭的菜,再给我打一大碗米饭过来,我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的吃一顿了。”
      “好嘞!”
      贾重哈哈一笑:“一份肝腰合炒、一份酸菜鱼、一份大盘鸡嘞!!”
      林昭不禁乐了,这菜点得正合我意。
      ……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那样平淡。
      林昭每天里只是练拳与经营生意,百味轩如今是整个小镇里最有名的酒楼,可谓是闻名遐迩,不但小镇里的有钱人家经常光顾百味轩,甚至就连外来的客人也十分喜爱,跟随少师瑜来到雪域天池“戍边”的朱雀营的大姐姐们,也经常在休假的时候来到百味轩尝一尝这里的招牌菜,于是林昭财源广进,基本上不用再去考虑下河抓鱼、摸虾、进山打猎之类的事情了。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入秋了。
      天天练拳的林昭,身体越发的健壮,拳意越发浓郁,真气也愈发的浑厚,已然达到了三境的巅峰,破境只是时间问题了。
      而雪域天池上的气温下降得格外快,就连钓鱼下水的时候就能感觉到河水很凉了,这让林昭有些担心,店里的招牌菜之一,麻辣小龙虾可一直是畅销的,但毕竟是季节性的食材,天越来越冷,马上白鱼溪里的龙虾就要全部躲起来了,到那时必定断货,需要寻找一款冬日美食来取代。
      林昭心头有主意,但不着急去做。
      ……
      这一天,已是深秋。
      一清早,小镇被浓雾所笼罩着,林昭牵着小酒儿,亲自送她去学塾,却就在经过后街那条水渠的时候,发现有一头驴子站在路边,一动不动。
      “咦?”
      林昭一愣:“谁家驴子啊?”
      小酒儿眨了眨眼睛:“小镇里倒是很少见过有驴子,会不会是外面跑来的?”
      “不会。”
      林昭看了一眼,驴子身上还套着一具简陋的马鞍,显然是有人骑着的。
      就在这时,一旁的水渠里传来了一个声音:“好酒好酒……这味儿,他娘的,怎么混着一股子尿骚味?!”
      林昭急忙看去,只见一人躺在水渠旁,一身青色衣衫的青年,腰悬佩剑与酒葫芦,醉得一塌糊涂,一条腿挂在了毛驴一旁马磴子里,如果不是他的体重,毛驴怕是早就跑了。
      “一个醉鬼啊……”
      林昭瞥了一眼,道:“好像是个外乡人。”
      “嗯!”
      苏清酒连连点头:“嗯,之前好像没见过。”
      林昭摸摸苏清酒的小脑袋,笑道:“走,先送你去学塾,等回来的时候他要是还没醒酒我就把他带回去,别冻死在这了。”
      “好!”
      ……
      送小酒儿去了学塾之后,林昭返回,果然,那人竟然还在,于是把他扶着趴在驴背上,牵着驴把他带回祖宅,只听那人趴在驴背上,依旧在口中嘟哝哼着歌:“杏花村,杏花村……杏花村里有好姑娘……姑娘的腿儿长哟姑娘的腚儿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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